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交通部長拿督斯裡陳廣才說,取消廉價航空公司機票的乘客可索回機場稅。
他說,在目前的制度下,購買廉航機票的乘客若沒有上機,航空公司不會將巳付的票價款額退還給他們,不過,他們仍可索回所付的機場稅。
陳廣才今日在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回答加帛亞歷山大南塔林奇的附加問題時指出,機場稅不屬航空公司,而是當局收取後轉交給機場管理公司的費用。
他說,馬來西亞交通部已指示廉價航空業者——亞洲航空公司將機場稅退還給那些購買機票後臨時取消登機的乘客。
陳部長指出,目前仍有很多乘客不知道購買廉航機票後臨時取消登機仍可取回機場稅。
陳廣才較後在國會走廊對記者說,馬來西亞交通部的法律顧問與馬來西亞民航局商討此事,讓那些取消登機而仍未索回機場稅的乘客索取退款。
他說,廉價航空公司巳受指示擬訂詳細的機場稅退還程序。
吉隆坡國際機場廉價終站的國際航班機場稅為35林吉特,國內航班是6林吉特。
目前,吉隆坡國際機場已經著手落實退還機場稅的措施。
陳部長說,馬來西亞政府將設立一個獨立的基金以收集未被認領的機場稅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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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南洋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