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一六旬女子
買私彩花光14萬元存款
卻連「票」都沒看到
還背上40多萬元「債務」
天天被人上門追「債」
咋回事?
今年3月24日,一場爭吵讓萬寧大茂鎮居民曾某的家陷入了一片混亂。
「先後投入56.94萬,存摺裡14萬元打水漂,還莫名被人上門追債。」蹊蹺的是,曾某妻子賴某說,雖然她先後花了幾十萬買私彩,對方卻從未給過她任何憑證。
賴某
01
手握「財政大權」,卻背著家人把錢拿去買私彩
賴某和丈夫曾某今年都是64歲,兩人勤勞持家一輩子,好不容易把四名子女拉扯大。曾某脾氣好,家裡大事小事都聽老伴的,甚至把「財政大權」都交給老伴管理。
賴某讀完小學三年級,就沒再上學了。雖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她能吃苦,把小家庭操持得井井有條。2014年,一家子開始在大茂鎮附近一座叫做雞姆寮的山上搞養殖、種植,主要是養豬,最多時養了200多頭,日子漸漸風生水起。
郭某某是曾某的鄰居,他有個女兒叫郭某。曾某說,2019年年初,他發現老伴時常到郭某某家串門,一開始他沒在意,以為只是因為兩家人關係好。事實上,賴某上郭某某家串門,是為了找郭某買私彩。
賴某說,她平時沒什麼愛好,除了勞作就喜歡買買私彩,「一開始玩得小,就當是一種娛樂。因為我平時在山上餵豬,忙起來常常會沒時間付錢,我又不會用智慧型手機,僅有的一部老人機也只會接打電話。於是我就想,乾脆直接把存摺給郭某,把密碼告訴她讓她自己去取,這樣一來我就不用老跑銀行了。」
這本存摺的流水顯示,自2019年2月23日開戶以來,不到50天先後存入了14萬元;同年3月26日,取款4萬元,4天後再次取款4萬元……到2019年4月11日,存摺上的14萬元被全部取出。
賴某說,期間她還從郭某表哥吳某處購買過私彩,因此,這14萬元應該是被這二人取走的。
賴某回憶,去年初
她在自家附近
將存摺交給了郭某
次日將存摺取回並帶回了養豬場
「
「隔了大約2天時間,因為我在吳某處買了私彩,他來要錢。於是,我便讓吳某把存摺交給郭某。但是,吳某最後把存摺給了誰,我就不知道了。」
」
「在那次之後,存摺裡剩下的錢,應該都是郭某取了,然而,我從郭某那裡購買私彩,她從未給過我任何憑證,一直是通過電話確認的。」賴某說,存摺裡的14萬元被取出後,她找吳某拿回了存摺。
被郭某告知存摺裡沒錢之後
為了回本
賴某開始向身邊的人借錢買私彩
先後借了10萬元
借錢時間大約在
2019年5月份之後
02
花光存款借了外債,「回報」始終趕不上投入的「步伐」
賴某說,因為存摺裡沒錢了,於是郭某答應讓她一個月結帳一次,「後來買的私彩沒中過,全賠了,最多的一期買了近4萬元!」2019年5月7日,賴某找朋友借了3萬元現金,給了郭某2萬元,給了吳某1萬元。之後又借了2萬元,分別給了郭某和吳某各1萬元。
為了把本錢撈回來,賴某「屢敗屢戰」,不斷投入更多的錢,殊不知這是個「無底洞」。
每到開獎之日,賴某的電話便會響起來,基本都是郭某打來的,「我每次都採用『包獎』的打法,一次至少25組號碼,期間也中過獎,但沒去領過獎金,都放在郭某那裡,以便下次購彩。」賴某坦言,雖然期間有中獎,但根本不夠填補之前購私彩留下的「窟窿」。
