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世界不是法外之地。近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簡稱《規定》),首個在線旅遊監管規章正式出臺,其中社會詬病頗多的「大數據殺熟」也被納入監管。
《規定》要求,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同時要求,在線旅遊網站不得擅自屏蔽刪除評價。該《規定》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大數據殺熟」即「同一件商品或者同一項服務,網際網路企業利用所擁有的用戶數據,給老用戶的價格要高於新用戶,以此獲得利潤最大化」。大數據分析本可用來精準營銷,卻被用來精準「殺熟」,了解你是為了更好地吃定你而不是為了更好地服務於你,於是,被「殺熟」的人們常常是有苦難以說出。
對「大數據殺熟」現象,去年北京市消協專門委託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技術研究院進行調查,結果顯示,被調查人群中近9成認為大數據「殺熟」現象普遍存在,56.92%的被調查者表示有過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其中網購、在線旅遊、酒店住宿、網約車、外賣、影視等消費場景最容易被大數據「殺熟」。據調查,被購物類APP「殺熟」的有44.14%,被在線旅遊類APP「殺熟」的有39.5%;而在57個樣本的體驗調查中,在線旅遊出現問題最多。
近年來,我國在線旅遊快速發展,2019年在線旅遊用戶規模達4.13億人,同比增長5.36%,在線旅遊市場規模達10059億元,首次突破萬億。面對如此龐大的消費市場,如何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促進整個產業健康發展尤為關鍵。首個在線旅遊監管規章出臺可謂應時而生,其中重罰「大數據殺熟」等有關規定,無疑將引導在線旅遊平臺尊重消費者權益、善用大數據。
「大數據殺熟」無疑是一種短視的營銷行為。
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發展以及大數據時代的來臨,手機消費購物、使用APP等已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分,然而,當前手機「讀心術」也變得越來越普遍。如只要你打開手機,你最喜歡的新聞、商品、娛樂就會推送到你最容易看到的頁面上;更有甚者,平臺等經營者利用大數據收集消費者的瀏覽或消費記錄等信息,分析其偏好及消費習慣,並高價推送相關服務或商品等,此類大數據殺熟,其實質還是濫用大數據。大數據一旦被濫用,就可能異化為非法牟利的工具。
如何善用大數據,真正通過大數據分析提升對消費者的服務,值得探討。
《規定》要求重罰在線旅遊經營者大數據殺熟,這一舉措固然具有威懾力,但仍然是治其標而難以治其本。隨著技術的發展,大數據殺熟或將越來越「高明」、並具有隱蔽性,消費者即便發現也很難舉證維權。大數據殺熟本質是平臺利用技術與信息壁壘,過度採集並隨意利用消費者個人信息,與此同時,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卻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大數據殺熟」暴露出大數據產業發展過程中的非對稱性以及不透明,需加強關於大數據權利、流轉和買賣的相關基礎性立法。
當前關於大數據立法的呼聲越來越高,加快大數據立法將勢在必行。
近年來,隨著數字經濟以及大數據應用的快速發展,監管模糊地帶和監管真空凸顯。事實上,「大數據殺熟」不僅在於法治監管落後,更在於技術監管落後。加快監管創新特別是技術監管創新,仍是解決「大數據殺熟」這一現象的根本之道。如監管部門採取高技術手段設備,建立相應的大數據網上監管平臺,針對有關電商平臺進行全程在線監控,提高對隱性利用大數據實施違法行為的查處能力。
對於大數據殺熟,消費者自身也應當積極行動起來,一方面事先應加強防範意識,對於手機「讀心術」要理性對待,不可被手機「讀心術」牽著鼻子走;另一方面增強法律意識,遭遇「殺熟」後,要積極搜集證據投訴維權。
作者:■何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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