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質疑小區商業車位不滿足防火規範

2020-12-24 樂居財經

◤小區規劃的商業車位距離居民樓不滿足6米以上的防火規範要求。 本報記者 王皇 攝

本報12月9日訊(記者 王皇) 家住歷城區工業北路以北一小區的壹粉123123在齊魯晚報·齊魯壹點情報站@記者反映,小區規劃的地面停車位與住宅樓距離太近,不滿足露天停車場與民用建築的防火距離強制標準要求。但是從11月初至今的1個月時間內,規劃、消防、建委、停車辦等部門均向壹粉表示,不負責對該距離進行審查。

「去年底入住後,我們就發現小區有3棟樓的南陽臺和臥室外不遠就是規劃的地面車位,距離我們外牆最近的只有4.9米,根本達不到國家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裡的停車場與一二級民用建築防火間距最少6米的要求。」壹粉說,這些車位設置在小區圍欄外的道路兩側,總共有60多個車位。

壹粉告訴記者,11月初他向12345熱線進行了投訴,隨後在1個月的時間內,投訴被先後轉到規劃、消防、建委、停車辦等多個部門,卻沒有一個部門能解釋清楚這些車位到底能不能這樣設置。「濟南市規劃局直屬第三分局解釋稱,地面停車位他們主要審核數量有沒有達到容積要求。消防部門回覆說他們只審地下停車場,地面停車位要問建委。建委也說不歸他們管。歷城區停車辦的人來現場看了,說這條路現在不是市政道路,車位的事情和他們也沒有關係。相關的建築工程圖審和驗收部門都說不是自己負責,那到底是誰負責?誰審核?」

近日,記者來到壹粉所說的小區,根據壹粉所說的《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的測量方式,測量了5號樓建築南牆最凸起的空調機位牆角到車位邊緣的距離約5.7米,空調機位凸出的石墩到停車位的距離約5.4米。而上述防火規範中,不論是此前的1997版,還是改後的2014版,都要求停車場與一二級民用建築的距離最少要達到6米。其中的停車場是專用停放汽車的露天場地或構築物。

小區已經通過消防驗收

小區規劃圖顯示,目前的5、9、13號樓南側的停車位規劃為商業停車位。

濟南市規劃局直屬第三分局的相關工作人員說,從規劃圖看,建築與車位最近的距離是4.9米。但是規劃車位與建築的距離並不在規劃局的審核要求中。該工作人員解釋,小區由開發商出設計圖紙後報審,進行審核時是多部門聯審,規劃部門依據主要對停車位的數量是否達到要求進行審核,消防方面則由消防部門負責圖審,如果有需要修改的,消防部門會要求修改,但從規劃圖看,目前的4.9米間距也沒有相關部門提出修改要求,所以仍以設計圖中的停車位位置作為規劃車位。

消防諮詢熱線的接線員表示,消防圖審並不對地面車位與建築距離進行審核,地面停車位的設置審核由建委負責。記者從濟南市建委勘察設計處了解到,該部門主要審查建築結構方面的設計和驗收。

記者聯繫濟南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消防審批窗口了解到,該小區已經通過了消防驗收。濟南消防支隊驗收科相關工作人員查閱了該小區的驗收情況後表示,驗收是依據小區通過了消防設計要求的設計圖進行,目前看是符合驗收條件的。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中的停車場是指供社會車輛提供服務的公共停車場。對供住宅小區車輛停放的地面停車位、單位內臨時道路或根據場地情況配置的停車位,該規範未做具體規定。但壹粉認為這也無法完全解釋小區業主們的關切,「我們的商業停車位就是設在小區柵欄外,供社會車輛停放的,數量也有60多個,如果每天都有車停在這裡,是不是表明我們小區的這些商業停車位更需要滿足防火規範。」     本報記者 王皇