購買私彩的錢如同雪球般越滾越大,賴某借錢的次數也越來越多,漸漸背上10萬元的外債。朋友們不願再借錢,賴某隻好找親戚借錢。
賴某的大女兒回憶,2019年7月7日那天,因為母親以死相逼,她只好將1萬元現金給了郭某,並明確告知對方,今後不要再賣私彩給賴某了。
然而
女兒幫還的這1萬元
並沒有讓賴某回頭
她又向親戚借了4.5萬元
全部投入到私彩裡
賴某為了買私彩
已經投入15.5萬元
卻一直未見到可觀的回報
03
莫名寫下數張借條,每個月還要還3600元「利息」
存款沒有了,錢也借不到,賴某開始賒帳打借條買私彩。她回憶稱,這些借條和欠條,都是接到郭某母親文某的電話之後才寫的,而寫借條的地點大多在郭某的家中,「文某說她可以當『擔保人』,讓我寫借條。我要求借條寫上『彩票』或者『私彩』字樣,但遭到拒絕。
所有的借條,只寫了借某某人民幣多少錢。」賴某說,除了寫給郭某的借條,還給吳某也寫了欠款3萬元的借條,甚至還寫過一張「欠文某5.7萬元」的欠條,均未寫因何欠錢。
賴某寫下的欠條
真金白銀打了水漂,還寫下一張張借條和欠條。賴某大女兒覺察到了母親的異常,但數次追問,母親隻字不提。
平時,賴某除了在山上養豬、搞種植外,還會出租餐具賺「外快」,手頭上稍微有點錢了,便拿去償還「利息」。「同樣以現金的方式支付,比如借條是4萬元,一個月就要還1000元的利息。」賴某算了一下,自己一個月至少要支付3600元的「利息」。
今年3月19日,賴某大女兒接到一個陌生電話,電話裡的男子自稱郭某某,是隔壁家的阿叔,說賴某欠了他家的錢。3月24日中午,郭某某一家人開始上門「逼債」。
因為擔心前來追債的人有過激行為,賴某兒子在家裡安裝了監控。監控顯示,3月30日、4月2日以及4月3日,吳某均上門「鬧」過,拍打桌子、大聲說話。而郭某某一家則是採取「聊天」的方式,坐著不走。
今年3月底
曾某一家前往萬寧市公安局
大茂派出所報了案
然而,隨著調查的深入
警方發現事情沒有這麼簡單
甚至有些棘手
記者走訪
04
「債權人」:賴某借錢買豬飼料,我沒賣過私彩
7月13日,記者前往萬寧市走訪,大茂派出所所長翁書勝稱,賴某一家人已經報案,目前筆錄已做完,警方收集了相關證據,但在將證據送達萬寧市公安局法制科準備以非法經營罪立案時,法制科審核發現證據不夠充足,案件發了回來,現在需要補充偵查。
7月17日,吳某告訴記者,他以前確實賣過私彩,不過是很早以前的事。他承認從賴某手中拿過存摺,取了4萬元左右,但這是賴某欠他的錢。
問及賴某為何向他借錢,吳某表示那是賴某要買豬飼料找他借的錢,其他情況他不願意多說。記者從警方處了解到,在警方傳喚吳某時,他也是這樣的說法。
7月17日,記者電話聯繫了郭某。郭某告訴記者,她沒拿過賴某的存摺,裡面的錢和她沒有關係,他們一家人也沒有賣過私彩,不過母親文某曾幫賴某買過私彩。「我母親有時候忙,我也幫著賴某買過私彩。」郭某說。
記者詢問郭某通過何種途徑幫賴某購買私彩,郭某稱通過網絡購買,但忘記是哪家網站了。郭某表示,賴某的借條或欠條,是她母親幫賴某從其他人手中借的,所有的錢都以現金的方式交給了賴某,賴某借錢自稱是要購買豬飼料。
但這一說法遭到賴某的否認。賴某告訴記者,2019年因為非洲豬瘟,家裡養的豬都被無害化處理了,幾十萬元買豬飼料有啥用?
