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融媒體1月22日訊(記者姚傳龍)2018年12月5日,江岸區武華苑小區公示欄上一則《通知》留住了人們匆匆的腳步。這份落款為「武華苑第三屆業主委員會」的《通知》寫明:2019年1月16日至3月31日,業主委員會將3年任期內小區公共收益的結餘資金,以200元購物卡的形式向小區業主贈送,作為新春賀禮。
給居民的購物卡
武華苑小區居住著486戶人家,來自業主委員會的特殊禮物總價值約10萬元。與之形成對比的是,武華苑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不算高,停車費月租金低至60元,有電梯的居民樓物業服務費為每平方米每月0.92元,沒有電梯的居民樓物業服務費僅為每平方米每月0.58元。
1月21日,業主劉先生來到物業辦公室,拿到了自家的購物卡。截至22日,有328戶居民領取了購物卡。從2005年入住至今,業主委員會發放購物卡是第一次。
據了解,武華苑公共收益涵蓋居民樓電梯間內設置廣告位收入,停車收費提成以及武華苑內臨時攤位出租費等。
在武華苑業主委員會辦公室內,存放著2016年至2018年每一年的帳目公示表,表格已張貼在武華苑的公示欄上,清楚寫明公共收益及其提成的使用情況,公示表旁的文件盒裝有每一筆收支的具體票據。
長江日報記者看到,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的收支明細帳中,收入項目由2017年餘額、車費提成、廣告費、攤位費總計4項構成,合計114480.1元,支出由車位劃線、辦公用品、非機動車車棚一審、二審律師費等10項構成,合計14426元。
據悉,3年時間內,除去必要開支,可供發放的公共收益結餘資金約10萬元。
「武華苑不大,收費項目有限,但是只要有公共收益,就屬於全體業主所有。」業主委員會全體成員對物業公司進行監督,小區的每一次經營活動,業主委員會都會和經營方、物業公司商談合同,明確公共收益分成。武華苑業主委員會坦言,業主和物業的矛盾很大成程度上是信息不對稱,化解矛盾的辦法就是全部公開透明。
考慮到2019年3月,第三屆業主委員會任期將滿,春節前夕,業主委員會決定將結餘金額以購買購物卡的形式贈送給業主,這才有了那份引人關注的《通知》。
業主劉先生(右一)領取購物卡 記者姚傳龍 攝
揭秘
業委會回應給居民「發福利」:只是按照法律法規執行
在武漢,不足1元的物業費和月停車費60元不算高,在收費標準不高的武華苑,卻拿出近10萬元向業主贈送購物卡。
長江日報記者注意到,在武漢城市留言板上,部分小區業主對小區的物業公司與業委會表達不信任,在個別小區,三方之間的關係甚至劍拔弩張。如此鮮明的對比,背後有哪些秘密?1月21日,長江日報記者來到武華苑深入探訪,業委會回應:只是按照法律法規執行。
公共收益每年公示,「發福利」是按法律法規執行
武華苑小區第三屆業委會於2016年2月21日正式由小區全體業主選舉產生。業委會吳主任介紹,業委會能夠贈送購物卡的原因並沒有獨特之處,是按照《湖北省物業服務與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執行。
「在第三屆業委會成立之初,業委會就決定加強物業監管,強化費用監控,全力為業主爭取利益。」吳主任說,3年來,武華苑無論何種經營行為,業委會都會與物業公司、經營方商定,制定公共收益提成,這就為公共收益的獲取引來源頭活水。
《湖北省物業服務與管理條例》要求:根據業主大會決定或者授權,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方式和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並公布經營所得收益和支出情況。每年3月31日,武華苑公示欄上就會出現來自業委會的公示,業委會辦公室內則有相關收據備查。
吳主任表示,3年來的公共收益結餘資金,絕大部分已以購物卡的形式發放給業主。
「一碗水端平」減少矛盾
此次贈送購物卡要求業主需要繳清物業費,吳主任解釋,按照規定,業委會有義務協助物業公司催繳物業費,業委會也對物業服務進行監督。從衛生、安保、綠化、安全管理、綜合服務五個維度對物業服務進行監督,定期組織業主對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進行打分,反映業主需求,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明確細化服務質量,力爭營造良好的居住氛圍。
「只有一碗水端平,小區的矛盾才會切實減少。」吳主任說,業委會的工作還得到後湖街及美廬社區的幫助。
2018年12月5日,美廬社區為武華苑送來喜報,2017年度,武華第三屆業委會被評為武漢市「2017年度三星級業委會」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