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使用「地溝油」的火鍋
你還能笑著吃下去嗎?
近日,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
牽涉的地溝油,竟然多達2噸!
加工後製成地溝油
據了解,今年39歲的蘇某濤系榆陽區「小龍坎老火鍋店」法定代表人。平時,在這個火鍋店裡,蘇某飛負責採購,蘇某強、劉某月、馮某明均在該火鍋店擔任廚師。2017年5月至7月,蘇某濤指使店內採購員、廚師在火鍋店廚房內,用油水分離器將顧客就餐後的火鍋鍋底分離出廢棄油脂。通過高溫加熱後,加入輔料,製作成紅油(地溝油),負責配鍋的廚師把加工好的紅油製作成火鍋鍋底,再賣給顧客。就這樣,不到兩年時間裡,該店生產、銷售的地溝油超2噸,以下為明細:蘇某飛參與生產、銷售地溝油2281.5公斤,價值80934元;
蘇某強參與生產、銷售地溝油1981.5公斤,價值71334元;劉某月、馮某明參與生產、銷售地溝油200公斤,價值9600元。5人的行為構成犯罪
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目前,榆陽區法院一審認為,蘇某濤等5人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蘇某濤系該店實際經營者,指使其他被告人實施犯罪行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導地位,系主犯;
而蘇某飛等四人受蘇某濤指使實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
法院依照《刑法》有關規定:
● 判處蘇某濤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7萬元;
● 判處蘇某飛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7萬元;● 判處蘇某強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判處劉某月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判處馮某明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小龍坎總部致歉
稱已終止與該門店合作
這一被披露的地溝油案,直接將知名火鍋品牌小龍坎暴露於眾。
7月13日,成都小龍坎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博發布一份聲明,稱對餐廳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深感自責並誠摯道歉」。
該聲明還提及,今年10月1日前小龍坎全國門店上線「小龍坎Hot「小程序,對進、銷、存系統進行強監管。
一旦核實門店存在油料食安風險,直接取消授權,終止合作,立即向監管部門報警處理。同時還公布了24小時食品安全總經理專線。
隨後,記者撥打了這個24小時食品安全總經理專線,接聽的一位男士稱:
自案發小龍坎就已經終止了與榆林這家門店的合作。自7月13日公布專線後,目前還未接到任何關於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訴。
火鍋店使用地溝油
多次爆雷 亂象頻現
事實上,地溝油問題已經在火鍋行業多次「爆雷」。這也已經不是小龍坎第一次被曝出地溝油問題了。
2018年,網上就有曝光小龍坎在吉林、哈爾濱、江西的3家門店把殘羹剩飯帶回後廚,利用大桶進行收集底油,以及存在肉類即將過期、餐具不消毒等問題。
早在2018年5月28日,小龍坎就曾經在官方微博發出聲明,稱:對所有門店加強管理,一旦查實上述門店存有食品安全問題,絕不姑息。
但類似的事情又再一次出現,不得不讓網友懷疑其監管的力度是否到位。
以下是更多曾經曝出食品安全問題的火鍋店↓↓↓
這些火鍋店,你都吃過嗎?
此外,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四川犍為縣的古今天下火鍋店使用廢棄油脂熬製火鍋底油,銷售清油紅鍋和清油鴛鴦鍋總計14142鍋,銷售金額447824元。2020年4月23日,四川省樂山市犍為縣人民法院以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店主雷某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5萬元,參與地溝油火鍋製作的員工也均獲刑。
2017年11月17日,在貴州遵義市播州區開設熊居林重慶老火鍋店的汪某將廢棄油脂加工成食用油,再添加至火鍋湯料中給顧客食用,直至被遵義市播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該火鍋店從2017年11月25日開始營業至案發,經營時間逾8個月。
2017年3月,浙江諸暨的2家「網紅」火鍋店川譜串串香、么妹火鍋店的老闆因違法使用地溝油,被當地檢察院批捕。涉案2名老闆、1名員工均被處以實刑並處罰金。
2016年6月,溫州大龍燚火鍋店爆出地溝油事件,餘某將該店客人食用後的火鍋廢棄油提供給唐某,提煉加工成地溝油,再賣給大龍燚火鍋店,銷售給客人食用。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5萬元。
2016年,瑞安市食安辦通報顯示,渝味曉宇火鍋、柒口鍋成都火鍋、千椒百味火鍋、重慶名將火鍋店、阿雲重慶老火鍋、塘下重慶八旺串串香火鍋、塘下朝天門火鍋、塘下重慶老火鍋(鑫渝火鍋)8家火鍋店涉嫌非法使用地溝油,24名涉案者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很多網友表示很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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