【關注百家號新浪樂居,洞悉房產市場風雲變化。】

相關焦點

  • 海口一小區車位縮水20釐米遭業主質疑 多部門介入
    為方便停車,海口市民羅先生購買中海錦城商品房的同時,也以10萬元的價格買了該小區的地下車位。在實際使用時,他發現車很難停進車位,他懷疑車位縮水了。經過測量,車位寬度比《車庫建築設計規範》規定的少了20釐米。
  • 蕪湖一小區內部道路被交警接管 車位被取消引業主質疑
    日前,蕪湖市民吳先生反映,不知從何時起,位於蘇寧環球城市之光小區的內部道路被交警管理了,而且上面一些既有車位與待劃設車位也被取消了,讓小區居民業主感到不便。11月5日,記者來到現場進行走訪了解到,吳先生可能有些誤會。
  • 青島一小區物業,要對公共車位按小時收費,業主提出質疑!
    業主質疑: 地上收費是為了逼業主買地下車位 劉先生說,小區是經濟適用房,還有一部分是回遷房。之前,小區的人防工程一直沒有使用。現在經過整理,開發商交由物業進行往外「賣車位」。每個車位12萬,使用年限為20年。
  • 成都一小區遭遇停車難 業主質疑「車位已售」的真假
    成都一小區遭遇停車難 業主質疑「車位已售」的真假業主的車停在過道上。對於不少成都瑞升橡樹林有車的業主來說,最近半年無疑是令人糟心的。曾經,月租車位的業主停車一度非常愜意。小區物業調查數據尚有「100餘空置停車位」針對此事,不少業主向開發商表達了質疑,不過得到的答覆都是掛牌車位均已賣出,開發商方面也拒絕提供車位買主的相關信息。
  • 論小區車庫、車位「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問題
    雖然目前關於開發商違反「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後果的司法裁判結論尚不統一,但宜將「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理解為授權第三人規範。開發商將車位、車庫處分給小區業主之外的第三人或違反配置比例原則處分給小區業主的並不導致處分行為絕對無效,只有車庫、車位合理需要未得到滿足的業主向法院主張處分行為侵害其現實需要時,上述處分行為才應被判定無效。
  • 小區地下車位起紛爭,什麼叫「首先滿足業主需要」?
    這類地下車庫是住宅小區在建設規劃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按《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規定,為滿足小區居民生活必須建設的。 佔用的地下空間是在小區規劃的總體範圍內,不需要另外繳納土地使用費(即土地出讓金),建設費用直接列入住宅小區的開發成本,沒有獨立的產權證明。
  • 成都一小區遭遇停車難 業主質疑「車位已售」的真假
    成都一小區遭遇停車難 業主質疑「車位已售」的真假業主的車停在過道上。對於不少成都瑞升橡樹林有車的業主來說,最近半年無疑是令人糟心的。曾經,月租車位的業主停車一度非常愜意。小區物業調查數據尚有「100餘空置停車位」針對此事,不少業主向開發商表達了質疑,不過得到的答覆都是掛牌車位均已賣出,開發商方面也拒絕提供車位買主的相關信息。
  • 南寧一小區負一層車位要改成市集,業主:不行!監管部門回應
    業主:小區車位要改商用 2020年11月下旬,騁望·麓濤小區多名業主向南國早報記者報料,稱小區負一層的車位正在進行商業改造。南國早報記者 李儉芹攝 小區業主對記者表示,他們不同意車位改變用途: 首先,小區車位作為配套設施,如果改作了其他用途,小區車位就會難以滿足住戶的需求;第二,如果車位改作他用,會導致小區配建標準與相關法規不符;第三,2021年起實施的《廣西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小區車位不能只賣不租,如果將車位改作他用,有可能造成小區車位價格暴漲
  • 南寧小區嚴控車輛出入,業主質疑到底是防疫需要還是趁機強賣車位
    電話採訪:南寧楓林藍岸小區業主 李先生:電梯裡貼了一張條子,說緊急通知,尊敬的楓林藍岸的業主,從3月1日起為了加強小區的管理和規範車輛的停放,禁止外來車輛進入小區,然後沒有車位的業主,可以在地面停車,停車位只有20個,停滿以後禁止車輛進入小區停放,這是20日發的一個通知,落款是楓林藍岸物業服務中心。
  • 南寧:小區負一層車位改市集?擔心車位配比減少,業主選擇維權
    來源:2021-01-06 11:21南國早報訊:近日,家住南寧市騁望·麓濤小區的部分業主向本報記者反映稱,小區的負一層車位正在進行商業化改造,將被開發商改造成「百靈鳥市集」,因擔心小區車位配比因此而減少,業主發起集體維權行動。
  • 膠州一小區公共道路畫停車位收費,沒車位不讓進小區
