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審公告〔2020〕1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杭州市審計局自2020年6月15日至7月30日,對富陽區人民政府2019年度財政決算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情況。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80億元,為年度預算的100%;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5.5億元,為年度預算的100.5%。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18.26億元,為年度預算的100.1%;政府性基金支出312.38億元,為年度預算的99.9%。
(三)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情況。2019年,國有資本經營收入0.12億元(1178萬元),為年度預算的98.2%;國有資本經營支出0.08億元(767萬元),為年度預算的38.4%。
(四)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情況。2019年,社會保險基金收入7.61億元,為年度預算的90.5%;社會保險基金支出7.63億元,為年度預算的85.8%。
二、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2019年,富陽區人民政府財政收入持續增長,綜合實力不斷提升;落實產業扶持政策,促進企業提升發展;加強民生事業支出,優化公共服務供給;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加強財政監督管理。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制方面
1.預算草案未細化到項級科目。富陽區財政局報送區人大的預算草案,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國有資本預算支出、社保基金支出僅編制到功能科目的類級。
2.年初預算安排預留資金未細化到項目。富陽區2019年年初預算中,預留改革經費、一企一策經費、第二產業扶持專項、第三產業扶持專項等經費未細化到具體部門、具體項目。
(二)預算收入方面。
1.利息收入未上繳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截至2019年底,財政專項資金帳套、非稅收入帳套、財政專戶帳套和財政統籌帳套中合計1995.9萬元利息收入未上繳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另外,2019年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繳入利息收入585.83萬元。
2.部分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入國庫。截至2019年底,富陽區礦業權出讓收益、耕地開墾費、排汙權出讓收入等部分非稅收入未及時清理上繳國庫。
(三)預算支出和財政專戶管理方面。
1.上級財政撥款資金結存兩年以上。截至2019年底,富陽區財政合計上級財政撥款資金2205.54萬元結存兩年以上。
2.財政專戶資金未及時繳庫。杭州市富陽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帳戶銷戶資金762.67萬元及財政統籌帳套資金3481.52萬元未及時繳入國庫。
四、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杭州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並提出了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強預算管理;優化財政資金配置,切實盤活存量資金等審計建議。
五、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富陽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並積極整改落實。一是將利息收入2581.73萬元資金上繳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二是將財政專戶資金4244.19萬元繳入國庫。其餘問題正在進一步整改中。
杭州市審計局
2020月11月24日
【來源: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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