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底部有幾塊黑色的懸浮物,懸浮物中心呈黑褐色,周圍有一層銀耳顏色的毛茸茸邊緣
本想喝啤酒解暑,沒想到喝到一半發現酒瓶裡居然漂浮著黑色異物。日前,家住塘汛鎮的徐先生致電本報呼叫中心稱,喝了啤酒以後自己一直噁心反胃。隨後,他向廠家提出索賠,但未得到滿意解決。昨(21)日,記者對此事進行了採訪。
日前,徐先生在塘汛鎮一家超市購買了一箱綿陽本地生產的雪花啤酒。14日,徐先生在吃晚飯時從中拿了一瓶,誰知喝到一半的時候卻發現裡面有黑色菌斑樣的異物:「當時就噁心得不行,晚飯也吃不下去了。」
這箱啤酒是今年3月14日生產的,並沒有過保質期,而且是剛打開不久,怎麼會有黑色菌斑在裡面?徐先生第二天通過工商部門找到生產商,要求對方賠償1500元損失費,但對方表示只能賠償他60瓶啤酒。「啤酒本來就有問題,賠給我我也不敢喝,這種賠償方式有啥意思?」徐先生表示,希望對方能夠將這一批次的啤酒收回,也想提醒市民購買時注意。
昨日,記者在徐先生辦公室看到,這瓶啤酒是今年3月14日晚上7點04分生產的,保質期為180天,瓶底部有幾塊黑色的懸浮物,懸浮物中心呈黑褐色,周圍有一層銀耳顏色的毛茸茸邊緣,搖晃一下更加明顯。
黑色異物到底是什麼東西?是否對人體有害?昨日,記者聯繫到華潤雪花啤酒綿陽有限公司售後服務部工作人員楊先生,他表示目前具體原因還無法認定,將按照工商部門的處理程序與消費者進行協調。
楊先生告訴記者,徐先生第二天將這件事情反映到經開區工商局以後,他們公司就有人前往進行協調。由於徐先生所喝的啤酒已經打開,異物究竟如何進入到瓶中他們也不清楚,有可能是啤酒瓶沒有洗乾淨,也有可能是對方打開後放置讓空氣進入造成,具體原因無法認定。出於對顧客負責的態度,公司提出賠償徐先生五件共六十瓶酒,但對方卻要求賠償一千五百元的精神損失費,這讓他們不能接受:「如果他喝了身體感到不適,檢查確實是因為酒的原因我們會負責,但現在具體原因不清楚,他身體又沒有事情,按照規定我們只能賠酒給他。」
記者從經開區工商局了解到,接到徐先生投訴後,他們便對雙方進行了協調。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者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但由於目前徐先生身體無異常狀況,而關於精神損失費在法規中也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只能繼續進行協調,如果協調不成功,消費者不滿意可以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