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島國擁有極為特殊的地理環境,四面環海,陸地面積較小,島內資源極其有限;一般地處偏遠、人煙稀少,常常處於地緣政治隔絕、經濟發展受限的狀態。航運是小島國經濟增長和就業的重要引擎,航運經濟的發展對小島國維護自身利益、參與海上經貿市場至關重要,是小島國突破地理隔絕,形成陸海經濟聯動的關鍵點。因此,研究其在航運經濟中的困境和出路,是我國同小島國建立和深化藍色夥伴關係的重要考量因素。
作者認為,小島嶼發展中國家的航運經濟發展受制於航運市場的制約、海洋環境的衝突以及制度供給的不足。因此,加強國際合作則是推動其航運經濟發展的主要方式,其中「一帶一路」倡議的提出,符合小島嶼發展中國家的諸多利益。
小島嶼國家航運經濟發展的困境
小島國高度依賴密集型進口產品以滿足自身的消費需求,海運對其生存與發展意義重大,港口和機場是這些國家的生命線。然而,當下小島國航運經濟發展面臨著航運市場的制約、海洋環境的衝突以及制度供給的不足等問題。
一、航運市場的制約
小島國航運成本較高,導致海上貿易的市場競爭力小。高頻的能源使用率提高了小島國的航運成本,而由於石油燃料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資源的有限性以及國際政治因素等,導致石油燃料市場價格時常波動,又使得高度依賴能源進口的小島國極易受到能源市場價格浮動的影響。加之小島國常常處於國際貿易航線的邊緣,長距航線增加了航運成本。地處偏遠還造成了小島國的船舶載貨量少、貿易量低,融入國際市場的難度極大。
港口市場對刺激小島國航運產業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考慮到小島國低貿易量與航運成本相差極大,一些小島國將主要港口服務轉型為轉運中心,例如巴哈馬、牙買加和模里西斯將港口作為運輸國際貨物的轉運站,以期增加港口的經濟收入。隨著小島國旅遊業的不斷發展,郵輪旅遊逐漸獲得海外遊客的青睞。郵輪旅遊業結合航運業形成新的市場,間接帶動了航運產業的發展。然而,由於小島國港口規模通常較小,基礎設施承載力較弱,使大型船舶常常無法停泊,導致延誤貨物裝卸,進口成本增加,出口競爭力下降等問題。
二、海洋環境的衝突
島嶼依託海洋,海洋環境決定性地影響著島嶼經濟社會的發展。對於海運產業而言,環境問題愈來愈成為制約其航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在海上航行過程中,由於小島國船運設備安全性能不足,航線相對較長,容易造成船舶碰撞、石油洩漏、危險化學物品運載事故等問題,而這些海上安全事故都有可能造成海洋環境汙染。在港口方面,由於小島國港口管理制度鬆散,廢氣廢水的不規範排放加劇了海洋生態環境的破壞,塑料垃圾的處置不當導致了近海嚴重汙染。許多小島國的進港航道和港口區域容易發生船舶碰撞事故,若撞上港口,還可能造成港口設施的毀損。
小島國的地理特點使其對海洋環境的反應極為敏感,海洋災害承受能力極為脆弱。當前海洋正經歷全球氣候變暖、海平面不斷上升以及海洋自然災害頻發等問題。環境威脅導致小島國時常面臨自然災害對港口正常運營的衝擊,對港口基礎設施和貨物的破壞。而小島國災後急救措施和應急處置機制不完善,導致救援效率低下,損失往往較大。
三、制度供給的不足
第一,小島國的航運管理制度具有差異性。加勒比區域和太平洋區域的小島國航運立法制度相對發達,而非洲、地中海、印度洋等區域的小島國則較為落後。第二,大部分小島國沒有形成體系化的港口管理制度,航運相關政府機構管理鬆散,尤其在港口管理方面,導致船舶停靠無序,貨物裝載效率低下,航運經濟成本增加等問題。第三,小島國的航運規則碎片化。例如巴哈馬出臺了海商法(責任限制法案、石油汙染法案等)、群島水域與海洋管轄法案、船舶註冊法案、燃料石油法案、港口費用法案、港口控制法案等,對海事事務採取國際相關的安全標準和環境保護標準,而沒有統一的航運立法。從小島國的航運經濟立法可以看出,大多數小島國普遍缺乏體系化的航運經濟法律制度,儘管有越來越多的小島國參與到國際規則中,籤署越來越多的國際文件,但是國際規則缺乏針對性使其註定具有難以克服的局限性。
「藍色經濟」是小島嶼國家發展航運的內在需求
從海洋經濟發展的前景來看,國際社會提倡的「藍色經濟」理念兼顧了「可持續」「循環」和「環保」等元素,是小島國發展航運經濟的不二之選,亦是小島國發展航運經濟應當堅持的核心原則。
實際上,「藍色經濟」理念嵌入小島國航運經濟的模式已有相當的實踐基礎。如今有越來越多的小島國開始踐行「藍色經濟」的發展模式,不僅包括航運經濟,還包括濱海旅遊、漁業與水產養殖、海底採礦、生物資源勘探等產業。筆者認為,在小島國「藍色經濟」發展模式下,海洋保護嵌入航運產業應當有以下四個內在要求:
