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以前,中國古代北方草原遊牧民族在歷史上先後形成了東胡,匈奴,突厥三大系統,其中主要包括匈奴、突厥、烏桓、鮮卑等少數民族,他們都世代逐水草而居,最基本的生產資料是依靠自然而得的物質。古代北方草原民族由於生存環境和生產方式上的相似,民族延續過程中又不斷發生民族間融合等因素,體現在各自民族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上,表現出一致的相似性。在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精神文化層面上也存在著類似性和共通性。如國際薩滿教學者所言:「以其世界觀為基礎的萬物有靈論,是西伯利亞和北方民族薩滿教的特徵」。
匈奴是是一支古老的遊牧民族,最早統一了大漠南北地區並建立起了遊牧民族政權。據《漢書·匈奴傳》記載,匈奴人生活的地區「草木茂盛,多禽獸」。這樣的地理條件適於畜牧和狩獵,匈奴人長期過著遊牧生活,逐水草而居。正是這樣的地理條件和遊牧生活方式造就了匈奴人特有的行為習慣。《漢書》中對匈奴人的生活習慣有詳細的描述:「逐水草遷徙,無城郭常居耕田之業,然亦各有分地。無文書,以言語為約束。兒能騎羊,引弓射鳥鼠,少長則射狐菟,肉食。士力能彎弓,盡為甲騎。其俗,寬則隨畜田獵禽獸為生業,急則人習戰攻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長兵則弓矢,短兵則刀鋌。利則進,不利則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禮義。自君王以下鹹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壯者食肥美,老者飲食其餘。貴壯健,賤老弱。」匈奴人逐水草而居,善弓箭、騎射、獵捕,天性使然。生活上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無文書,不知禮儀。在匈奴與漢族往來的過程中,漢人是如此評價匈奴人的生活:「匈奴俗賤老,匈奴父子同穹廬臥。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盡妻其妻。無冠帶之節、闕庭之禮。」匈奴人在其特有的生產、生活環境中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生活習慣和信仰習俗。匈奴人信仰的薩滿教是目前所知的草原遊牧民族中最早的薩滿教信仰形式之一。
一、匈奴族薩滿教信仰的傳統形態內容
匈奴人薩滿信仰傳統中有天神崇拜的形態內容。《史記·匈奴傳》和《漢書·匈奴傳》中都有關於此內容的記載,「五月,大會蘢城,祭其先、天地、鬼神」,《後漢書》中記載「匈奴俗,歲有三龍祠,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可見,匈奴人以信「天神」為核心的信仰體系,除此以外,匈奴人還迷信鬼神和偶像崇拜,其薩滿教傳統信仰形態是以自然崇拜為主要內容的。