    「小區公共道路說劃停車位就畫停車位,你畫也不要緊,收費的依據、標準和費用用途公示一下。」「不租車位、不買車庫不讓進小區,怎麼這麼霸道。」5月27日晚,在膠北街道匯英名郡小區門口,業主們義憤填膺。原來,小區自5月27日起,對小區停車位進行「改造」,計劃在小區公共道路畫出150個停車位,每個停車位每月收40元費用,並且禁止不租車位、不買車庫的業主車輛進入小區。
  • 贛州銘洋商業運營公司在小區公共區域增設收費車位引業主不滿
    「私家車一直停放在小區公共區域內的停車位,前不久,在未和業主協商的情況下,負責小區商業運營的贛州市銘洋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營公司)下發公告,對公共區域內的140多個停車位實行收費管理,且收費標準過高,讓業主不滿。」近日,贛州盛世江南小區有業主向本報記者反映稱。
  • 業主怒了!小區90多個車位被同一人買走,還在車位前裝了地鎖
    最近一段時間,湖南長沙市望城區乾源國際廣場小區的業主覺得很糟心。原來,6月29日,有業主發現四名男性私自在負一樓的車位前裝上了 T 字型地鎖,每一層還各開了一家麻將館。不滿該行為的部分業主在當天下午來到地下車庫,砸掉了一個個地鎖。原來,其中一名男子聲稱自己一次性購買了 90 多個車位,物業也稱麻將館老闆已在此前購買了私人車位,目前已對兩家麻將館進行了斷電處理。這名男子是誰?為什麼他會一次性購買 90 多個車位?6 月 30 日,記者來到了該小區的地下車庫。
  • 南寧一小區負一層車位要改成市集,業主:不行!監管部門回應
    業主:小區車位要改商用 2020年11月下旬,騁望·麓濤小區多名業主向南國早報記者報料,稱小區負一層的車位正在進行商業改造。南國早報記者 李儉芹攝 小區業主對記者表示,他們不同意車位改變用途: 首先,小區車位作為配套設施,如果改作了其他用途,小區車位就會難以滿足住戶的需求;第二,如果車位改作他用,會導致小區配建標準與相關法規不符;第三,2021年起實施的《廣西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小區車位不能只賣不租,如果將車位改作他用,有可能造成小區車位價格暴漲
  • 南寧小區嚴控車輛出入,業主質疑到底是防疫需要還是趁機強賣車位
    電話採訪:南寧楓林藍岸小區業主 李先生:電梯裡貼了一張條子,說緊急通知,尊敬的楓林藍岸的業主,從3月1日起為了加強小區的管理和規範車輛的停放,禁止外來車輛進入小區,然後沒有車位的業主,可以在地面停車,停車位只有20個,停滿以後禁止車輛進入小區停放,這是20日發的一個通知,落款是楓林藍岸物業服務中心。
  • 廣州一豪宅用「假車位」注水車位配比?開發商:滿足規劃驗收要求
    然而,即便小區的車位配比達到了1:1.5,業主還是為車位傷腦筋,因為配套的部分機械車位無法使用。該事就發生在牛奶廠板塊的招商雍華府。據招商雍華府部分業主報料,小區負二層的機械車位設計不合理,上層只能垂直升降不能平移;勉強停進去,後尾箱、車門也是打不開。
  • 天朗御湖小區地庫90%車位被一公司買走 業主質疑
    業主們本來在小區地下車庫臨時停放的車輛突然被禁止再進入地庫,原因是臨停車位被取消,一家買走了地庫90%車位的公司鎖住了名下車位估價待售,想買車位的業主又發現需籤訂二手車位協議。業主們疑惑,住宅小區的車位應屬配套建設,優先滿足小區業主停車,開發商和這家公司這種涉嫌屯車位的操作合適嗎?  業主車輛被禁止進入小區地庫停放  天朗御湖小區一期位於西安市城北鳳城八路與明光路十字的西南角。
  • 小區多個車位被一人買走,而且全部上了地鎖?業主們怒了
    最近一段時間,長沙市望城區乾源國際廣場小區的業主覺得很糟心。原來,6月29日,有業主發現四名男性私自在負一樓的車位前裝上了T字型地鎖,每一層還各開了一家麻將館。為什麼他會一次性購買90多個車位?6月30日,記者來到了該小區的地下車庫。車庫裝了近百個地鎖,業主集體開砸「我早上8點出門的時候,就發現地下停車場有很大的動靜。」小區業主董女士說,隨後她來到負一樓,發現有四名男性正拿著各種工具,在A區裝著一個個T字型的金屬樁。「就是那種地鎖,裝上後不能打開。」
  • 「小區道路」被交警接管,還取消了車位?
    日前,市民吳先生反映,不知從何時起,位於蘇寧環球城市之光小區的內部道路被交警管理了,而且上面一些既有車位與待劃設車位也被取消了,讓小區居民業主感到不便。11月5日,記者來到現場進行走訪了解到,吳先生可能有些誤會。
  • 業主的車還沒地方停,小區車位就被匿名「搶」空?
    自己業主的車還沒地方停,小區車位就被匿名「搶」空?小區都住了幾年了,忽然被物業通知所有車輛限時清空,從此車位只售不租?這些小區停車亂象,都有新規來規範了!開發建設單位項目配套建設的車位(庫)通過出租、使用權轉讓等方式,應當首先滿足本小區業主的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