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一篇關於「華人攜中成藥甘草片赴美 被判5年不得入境」的博文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網友們紛紛表示不可思議。為此,12360海關熱線官方微博為廣大網友介紹了我國對攜帶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進出境的相關規定。
甘草片和古柯鹼有什麼關係?為什麼在中國老百姓眼裡普普通通的「甘草片」卻成了「5年不得入境」的「罪魁禍首」?近日一篇關於「華人攜中成藥甘草片赴美 被判5年不得入境」的博文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網友們紛紛表示不可思議。
昨日(2月24日)微博認證信息為「12360全國海關24小時通關服務熱線」的12360海關熱線官方微博為網友們介紹了關於我國對攜帶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進出境的相關規定。39健康網編輯了解到,我國對攜帶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進出境的規定主要分為個人和醫務人員兩方面。
個人方面:
個人因治療疾病需要,個人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書、本人身份證明,可以攜帶單張處方最大用量以內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攜帶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進出境的,由海關根據自用、合理的原則放行。
個人在攜帶麻醉或精神藥品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參照國家食藥監局公布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
2,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處方為1次用量;其他劑型處方不得超過3日用量;控緩釋製劑處方不得超過7日用量。
3,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對於某些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註明理由。(詳情可參閱《麻醉品、精神藥品處方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方面:
醫務人員為了醫療需要攜帶少量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進出境的,應當持有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攜帶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證明。海關憑攜帶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證明放行。
關於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麻醉藥品是指連續使用後易產生身體依賴性,形成癮癖的藥品。
精神藥品是指直接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使之興奮或抑制,連續使用能產生依賴性的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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