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中共杭州市委審計委員會批准,2019年杭州市審計局對部分市管領導幹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評價意見
2019年4月至10月,杭州市審計局先後對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杭州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家單位的2名市管領導幹部和杭州地鐵集團、杭州商貿旅遊集團、杭州文化廣播電視集團、西湖電子集團、杭州種業集團、華數數位電視傳媒集團等6家國有企業的10名市管領導幹部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
審計情況表明,上述8家單位12名領導幹部在任職期間,能較好履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主要體現在:
一是深化改革創新,各項事業實現新跨越。西湖電子集團提升主業發展質效,新能源汽車產業鏈日趨完善,企業綜合實力進一步增強。市文聯推動中國作協網絡文學研究院、中國網絡作家村、中國網絡文學周品牌相繼落戶杭州。文廣集團堅持穩中求進,全面推進發展戰略,企業轉型發展邁出新步伐。
二是加快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商旅集團圍繞做強主業、做優平臺、做深融合,優化國資布局,啟動「數字商旅」建設,「新零售」探索成效明顯。華數集團立足「新網絡+應用」、「新媒體+內容」、「大數據+開發」三大戰略,優化業務結構,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移動辦事之城」建設,企業實力得到增強。
三是堅持以民為本,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地鐵集團創新思路,破解難題,堅持用「心」暢行,服務至上,運營管理得到新提升,日均客流達190萬人次,累計安全運送乘客超過21億人次。西湖名勝區管委會創新應用「物聯網+區塊鏈茶葉溯源平臺」,推動龍井茶和農家樂特色產業經濟穩中有升。種業集團增強農作物種子生產供應能力,保障農業生產供種。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經濟決策方面的問題。部分單位存在經濟決策程序不夠規範,經濟事項未經集體決策、決策程序後置等問題。個別單位因經濟決策不當造成損失。
(二)內控制度方面的問題。部分單位內控制度不夠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執行不夠有效。存在超合同範圍支付款項、未按合同約定收取履約保證金等情況。
(三)資金管理方面的問題。部分單位資金存放不規範,銀行存款未競爭性存放。資金使用不合規,存在公用經費擠佔項目經費、在下屬單位列支費用等情況。
(四)資產管理方面的問題。部分單位資產確權不到位,房產未入帳,未及時收回改制企業中的國有文物文化資產等。資產運營不規範,存在資產出租未經評估、未公開招租、未及時收取資產出租收入。
(五)項目管理方面的問題。部分單位存在項目立項審批、招投標管理不規範。項目建設程序不規範,存在超調整概算未及時報批、徵地拆遷補償管控不嚴格、工程變更管理不規範、工程質量安全不到位等問題。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審計結束後,杭州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書,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了以下建議: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動審計整改長效化,注重從根本上提出解決對策,真正做到「舉一反三」;進一步嚴格執紀問責,推動權力運行規範化,建立健全內控體系,強化內部管理,推進內部審計全覆蓋;進一步聚焦中心工作,推動城市治理現代化,在推進「善治六策」和「六大行動」中發揮作用。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被審計單位的領導幹部高度重視,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分期分批地落實整改工作。
杭州市審計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