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卡迪莫 在《婦女與世界宗教》一書中曾認為,無論是東西方的宗教文化傳統都將女性視為是男性的「隸屬者」。為了確定女性作為「隸屬者」的依附性身份,傳統社會系統採取了諸多步驟,剝奪了許多女性的宗教權利,從而降低她們的宗教地位。比如說,印度教的婦女不讀《吠陀經》,也不能系聖線;佛教的比丘尼們,「即令在擺脫家庭的監護之後,仍然要侍候哪怕是最年輕的和尚。」(註:卡迪莫語)在猶太教的宗教習俗中,女性的宗教地位也是很低的。這種性別上的歧視,既有宗教經籍上的依據,也有出於對女性生理期的鄙視。按《創世記》的描述,夏娃的受造是來自於亞當,而被逐出伊甸園也是由於夏娃禁不起誘惑,被後來的基督教神學家們斥之為原罪的禍首。在《聖經·舊約》中,女性的生理期與產褥期被視為是「不潔淨」,《利未記》中記載:「女人行經,必汙穢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潔淨到晚上。女人在汙穢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潔淨。凡摸她床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別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潔淨到晚上。」同樣,女性的產褥期也是「不潔淨」的,猶太教規定女人如果生了男孩,必須家居33天,生了女孩則必須家居66天。生理期與產褥期的女人都不能進入猶太會堂參加宗教活動。由於這種生理上的特殊性,女人被視為是「不潔淨的人」,自然也不能擔任宗教祭司或是成為拉比(註:猶太教的法學學者)。
《婦女與世界宗教》
根據福音書中的描繪,耶穌是一個頗為反猶太教傳統的宗教領袖形象。福音書中記載了不少耶穌用神跡為婦女治病的故事,在他畢生的傳教生涯中,不乏虔誠追隨他的女性信徒,當他受難時,陪伴他的也是隨他傳教的女性,甚至在他死後復活時先見的信徒也是女性(例如《馬可福音》中記載耶穌復活後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由於耶穌對於女性的這種關愛與接納,曾吸引了大量的女性信徒加入教會,女性對早期教會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她們的宗教地位也曾一度很高。有學者甚至說,耶穌是第一個「突破古希臘羅馬世界男性中心」之人,因為在他的身上和他的故事中,對女性的傳統敵意與性別歧視似乎都已消除。但我們並不能簡單地得出結論,認為耶穌就是一位有著女權意識的宗教領袖,他的女性觀也是出於為其宗教目的而服務的立場,只能說對於當時充滿性別歧視的猶太習俗而言,耶穌的女性觀與宗教觀念無疑是具有進步意義的。
除了耶穌給予女性相對平等的宗教權利之外,值得注意的是——早期基督教的女性守貞行為也是促使女性信徒的宗教地位提升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基督教的貞女,英文稱之為consecrated virgin,指的是為了基督教的信仰奉持獨身主義的女性。她們與修女的最主要的區別——即貞女是屬於在家的信徒群體,她們只需發貞潔願即可(註:修女出家需要發聖三願)。在基督教中,女性守貞的歷史源遠流長,最早可以追溯到使徒時代,當時已有基督教的貞女決定為了天國立誓守貞。從使徒時代、歐洲中世紀、近代以至於現當代,都不乏立誓獻身於基督而終身守貞的女性,十七世紀時,多明我會進入中國福建地區傳教時,最早的一批中國基督教貞女也在福建福安地區出現了。