關於匈奴人對天神崇拜的記載,可以通過文獻記載中的內容,間接地反映出來匈奴單于對天神的崇拜:「天所立匈奴大單于敬問皇帝無恙」,匈奴與漢武帝的信件中,其向漢武帝誇口自稱是天所立的大單于,這一句體現了匈奴單于對天神的崇拜觀念,同時也能看出匈奴人對中原政權的態度;天神至上的心理讓匈奴人才敢於這樣向中原王朝的皇帝介紹自己。又有史載「南有大漢,北有強胡,胡者,天之驕子也」。南漢北胡的稱呼,胡人乃是天之驕子,這樣的描述充分體現了,天神崇拜觀念在匈奴人內心中的崇高地位,天神可以令匈奴人具有蔑視一切的權威性。
由此可見,單于以天子自稱的做法,恰恰體現了匈奴人早期薩滿教傳統信仰形態中以天神為崇拜對象的內容。從匈奴單于與漢朝的關係,也可以看到其薩滿教傳統信仰中有天崇拜的記載:「吾得尉史,天也,天使若言。」這則史料記載的是,在武帝元光二年(公元前 133 年)馬邑之戰中,匈奴軍臣、單于順利脫險的事情,匈奴單于因漢朝的一名尉史告密從而脫險,將此事看作是「天賜」的。在匈奴人與月氏人的戰爭取得勝利後,單于也稱戰爭的勝利乃是「以天之福」。「天」神在匈奴人信仰的多種神靈中,處於核心地位。我國古代北方民族中的,匈奴人崇拜天神,其他民族也有同樣的信仰傳統,如蒙古族的「騰格里」、滿族人的「阿布卡」和突厥人的「騰格里」等等,天神崇拜是北方民族普遍的信仰傳統。
匈奴人的日常生活和政治生活中,隨處可見對天神的崇拜。發生自然災害,身體生病時,匈奴人都要舉行祭天典禮,請胡巫幫忙解決困難;政治生活中,與中原漢朝訂立盟約時,匈奴人要殺白馬祭天神,還要用人的頭骨做杯,因為在匈奴人看來,這具有著神秘的力量。
匈奴人的生產生活方式決定了其對大自然有很強的依賴性。《史記》中有關匈奴人生產生活方式的記載「兒能騎羊,引弓射鳥鼠,少長則射狐兔,用為食」,「匈奴大雨雪,畜多饑寒死」,天氣惡劣常常導致牲畜餓死凍死,人們生存所需的衣食來源就會受到影響,這種對大自然的高度依賴性決定了匈奴人薩滿教傳統信仰形態內容中以自然崇拜的形態內容為主。
匈奴人薩滿教傳統信仰形態中有以日月為崇拜對象的自然崇拜內容。在《漢書》中記載了匈奴人「單于朝出營,拜日之始生,夕拜月」,「舉事常隨月,盛壯以攻戰,月虧則退兵」,匈奴單于晨起要出營帳到野外去祭拜「日」,傍晚要拜月,這已經成為匈奴人日常生活中的程序;凡事都會通過觀察月亮的變化來決定是否要行事,月亮飽滿時,就意味著可以出兵攻戰,若半月或月不滿時,則退兵回營,用月亮的變化來判斷是否是行事、出兵徵戰的最佳時機。單于自稱「日月所置」,關於匈奴人的拜日傳統,孟慧英認為太陽在古代北方民族的觀念中,其能給人們生產生活帶來光和熱,是依賴自然生存的草原遊牧民族的希望,在薩滿教信仰中,自古以來就是宗教生活當中最為突出的自然界崇拜對象之一,成為統治者們例行祭拜的對象,也成為了北方諸多少數民族普遍的生活習俗。畢力貢達來認為匈奴人的天崇拜文化的內容包括崇拜日月星辰。考古工作者道爾蘇吉榮根據呼尼河普通匈奴人的墓葬發掘的第 12 號墓出土了釘有日月的金片,認為這是匈奴人早期宗教信仰中日月崇拜的證明。
因此,考古材料也同時證明了匈奴人的薩滿教傳統信仰形態中有對日月崇拜的內容。「匈奴人拜天地、日月、祭祀祖先、敬畏鬼神,有巫師、佔卜施法」,「匈奴是多神崇拜,崇拜天地、日月、祖先、鬼神等」。