記者向賴某求證購買私彩過程,賴某表示,她每次購買私彩都是通過打電話的方式,在電話裡說自己要買什麼號碼,沒有簡訊或手寫的「碼紙」能夠證明她當時買了「私彩」。賴某稱,她在購買私彩的過程中,除了最初存摺裡的14萬元存款,其餘買私彩的錢全是借的現金,通過銀行根本查不到資金往來。
買私彩沒有「碼紙」,也沒有轉帳記錄,賴某二女兒說:「沒有任何憑證,我們可以認為這就是套路或詐騙。」
事件進展
05
存摺取款人另有他人,警方將從存摺入手辦案
7月14日,賴某家人前往銀行,對取款記錄進行了查詢,這一查又發現了新的情況。幾次取款,郭某均未出現,取款人除了吳某外,還有一個人叫張某,連續取了兩次款。「我確實把存摺給了郭某,這個張某我根本不認識,為什麼又會出現這麼一個人。」賴某疑惑。
賴某現在才恍然大悟,那些打私彩的錢,可能是被這些人套路了。賴某表示,她現在希望對方去法院起訴她,如果證據確鑿,法院判對方勝訴,那該怎麼還就怎麼還,如果對方敗訴,希望他們不要再上門禍害她家人。
「我買私彩已經錯了,那些錢是否真的買了私彩我到現在也不知道,他們一直不給我『碼紙』,也不給我資金清單。我現在不希望再錯下去,只希望家裡人好好的,往後我再也不會碰私彩了。」賴某說。
翁書勝告訴記者,警方正從私彩方面著手突破,但如沒有更強有力的證據,下一步將從存摺方面入手。
近日,賴某的家人告訴記者,媒體關注後,郭某試圖聯繫他們,準備就還錢的事進行協商。但賴某的家人認為,現在應該走正規途徑解決此事,不進行私下協商。
記者從警方處了解到,對組織參與「私彩」賭博,或為「私彩」賭博提供條件的,均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海南警方將繼續嚴厲打擊,採取掃街面、抓代理、打莊家、摧網絡的模式,從組織鏈、資金鍊、技術鏈等方面,對「私彩」賭博違法犯罪進行全鏈條打擊,特別將對「私彩」代理、幕后庄家等組織者、獲利者進行嚴打。
賴某的「私彩帳單」
【存摺存款】
●2019年3月26日,4萬元存款被取走。
●2019年3月30日,4萬元存款被取走。
●2019年4月2日,4.5萬元存款被取走。
●2019年4月11日,1.5萬元存款被取走。
(共計14萬元)
【向朋友借款】
●2019年5月份,第一次借到3萬元現金,交給郭某2萬元,吳某1萬元。
●2019年5-6月份期間,第二次借到5萬元現金,交給郭某3萬元,吳某2萬元。
●2019年9月份,第三次借到2萬元現金,交給郭某1萬元,給了吳某1萬元。
(共計10萬元)
【向家人借錢】
●2019年5-6月份期間,向哥哥借了2.5萬元,其中1.5萬元給了郭某,1萬元給了吳某。
●2019年5-6月份期間,向兒媳婦借了1萬元,給了郭某。
●2019年7月份,向大女兒借了1萬元,由大女兒給了郭某。
●2019年8月份,向姐妹借了1萬元,給了郭某。
(共計5.5萬元)
【借條和欠條】
●2019年5到6月份,賴某打了一張4萬元的借條,由文某向其二姨夫家擔保,借條交給了文某。
●2019年5到6月份,賴某打了另一張2萬元的借條,文某擔保,借條給了文某。
●2019年7月份,賴某打了一張5萬元的借條,借條交給了文某。
●2020年1月,賴某打了一張3萬元的借條,由郭某某擔保,借條由郭家人保管。
●2020年1月6日,賴某打了一張5.72萬元欠條,只寫明欠文某錢,沒有欠款原因。
●2019年5到6月份,賴某給吳某寫了一張借條,她只記得借條內容寫了借3萬元,由吳某母親文某鳳擔保。
●另,沒有寫借條的還有4.72萬元,這是欠吳某的錢。吳某4月2日到賴某家中,讓其寫成借條,但因不能註明明細遭到賴某及家人的拒絕。
(共計27.44萬元)
【來源:海南特區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