一、傳統的航運製造業向清潔產業轉型升級。由於小島國的陸地資源和經濟來源極度匱乏,傳統船舶製造業發展相對落後,對燃油的需求有增無減,導致其過度使用燃料,不僅加劇了海洋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攀升,而且是海水及海洋生態汙染的主要禍源之一。在船舶製造業中,清潔型船舶製造設施和船舶設備是轉型改造該產業的核心,從而減少航運製造產業給海洋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實踐中,已有許多小島國建立了關於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戰略,以減少對石油燃料的高度依賴。
二、綠色港口作為支持船舶停靠和補給的站點。在「藍色經濟」模式下,綠色港口建設成為航運經濟發展的迫切需要。其一,港口應當對近海海洋進行有效治理,以疏通船舶進港航道,方便船舶的有序停靠,避免近海船舶碰撞。在近海陸源汙染方面,港口排汙與垃圾廢物囤積應當通過正當的、有序的手段予以遏制,必要時引入現代化科學技術對汙水循環利用和對垃圾進行降解。在港口郵輪旅遊產業中,對訪島觀光實行人流總量控制,提高港口管理效率,對遊客訪島過程中破壞近海環境的行為建立懲罰機制。其二,提高港口的災害承受能力是「藍色經濟」模式的延伸。由於小島國自身發展受制於海洋環境變化,港口對海洋災害極為敏感,港口的抗災能力直接決定小島國港口產業的生命力,進而影響整個航運產業鏈。
三、船舶航行應當建立在海洋環境可承載的基礎上。已有國際公約對航行安全問題作出相關規定,並對海洋油汙損害行為進行規制。海上航行安全的規範除了考慮到人命與貨物安全,同時也顧及避免油汙洩漏造成的海域環境汙染。已有部分小島國加入了與此相關的國際公約,並在海上航行中遵守這些規則。
四、小島國在完善航運立法和管理制度的過程中,還需將海洋保護意識融入其中。例如,巴貝多設立了船舶碰撞報告制度,以便當局儘快處理。已有部分小島國在航運經濟中貫徹了海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理念,並最終體現在法律制度層面上。只有通過規章制度將理念轉化為可執行力,才有可能真正踐行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一帶一路」為小島嶼國家航運提供了新動能
小島國受限於地理方位和經濟規模,國家綜合實力較弱,因此,國際合作成為小島國發展航運經濟的大趨勢。由中國倡導的「一帶一路」提出了新的國際合作理念,以「和平發展,共同治理,共享利益」作為多邊或雙邊合作基調,不僅代表最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利益,而且能夠切切實實將「藍色經濟」理念運用到實踐中。
一、小島國參與「一帶一路」的可行性
「一帶一路」倡議以「合作、共享、共贏」作為國際合作理念,打造一個更加開放和包容的合作平臺。「一帶一路」倡議以發展為導向,致力於解決治理體系的「發展缺位」。由於沿線多數為發展中國家,「一帶一路」建設不僅能夠提供小島國與這些國家進行利益平等互換,而且能夠獲得實實在在的技術支持與資金支持。「一帶一路」倡議共同治理的合作新模式,是以尊重一國主權為前提,尋求雙邊或多邊合作,這也賦予了小島國海上經貿的主動權。
在航運經濟領域,中國對「一帶一路」國家進出口中,以水路運輸的進出口額佔比最高。2017年,以水路運輸的進出口額分別達5679.3億美元和3841.9億美元,分別佔中國對「一帶一路」國家出口額的73.4%和自「一帶一路」國家進口額的57.7%。「一帶一路」有能力形成海上互聯互通,彌補小島國地理方位和市場規模條件的缺位。
中國倡導構建的「一帶一路」藍色夥伴關係融入了「藍色經濟」理念,這也正符合小島國航運經濟的發展利益。實際上,中國已在2018年《平潭宣言》中建立了同維德角、斐濟、幾內亞比索、馬爾地夫等12個小島國在內的藍色夥伴關係。中國在沿線國家的港口基礎設施和船舶建設投資中業已輸入巨資,對沿線航運產業的提升將產生巨大影響。
二、合作路徑
第一,小島國利用自身海洋資源稟賦,通過「一帶一路」互聯互通,進一步加深海上經貿合作,從而刺激航運市場。小島國雖囿於天然的海洋地理方位,但卻因此合法獲得了更廣袤的專屬經濟區,獲取了更多海洋資源的權利。小島國的海洋資源在海上貿易市場中具備一定的供給能力,能夠促進與沿線國家尤其是缺乏海洋資源稟賦國家的經貿往來,從而進一步推進小島國航運經濟的發展。
第二,小島國受制於自身可再生資源的開發能力和相關設備製造和技術能力,只有不斷對外開放投資市場,在船舶製造和港口基建上加大投入,才能真正實現在航運中貫徹「藍色經濟」理念。中國在技術和資金上對沿線國提供援助,這對於資金極度匱乏的小島國而言,是求之不得的。
第三,小島國通過「一帶一路」合作平臺加深相關立法制度的政策溝通,包括建立或完善海上運輸法律制度以及港口管理制度等,將「藍色經濟」理念制度化,在規範航運經濟的同時確保海洋環境保護的滲透。以港口為例,在小島國與中國合作綠色港口項目的過程中,可以加強同中國相關政策的密切溝通,借鑑廣東省、福建省、山東省等地區對綠色港口科學化、規範化、標準化的管理。
(作者系武漢大學國際問題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來源:中國海洋報
作者: 何 丹
編輯:吳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