以動物為崇拜對象的自然崇拜形態內容。在中國北方發現的陰山巖畫中的動物圖像,如熊、狼、虎、蛇、鷹、雕、梟、貓頭鷹、海東青、天鵝、烏鴉等和鹿羊等,種類非常多,反映了當時在草原遊牧民族的生活中,對動物的崇拜已具有最普遍性。其中包括匈奴時期的巖畫,動物成為了匈奴人崇拜的對象,在薩滿教信仰的傳統形態中自然地產生出相應的動物崇拜的內容,人們根據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經驗,視動物為生存所需的重要物質,這種基於生存所需而建立起來的對動物的依賴和感情,在匈奴人的觀念中,將其人格化後,便視各種動物為各種神靈的載體,崇拜動物繼而進行祭拜活動,即是為了祈求神靈呵護,免遭受神靈的處罰。
王其格以考古出土的匈奴文化遺存中有一種酷似鹿角的「大角獸」圖像為例,進而認為:「鹿是阿爾泰語系薩滿的重要神偶和標誌,鹿角是薩滿神帽上的主要標誌,鹿角枝數的多少取決於薩滿身份的高低,越多則代表身份越高。這種酷似鹿角的『大角獸』是匈奴人的吉祥物之一,即圖騰神物形象……認為對鹿的崇拜是匈奴等草原民族共同崇拜的內容」,並認為早期草原民族動物圖騰崇拜十分興盛,並且形成了一定地域特徵的信仰傳統,直接影響後期北方草原民族文明和阿爾泰系薩滿教文化,造就了草原類哺乳動物和猛禽猛獸崇拜為核心的地域性信仰傳統。
1952 年,蒙古國考古學家和·普爾賚發現和發掘了三處匈奴遺址。其中「高瓦-布道」遺址(位於蒙古國中央省轄區,克魯倫河右岸)中靠著城牆的小型建築物中都有用方磚砌成的「桌子」。另外,該遺址及附屬建築物,在建好以後沒有存在很久,且除了出土的建築材料(磚瓦)外,並沒有發現其他有關經濟生活方面的器物。在遺址周圍還發現了匈奴人祖先的墓葬。林幹認為小型建築物中的「桌子」是匈奴人用來祭祀的祭桌。遺址內沒有生活、生產器物,這與匈奴人的祭祀習慣有關,每年一、五、九月集會於此,進行定期祭祀,祭祀完畢即散會,僅留下少數幾個人看守此城。指出該遺址應該是當時匈奴人薩滿教祭祀的祭壇。德爾津方臺遺址(位於蒙古國中央省孟棍茂利蘇木鄉轄區,克魯倫河右岸支流德爾津河左岸)同樣沒有發現與當時匈奴人經濟生活方面有關的遺物。林幹認為該處遺址很可能也和「高瓦-道布」遺址一樣,是當時匈奴人的一個祭壇。
關於匈奴人薩滿教傳統信仰形態中存在祖先崇拜的觀念,學界對此沒有異議。大多數學者認同匈奴人早期薩滿教傳統信仰中含有祖先觀念,且在這一點上與草原民族的鮮卑人和契丹人是相同或相近的。郭大地認為匈奴人薩滿教信仰傳統形態中的祖先崇拜內容,主要體現在匈奴人的厚葬習俗上。匈奴人定期聚會舉行祭祖活動,非常重視自己的祖墳,對祖先的信仰和崇拜觀念,已經成為了匈奴人傳統信仰體系中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白鳳岐認為,匈奴人雖然沒有關於自己祖先的相關神話故事的記載和傳說,但匈奴人對死者的安葬、對祖墳的重視及每年三次集會祭祖給予高度重視,指出「匈奴人的祖先崇拜應是他們原始儀式的反映,是一種民族心理的折射性」。他認為匈奴人的祖先崇拜是一種早期民族心理認同和反映,不屬於薩滿教信仰的形態內容。筆者認為,祖先崇拜的前提是要有祖先觀念和靈魂不滅的觀念,在這兩種觀念下,人們才會相信祖先死後其靈魂是依然存在的,且與人們之間是有某種聯繫的,若活著的家人在祖先觀念下對其進行定期的敬仰、祭拜,祖先神靈就能得到撫慰,從而保佑家人平安健康,不受迫害。按照前文的界定,這種祭祀儀式應屬於祖先崇拜的部分。
