又一類品種列入精神藥品管理,麻醉藥品的監管也是一把雙刃劍

2020-12-25 藥智網

1.5塊的藥漲到3塊漲幅92%就覺得貴了?藥店賣「非藥」不能用醫保

來源:藥智網/頭孢

本周看點:

1.4+7全國推行不是夢,具體工作已提上日程;

2.1塊的藥,漲到3塊,就買不起了?

3.深交所懷疑吉藥控股炒作股價,連發兩份關注函,股民大失所望;

4.醫保局說:藥店賣「非藥」可以,但不能用醫保支付。

總局要聞

4+7全國推行不是夢,具體工作已提上日程

近日,國家醫保局下發的《關於開展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擴大區域範圍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報價採函(2019)123號)文件流出。

各相關省份統計匯總本地區(「4+7」城市、福建、河北除外)公立醫療機構相關藥品2017年和2018年實際採購數據,填報完成實際採購數據表。鼓勵軍隊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自願參與本次集中採購,參與本次採購的軍隊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應按統一要求如實報量。各省結合省級藥品採購平臺數據,核實醫療機構報送的實際採購數據,確保報送數據真實、準確。

這意味著國家醫保局已將全國跟進帶量採購工作提上日程,並且明確鼓勵集採範圍由公立醫療機構擴大到軍隊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在4+7擴面態勢下,同藥不同價等現象將消失。

又一類品種列入精神藥品管理,麻醉藥品的監管也是一把雙刃劍

8月6日,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發布《關於將含羥考酮複方製劑等品種列入精神藥品管理的公告(2019年第63號)》。

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將含羥考酮複方製劑等品種列入精神藥品管理。

一、口服固體製劑每劑量單位含羥考酮鹼大於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或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複方製劑列入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

二、口服固體製劑每劑量單位含羥考酮鹼不超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或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複方製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

三、丁丙諾啡與納洛酮的複方口服固體製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

如此一來,對生產企業的影響顯而易見,納入監管,必定面臨管制使用,整體銷量下滑也是必然。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國普遍對止痛藥的監管過於嚴苛,導致一系列患者特別是晚期癌症患者的用藥不方便,對於麻醉藥品的監管,可以說是一把雙刃劍,其中尺度還需深度探索。

行業熱聞

藥代備案是第一步,提高職業素養才是關鍵

近日,南方某醫院官網刊登了《關於印發2019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衛醫函(2019)90號)(以下簡稱《通知》)。此《通知》是由財政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衛健委、工信部、公安部等九個部門聯合印發的,相關政策劍指醫藥購銷領域諸多亂象,其中,特別要求醫藥代表今年要進行備案、並且要求嚴格規範學術會議。

完善醫藥代表管理制度,規範院內工作行為。這無可厚非,這是由於國內醫藥代表行為不合規及職業不規範所導致的行業亂象所引起。的確應該出臺文件具體行動,其實自2017年12月22日,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和原國家衛計委同時發布《醫藥代表登記備案管理辦法》中文件就規定了醫藥代表從業活動的具體內容。同時也明確了醫藥代表「9不得」與藥企的「4不得」。但卻沒能大範圍具體實施下去。

近年來地方政府也逐漸重視這樣的問題,也出臺的不少相關規定,可以想像,如果醫藥代表備案制在全國範圍內快速完成,對藥企的影響到底有哪些?

是否意味著醫藥代表在今後的工作中,與醫生單獨直接交流的機會將減少,見面的場合等也成為規定內容,雖說的確會大大減少其中不合規內容,但個人認為提高醫藥代表的職業素養及學術背景或許才是改變行業風氣根本做法。

哪些藥品在銷量上為國爭光了?

8月6日,福建省醫保局發布「福建省藥品聯合限價陽光採購藥品銷售排名前20(2019年6月)名單」。

上榜的藥品有注射用曲妥珠單抗、注射用頭孢哌酮鈉舒巴坦鈉、注射用頭孢他啶、硝苯地平控釋片、甘精胰島素注射液、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磷酸奧司他韋顆粒、麝香保心丸、奧氮平片、貝伐珠單抗注射液、利妥昔單抗注射液、丁苯酞軟膠囊、紫杉醇注射液、琥珀酸美託洛爾緩釋片、阿卡波糖片、鹽酸莫西沙星氯化鈉注射液等。

可以看到,福建省6月份銷量排名前列的藥品仍有不少是來自於外國藥企,如上海羅氏、輝瑞製藥、賽諾菲、阿斯利康等。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銷量較高的藥品來自於國內藥企的佔比也不在少數,包括宜昌東陽光長江藥業、上海和黃藥業、西南藥業、江蘇豪森藥業、石藥集團恩必普藥業、華北製藥、四川綠葉製藥等藥企均有產品位列銷量前20名單。

1塊的藥,漲到3塊,百姓就買不起了?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衛健委發布《2019年關於對內蒙古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試點中部分藥品異常提高價格行為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