基督教的獨身主義觀念與女性守貞行為的興起,主要來自於兩個方面,首先是與猶太教的禁欲主義觀念有關,《聖經·新約》之中,耶穌也表達了一些獨身主義的觀念,他曾經提到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其次,在羅馬的傳統文化中,也普遍認為貞女有著預言的能力,例如照看羅馬帝國社稷之火的維斯塔貞女,在羅馬古典宗教中有著特殊而重要的宗教地位。基督教脫胎於傳統的猶太教,又強烈地受到羅馬古典宗教的影響,它秉承了猶太教與羅馬宗教的這些傳統文化,在基督教創立之後,貞女及女先知也同樣受到了尊重,並在早期的傳教活動過程中十分活躍,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比如,《使徒行傳》中曾提到傳福音的腓利,他是凱撒利亞的七個執事之一,「他有四個女兒,都是處女,是說預言的。」基督徒們對她們的事跡深信不疑,直到公元四世紀,這四位貞女先知在小亞細亞的墓地依然受到人們的瞻仰,為後人所紀念。除了貞女先知之外,早期的基督教教會中還有貞女使徒,現被收錄在《偽經》中的《使徒保羅和特克拉行傳》中記載了關於以哥念的特克拉的事跡,她是一個陪伴保羅從事傳教活動的貞女,早期教會將她視作為傳道與守貞的典範。使徒時代的貞女先知和貞女使徒,在早期基督教教會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享有重要的地位。在貞女先知活躍的早期基督教時期,曾收錄了大量的女先知的預言記錄,在公元六世紀時形成了8卷《女先知預言集》,但這些預言後來亡佚了。
早期基督教中的諾斯替派特別強調女性可以通過守貞行為成為與男性平等的人。諾斯替派是早期基督教的一個重要派別,公元二世紀上半葉時曾十分活躍,柏拉圖哲學和波斯的瑣羅亞斯特教的二元論是諾斯替派的思想根源。諾斯替派認為要擺脫物質世界的罪惡必須對靈魂進行救贖,人的肉體、婚姻和性都是罪惡的,正是肉體的罪惡導致了智慧的墮落。在諾斯替派思想的影響下,一些女性教徒過起了守貞的生活,貞女在諾斯替派基督教中享有著尊貴、崇高的地位——她們被視為是和男性沒有區別的人,她們通過禁慾的宗教生活在精神上成為了男性,可以說預言、講道和管理宗教團體等等,在教會中享有與男性同等的地位。並且,為了區別於那些世俗的已婚女性,貞女們在儀態裝扮和行為舉止上都類似於男性——她們穿男裝、剪男式發,並拒絕戴女性面紗。有學者指出,正是由於對婚姻生活與生育的放棄,使得這些貞女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獲得自立,並能夠在宗教團體中獲取權威性的地位。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諾斯替派貞女通過守貞的宗教行為,也是謀求男女平等的一種方式。
以保羅為首的基督教正統派則反對諾斯替派貞女的行為。《聖經·新約》中收錄了保羅寫給各地教會的書信,其中有不少關於他對於婚姻和獨身的見解、女性觀以及女性的宗教權利等內容。保羅雖然也繼承了耶穌關於男女靈魂救贖平等的思想,但在宗教行為與宗教權利上,他提出了諸多限制女性理論及相關的神學依據。比如,諾斯替派貞女剪男式發並且不戴面紗,自認為是與和男人地位相同的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則指出參加女性禱告必須蒙頭,而女人的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長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他在《提摩太前書》中寫道:「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哥林多前書》中又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準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她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自大公教會興起之後,女性在教會中的地位開始下降,在宗教權利方面,女性不能擔任聖職、不能講道、不能施洗,甚至不能摸聖器和發聖餐。在女性獨身的問題上,禁欲主義思想開始大肆興起,但性質也開始轉變了。