據《史記》記載匈奴人「五月,大會蘢城,祭其先、天地、鬼神」。《漢書·匈奴列傳》載:「明年春,漢使驃騎將軍去病將萬騎出隴西,過焉支山千餘裡,擊匈奴,得胡首虜(騎)萬八千餘級,破得休屠王祭天金人。」同樣的記載也見於《史記·匈奴列傳》卷 110,關於霍去病所獲得金人具體指什麼,學術界至今沒有一個統一的看法。針對《史記》中的這段記載,《史記》「三家注」的解釋當中觀點也不盡相同。《史記·集解》引《漢書音義》曰:「『匈奴祭天處本在雲陽甘泉山下,秦奪其地,後徙之休屠王右地,故休屠有祭天金人,象祭天人也』。《史記·索隱》韋昭云:『作金人以為祭天主。』崔浩云:『胡祭以金人為主,今浮圖金人是也。』又《漢書音義》稱『金人祭天,本在雲陽甘泉山下,秦奪其地,徙之於休屠王右地,故休屠有祭天金人,象祭天人也』。事恐不然,案:得休屠金人,後置之於甘泉也。』 司馬貞引述韋昭言以解釋,又引北魏崔浩語證其為佛像。而《史記·正義》引《括地誌》云:『徑路神祠在雍州雲陽縣西北九十裡甘泉山下,本匈奴祭天處,秦奪其地,後徙休屠右地。』按:金人即今佛像,是其遺法,立以為祭天主也。」
查閱諸多史料未發現有關於古代匈奴人信仰佛教和供奉佛像的相關記載,顯然佛像之說還有待考證。匈奴人「金人」乃為匈奴首領祭祀天神所用的神偶,應屬於匈奴人薩滿教傳統信仰基本形態內容中祖先崇拜的一種變異。《後漢書·南匈奴傳》載「祭天神,南單于既內附,兼祠漢帝」。東漢時,南匈奴人祭祀天神的同時,兼而祭祀了中原的漢朝皇帝。匈奴人薩滿教傳統信仰形態中祖先崇拜的對象從對祖先靈魂的崇拜,演變為對偶像金人或中原皇帝像的崇拜。這種變化說明,匈奴人的社會經濟向前發展後,匈奴傳統的薩滿教信仰形態內容,也發生了變異,且已受到中原文化的影響,在形態內容上已有體現。
「歲正月,諸長小會單于庭,祠」 ,匈奴人每年正月都會小聚,一起舉行祭祀活動。「五月,大會蘢城,祭其先、天地、鬼神」 ,五月份,在蘢城開大會,祭拜祖先、天地神靈。「秋馬肥,大會蹛林,課校人畜計」,到秋季,馬肥體壯,匈奴人會在蹛林召開大會,主要統計人畜情況。可見,匈奴人的祭祀活動通常在春秋兩季舉行,有規定的祭月,且每次祭祀活動的內容也不同:「九月集會」,是大型的秋祭活動,主要是為了課校人畜繁衍情況、慶祝豐收、感謝天神;「五月集會」是大型的夏祭大典,主要有大匈奴各部酋長、民眾匯聚蘢城,祭奠天地、祖先諸神;「歲正月」是春季小祭,有諸長集會於單于庭,舉行小規模的祭祀儀式的同時,商討一年中的國家大計。
綜上所述,天神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崇拜是匈奴人薩滿教信仰傳統的基本形態內容。匈奴人的祭祀對象有天神、日月、動物、偶像和祖先等,根據史料記載和考古發掘出土的文物種類看,這種豐富且多樣化的崇拜對象,實質是薩滿教基本形態中「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內容的變異體。如祖先崇拜中,拜金人、漢帝像則是由對祖先神靈的崇拜變化到以祖先神靈的載體為崇拜對象。早期匈奴人傳統信仰中的動物崇拜部分,已由對自然界及自然力的基本崇拜,變異到開始對自然界動物的崇拜,動物崇拜內容是由薩滿教基本形態中的自然崇拜內容變化而來的,是匈奴人薩滿教信仰傳統形態內容的一種。尤其是狼和鹿,是許多古代草原民族薩滿教崇拜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