通報稱,2019年5月17日,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印發《關於開展內蒙古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試點工作的通知》,選取頭孢唑林、氯化鈉和葡萄糖三種藥品開展醫保支付標準試點。

但是,部分試點藥品出現原有採購價格較低,試點標準公布後,大幅提高採購價格甚至直接將採購價格提高到醫保支付標準,增加患者藥品費用負擔和醫保基金支出的現象。

內蒙古自治區衛健委曝光的數據顯示,幾家藥企甚至將採購價格提高到醫保支付標準——以葡萄糖注射液(250ml:12.5g)為例,安徽豐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淮海藥廠議價價格由1.6元上漲至3.08元,與醫保支付標準持平,漲幅高達92.5%;

但是,說句實話,葡萄糖注射液作為基藥,用量的確非常大,也是老百姓用得最普遍的藥品,可老百姓覺得藥價貴,真的是這些價格在1-2塊的藥嗎?真正讓老百姓看不起病的恰恰是那些添加在內卻看不到的藥品!

另外,GDP在漲、工資在漲、消費水平在漲,藥品卻不能漲,藥企老闆也是人,也需要生活,原料貴了的同時,利潤卻在下降,這或許也是為何短缺藥越來越少人生產,而救命藥越來越少人賣的原因(當然此處只針對短缺藥等價格低廉的藥品)。某些程度上,個人認為這類藥漲了才合理嘛!

醫保局說:藥店賣「非藥」可以,但不能用醫保支付

日前,國家醫保局回復庹慶明、仇冰玉兩位人大代表的建議,再次明確表態:個人帳戶只能用於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範圍、醫療服務設施標準所規定項目範圍內的醫藥費用。

但是,在其表述中,並未出現「醫保藥店非藥下架」的任何用詞。並且,我們能夠發現,國家醫保局也從未發布有關「醫保藥店非藥下架」的政策,這是否可以理解為:定點藥店禁售「非藥品」,並非沒有轉機,賣非藥可以,但不能用醫保。

並且,還有許多地方醫保局正在多方面啟動各項工程,客觀上破除「一刀切」的形成。因而,從國家到地方,我們均可推斷或許未來國家或放開相關的政策也不一定。

「非藥」下架或許應該是「不能用醫保支付」

就藥店能否用醫保卡購買非藥品這個問題,近年來爭吵就從來沒有停止過,的確目前醫保資金壓力越來越大,如果開放藥店用醫保支付非藥,必定會帶來醫保資金的全面流出,甚至於就醫無錢可用的情況,但這樣的情況,限制藥店不能賣「非藥」卻又不現實,正如北京部分超市都能賣藥,兩個政策就相互背離了,多元化經營模式本就是未來的趨勢,所以國家既不能明令藥店下架「非藥」,也不能開放醫保支付「非藥」,未來如果一個相對嚴格的監管體制出臺,或許意味著,藥店賣「非藥」就可以走在陽光下了。

企業資訊

深交所懷疑吉藥控股炒作股價,連發兩份關注函,股民大失所望

8月8日晚間,吉藥控股發布公告稱,公司於2019年8月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吉調查字2019043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立案調查。

就在傳言吉藥控股收購修正沸沸揚揚之時,吉藥控股卻在7月24日又火速宣布終止收購,復牌股票。

對於終止收購原因,吉藥控股方面表示,經各方充分論證,此次重大資產重組交易方案,已構成修正藥業重組上市。根據2019年6月20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該辦法具體實施細則尚未出臺。經公司與修正藥業友好協商,待該辦法具體實施細則出臺條件成熟後,再繼續推進謀劃上市公司控股權轉讓、籌劃發行股份等方式購買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事宜。

也正是因為這則公告,造成終止收購後的吉藥控股反而迎來連續兩日漲停。

但就在7月26日,修正藥業官網發布《關於與吉藥控股意向協議解除的聲明》,稱公司與吉藥控股籤署的「意向協議之解除協議」之中並無上述所示的約定。

隨後,吉藥控股承認了消息有誤,稱「由於公司經辦人員失誤,在傳遞終止重大資產重組《意向協議之解除協議》過程中,誤將修訂稿當做最終稿歸檔,致使《關於終止重大資產重組暨公司股票復牌的公告》中引用修訂稿中錯誤內容」。

期間,關注到此事的深交所連發兩份關注函,要求吉藥控股補充披露終止股份轉讓協議的原因與合理性,以及此次重組是否存在故意停牌、炒作股價、內幕消息洩露等情形。由於忽悠式信披,吉藥控股也失去了股民的信任,股價迎來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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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推進安徽省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工作,12月1日,安徽省藥監局組織召開藥品重點品種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推進會,對確保今年12月31日之前實現重點品種可追溯進行再部署再強調。全省血液製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國家集中採購中選品種等在產的10家藥品生產企業相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據介紹,推進重點品種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是全面落實《藥品管理法》的根本需要,是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的重要路徑,要求各相關企業要承擔追溯系統建設的主要責任,及時、準確獲得所生產藥品的全過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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