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民殷,強農為本。鄉村振興事關惠州全面協調發展,事關建設國內一流城市大局,是惠州必須做好的一篇大文章。
今年6—8月,惠州市人大常委會與團市委組成調研組,深入各縣(區)、鎮村開展「一村一策」專題調研,並在調研的基礎上就建立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的鄉村振興長效幫扶工作機制進行深入思考和研究,形成了調研報告。
調研報告提出,惠州要突出在「統籌、協調、考核」三個方面發力,進一步破解農村發展各類障礙,建立能激發鄉村發展主體、精準高效配置各類資源的長效幫扶工作機制,在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農村發展規律下,走出具有惠州特色的鄉村振興新路。
南方日報記者 烏天宇
帶著問題進村「會診」
形成常態化「一村一策」問策機制
6月初至8月底,按照「點面結合、精準把脈」的工作原則,調研組分成5個小組深入惠城、惠陽、惠東、博羅、龍門5個縣(區),分別定點選取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護、搬遷撤併等四類共20個典型村,採取進村入戶、座談討論、問卷調查、實地察看等形式,詳細摸底調查,研判分析定點村存在的問題與優勢,釐清下一步發展思路。
在此期間,調研組每月2-3次到縣(區)、鄉鎮和定點村進行指導,促進一村一策「把脈」「會診」等工作,推動全市26個鎮427個村根據自身特點、資源稟賦等形成初步的發展思路,並帶動其他鄉村認真探討研究發展思路與規劃。
「調研不但較詳細地摸清了定點村基本情況,幫助定點村理清發展思路,還進一步激活了全市鎮村幹部謀發展的思想,為下一步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了基礎。」惠州市人大常委會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羅志成介紹,為探索研究新的幫扶工作措施與機制,調研組先後組織召開由農業、財政、自然資源、住建等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大常委會、鎮政府、村委會,以及有關專家學者參加的各類座談會23場,併到廣州、佛山、清遠等6個市考察學習鄉村振興先進經驗。
通過專題調研,調研組提出建立「一村一策」長效問策機制,由市委農辦負責牽頭,組建由相關部門、專家組成的問策團隊,對全市所有鄉村進行常態化、制度化的「問診」「會診」,分析研究各村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資源優勢,幫助制定發展規劃,形成專業工作部門與相關職能部門、縣(區)鄉鎮點面結合、縱橫對接合力推動鄉村振興的局面。
羅志成表示,據調研了解,眾多農村尤其是村「兩委」幹部對「一村一策」寄予厚望,一些鄉村熱情高漲,較快地制定了「一村一策」發展規劃,期待能找到更加符合實際的強村富民抓手,進一步增強村組集體經濟實力,開拓增收渠道,提高生活水平。
目前,龍門縣156個村100%完成初步發展思路,惠城區57%的村完成初步發展思路,部分發展思路較完善的村已經開始逐步實施發展規劃,由上而下形成推動鄉村振興的合力,進一步營造了鄉村幹事創業的氛圍。
為鄉村振興聚力
加快「三農」大數據平臺建設
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必須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通過調研發現,惠州雖然在扶貧工作方面取得較為顯著的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與不足。
「很多鄉鎮政府僅有20%左右的人和精力放在農村發展上,大部分時間和精力花費在社會管理、徵地拆遷和其它上級交辦落實的各項考核工作和檢查評比上。」調研組發現,目前惠州「三農」工作短板突出表現在思想認識不足、農村各類數據不全不清、鄉村規劃滯後、農村改革步伐不夠大、考核不精準等問題上,導致相關政策和資金落實不到位、產業帶動機制不健全、幫扶效果不明顯等現象的發生。
調研組認為,面對當前惠州經濟社會和鄉村發展的新變化、新變局,破解農村發展各類障礙和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必須創新思維與方法,走具有惠州特色的鄉村振興新路。
「建立專業化幫扶機制,讓專業的人幹好專業的事。」調研組建議,要立足實際打破體制機制障礙,賦予市、縣(區)農辦統籌其他部門涉及鄉村振興有關資金、項目和督導考核的權力,建立「統籌有力、協調暢順、考核精準」的幫扶工作機制,加快形成由農村工作部門單向籌劃、單兵突進向統籌謀劃、部門協調、城鄉聯動的工作新格局,促進鄉村振興戰略順利實施。
為鄉村振興聚力,最關鍵的在於打破各方數據的壁壘和信息孤島。對此,調研組提出建立「三農」數據資源清單管理機制,加快全市農村農業大數據基礎平臺建設,精準採集全市所有農村人口、土地、產業、自然資源等信息數據,全面掌握鄉村生產、生活、生態發展各類資源要素,為統籌整合農村資源有效精準供給奠定基礎。
比如,在開展「萬企幫萬村」行動時,可充分利用大數據平臺進行分析,以市場為導向,將企業需求與農村需求進行有效對接,引導企業資本下鄉、項目下鄉、技術下鄉,破除過度依賴財政投入,激發農村活力,挖掘農村潛力,形成村企「共贏」局面,促進農村繁榮、農業增收。
調研組還提議,建立幫扶「責任清單」制度,全面梳理政策幫扶清單、項目建設清單形成彙編,指引各相關職能部門、鎮村吃透、用好政策,進而主動對接鄉村與市場,變「政府端菜」為「群眾點菜」,實實在在推動鄉村振興各項工作出實效。
讓「指揮棒」更精準
不同類型村莊需差異化考核
考評是有效幫扶鄉村振興的重要抓手,也是檢驗工作成效、推動責任落實的重要方式。不過,調研發現,目前,惠州市鄉村振興考核工作主要按照《廣東省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辦法》執行,沒有根據惠州實際制定考核細則,無法進行差異化考核,考核不夠全面。
比如,審計和監察部門較重視省級貧困村的監督,對沒有列入貧困村的關注不夠、參與度不高,壓力傳導不夠,尤其是考核結果只作為一般性參考,與幹部選拔使用、項目安排和資金分配等方面沒有實質性關聯,激勵作用不明顯。
「考核不精準、激勵不到位、監督不全面,就無法形成有效的激勵推進作用。」羅志成表示,建立精準科學的考核機制,既能有效實現基層減壓,又可以避免考核覆蓋不到位問題的出現,促進相關部門和縣(區)、鎮村落實責任、擔當作為。
調研組建議,惠州相關部門應結合實際建立差異化指標考核體系。比如,考核細則要涵蓋農村經濟建設、社會事業、公共服務、綜合改革等各項工作,並明確具體指標、責任部門、完成時限;針對不同類型的村莊,要以各自資源稟賦為基準,制定出具體的、可操作的考核內容、評價方式和操作規程,實行差異化考核等。
「建議由市級統籌、縣鎮組織實施考核工作。」調研組指出,要充分運用考核結果,將考核結果作部門、縣鎮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結果排名作為幹部選拔作用、評先獎優、項目安排和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
同時,要建立常態化監督問責機制和長效激勵機制,對鄉村振興工作、項目設施等進行跟蹤、督導,工作敷衍、落實不到位、搞形式主義的進行通報,甚至紀律處分;對「一鎮一業」「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等產業發展、美麗鄉村建設模式進行考評比賽,投入資金變「補」為「獎」,進一步發揮鎮村一級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激發鄉村發展的內生動力,推進各項政策和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