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控制疫情傳播,防止人員在超市、菜市場等經營場所聚集,19日,《哈爾濱市超市菜市場等經營場所防止人員聚集工作規則》出臺,有關部門將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經營主體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要求、落實不到位的經營主體將予以停業整頓,此《規則》適用於疫情防控期間。
根據《規則》,各經營主體應在經營場所入口處設置警示提示牌,公示疫情防控須知;設置體溫檢測點,對有發熱症狀或未戴口罩的顧客禁止進入。當客流每100平方米超過10人時,要在室外設疏導員,限制顧客進入,引導顧客有序排隊等候,排隊間隔2米。同時,各經營主體要調整商品擺放區域,將熱銷商品分散擺放。提倡預包裝方式,縮短購物時間。對不能預包裝的商品區或容易引起人員聚集的區域,要設置隔離帶,設疏導員維護秩序,引導顧客有序排隊挑選,排隊間隔2米。
另外,各經營場所要設置自助結算區域,鼓勵電子支付。磅秤臺要儘可能分散設置,引導顧客分散過磅,快速結算。配送區、結算區要在地面設置隔離線,設疏導員維護秩序,排隊間隔2米。各經營場所要通過室內廣播、手持喇叭等方式循環播放防止人員聚集的相關要求。製作吊掛指示牌、桌牌等提醒顧客按照排隊間隔2米購物。要求員工隨時提醒顧客不要聚集。
在管理上,各經營場所要嚴格按照衛生防護指南和空調通風系統運營管理指南進行操作,保證空調系統或排氣扇運轉正常。規範消毒殺菌行為,做到每日上、下午消毒各1次。保持環境衛生清潔,每日產生的垃圾應當在專門垃圾處理區域內分類管理、定點暫放、及時清理,垃圾暫存地周圍應當每天至少進行1次消毒。超市、菜市場等經營主體要認真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對執行本工作規則作出書面承諾,自覺接受行政執法機關的監督檢查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