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媒體4月23日報導說,為進一步規範居民養犬行為,加強和改進養犬管理工作,從即日起至9月底,在徐州市區範圍內(銅山區、賈汪區、鼓樓區、雲龍區、泉山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集中開展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
專項整治活動分宣傳準備階段(強化宣傳發動)、整治清理階段(強化排查登記)和規範管理三個階段。整治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進一步健全聯席會議、信息交流、情況通報等協作機制,完善舉報獎勵措施,使養犬管理工作步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
要市民形成文明養犬習慣,必須依法治理。說實話,不文明養犬已經成為徐州等城市的社會問題。最近10多年來,儘管有《養犬管理規定》等法規,儘管相關部門、城市媒體一直在喋喋不休地倡導文明養犬,但遛狗不牽繩、寵物排洩物不清理等問題一直存在,讓市民憤怒不已。流浪犬、烈性犬傷人事件也時有發生。
養犬不文明現象為什麼會久治不愈?這自然與部分養犬人的不自覺有關,更關鍵的是養犬管理法規沒有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城市管理法規的權威性被稀釋、被不文明養犬人當成了耳旁風。
2010年5月1日實施的《徐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八條明確:「徐州市市區三環路以內區域以及三環路以外住宅小區和新城區、徐州經濟開發區的已建成區域及風景名勝區的核心區域為重點管理區,其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第十條明確:「在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居民限養一條小型觀賞犬,禁止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條例》還針對各類不文明養犬行為分別規定了五十元至一千元罰款,無證養犬最高罰3000元。
重溫《徐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我們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徐州市區所有居民小區禁止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何為大型犬?徐州市公安局2017年5月發布的《徐州市養犬重點管理區禁止飼養的大型犬標準和烈性犬名錄》對此進行了解釋:成年犬體高(站立時從地面到肩部最高點的距離)超過40釐米或體長(自兩耳連線中點沿背線到尾根處的距離)超過60釐米的犬類為大型犬。
徐州市區所有小區目前都沒有「大型犬」了嗎?據記者觀察不是這樣的,「體高超過40釐米」的犬只常見。「每戶居民限養一條小型觀賞犬」被執行了嗎?據記者觀察也不是這樣的,一人遛兩三條寵物狗的現象也常見。而且,很明顯就是屬於一家的。
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面對不文明養犬行為,職能部門、城市媒體不能只是泛泛而談,不能只是「哀其不幸」、怒不文明養犬人不爭,而應依法實施零容忍。否則,整治年復一年,問題依然。
名城徐州評論員:巴全東
主編 李旭
監製 周靖霏
總監 朱漢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