關於婚姻和獨身主義觀念的方面,保羅的一些見解以及他的女性觀,為後來的基督教禁欲主義者所利用並進一步地進行發揮。公元三世紀之後,基督教禁欲主義思潮興起。受保羅思想影響的早期教父的禁欲主義觀念不同於諾斯替派的思想——女性被男性視作是罪惡的根源,女性的禁慾苦修則是為了靈魂救贖的需要,此時的禁欲主義思潮帶有貶低女性和性別歧視的消極意義。早期教父的代表人物諸如德爾圖良、哲羅姆、奧利金、安布羅斯及奧古斯丁等,他們在宣揚禁欲主義思想的同時,還痛斥女性是「原罪」的始作俑者。女性既然充滿罪孽,惟有通過守貞的行為獲得靈魂上的救贖,比如,奧古斯丁就在他的《論神聖的童貞》中對《馬太福音》第13章播種的比喻進行了自己的闡釋,《馬太福音》中耶穌曾說:「落在好土裡的,就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奧古斯丁認為這段經文的意思是:「童貞的生活是一百倍的果子,寡居生活六十倍,婚姻生活三十倍。」奧古斯丁則將女性分成了三個等級:貞女、寡婦和已婚婦女,並且認為已婚婦女比不上寡婦,寡婦又比不上貞女。童貞女是女性最完美的狀態,因為她終身了保持了貞潔,而童真女的楷模就是聖母瑪利亞。
早期教父們的這種男尊女卑和禁欲主義思想極大地影響了當時的女性基督徒,一些女性基督徒開始從獨身走向了禁慾隱修,她們克制著自己對財產、食物和婚姻生活的欲望,過著清貧寡慾的生活。在公元三世紀時,只要徵求自己父親的同意,女性基督徒就可以在教會會眾面前立誓終身獨居,守貞的女性被稱為「基督的新娘」,她們擺脫了世俗的婚姻桎梏,將基督視為惟一伴侶,立誓終身完全的奉獻,成為基督教視野中的理想女性。公元三世紀禁欲主義思潮影響下的貞女與使徒時代、諾斯替派的貞女還有所不同——她們重在禁慾苦修,有的貞女甚至是在罕無人跡的地方獨自隱修。例如,貞女佩勒加住在橄欖山的小房子裡獨自禁慾隱修,當人們發現這裡住著一個女子時,佩勒加已經死去了。著名的埃及貞女聖徒瑪利亞在約旦沙漠裡長年過著與世隔絕的隱修生活。守貞的女基督徒也開始由散居的生活狀態走向了逐漸為教會認可的階段。她們最初是各自住在家裡,與家人一起參與教會的生活,發展到後來,守貞女可以在主教面前宣發誓言並接受祝聖。而貞女的祝聖儀式也是依據婚禮而來,她們需要佩戴黑色的面紗,由主教為她們披上黑色的長袍,中世紀時,貞女接受祝聖還需要領受一枚戒指和一頂頭冠,——這些都是貞女與基督的婚姻的象徵。在日常生活中,貞女通常情況都是隱居在家,如非必須外出,一般不輕易離家。她們遵循傳統的祈禱時間,在早上九點、中午十二點、下午三點,獨自一人或一小組人誦念經文,她們還必須在夜間唱聖詠。在耶路撒冷,獨修士(守貞的男性基督徒)與貞女們在規定的時間會與神職人員一起進行祈禱。飲食的方面,貞女的主要食物為麵包和蔬菜,她們每天只準許在下午三時以後進食一次,進食的前後都必須念指定的經文,除了健康方面的需要,貞女們長年守齋。在慈善工作方面,教會鼓勵貞女根據她們的實際情況從事慈善活動,比如探訪病人等等。在日常生活中,也有獨修士與貞女同住的情況,為的是提供靈修方面的服務以及生活中的保護,但不免遭人非議,教會為了保守已祝聖貞女的德行,便訂立法令以保證她們對於基督獻身的忠貞,教會承認貞女的修道生活是一種特殊的生活方式,具有相當大的貢獻。(註:初期貞女的靈修生活見於張瑞雲著《當代女性獨身教友》)
貞女在早期基督教的歷史中扮演了一個特殊的角色,從中也可以看出女性地位在教會中的演變。公元三世紀之前的基督教貞女,她們大多數在教會之中承擔各種工作,曾一度出現了很多的女先知和女執事等,她們積極參與公共的宗教活動。後來被基督教正統派視作異端的諾斯替派貞女,以禁慾、反婚反育作為爭取女性宗教權利的方式,在諾斯替派基督教中享有著無比崇高的地位。公元三世紀後,隨著女性地位在基督教教會中的降低,女性基督徒的宗教權利開始受到限制。基督教的女性宗教地位的下滑,與保羅對女性的貶低不無關係。大公教會興起之後,教會神職人員開始男性化,一些法典的相關條文與一些宗教會議的決議更進一步限制了女性的宗教權利和地位。從公元三世紀開始出現的基督教貞女,她們並不參與公共的宗教活動,主要是通過禁慾和苦修等方式,來達到一種內心的宗教體驗,並期望從這種禁慾苦修中得到靈魂的救贖。所以,公元三世紀之後興起的禁欲主義思想與使徒時期及諾斯替派的禁欲主義主張,在意義和性質上有著很大的區別,而它們之間最大的區別就在於對待女性的態度和其女性觀上。正如學者劉小楓曾提出,基督教的起源其實有著母性文化基因,只是後期被男性神學和教會清除了,我們在追溯早期基督教的貞女與女性觀的變遷上,確實能看到這樣的女性主義神學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