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杭州蕭山一網友發帖稱:有住戶在小區公共泳池中與狗玩耍,引起其他業主的不滿。據悉,得知此事保安前往勸阻,反被住戶怒斥流氓。有業主認為,帶狗進公共泳池讓人難以接受:泳池是公共場所,而養狗是私人行為,不能因為私人行為影響了大家的生活。
這幾年,有關養狗的爭議越來越多,不少都成了社會公共話題。比如,該不該給寵物狗打疫苗?遛寵物狗該不該牽狗繩?寵物狗出門要不要戴嘴套?現在,該不該帶寵物狗去公共泳池洗澡,也成了一個爭議的話題。
或許會有人說,這些具體選擇的權利,在於養狗人自己,這也是私人的權利。而且,很多狗主人都和狗狗感情深厚,甚至將狗狗當成家裡人,做出一些過度愛溺的行為,也可以理解。
這些也有道理,但仍要恪守一個底線,那就是在自己的私人空間裡,再怎麼愛溺寵物,都沒人管,若要把這份愛溺置於公共空間裡,那就要守公共空間的規矩。而不影響他人和社會,不侵害他人正當權益以及社會公共利益,就是最基本的要求。
這些話題之所以會引起爭議,原因都是一樣的,那就是私權和公共利益之間的一種博弈。而從社會的情理和法理來看,在這類事件中,正義最後是站在公共利益一邊的,因為其所捍衛的是最多數人的正當權益。
就拿公共泳池給狗洗澡這事來說,有公共衛生專家表示,狗的身上會攜帶多種病毒和細菌,尤其是夏天高溫,處於病毒和細菌相對活躍的時期,頻繁接觸,極易引起疾病的發生。還有,狗狗的毛髮會導致過敏性體質的人引起過敏性哮喘、支氣管炎。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去公共泳池給狗洗澡,也確實影響到小朋友還有老年人這些體弱的群體的身體健康。退一萬步講,即使相關狗主人的寵物狗身上真的沒有病菌,也不能私自帶去公共泳池。
一方面,這種「無病菌」的情況,很難有相應有力證明;另一方面,這種「無病菌」的情況,不具有普遍意義,即使一隻狗狗無病菌,但無法保證每一隻狗狗都無病菌。如果接受一隻寵物狗進公共泳池,那就得對其他寵物狗放開。如此下去,泳池的衛生和其他人的公共安全,得以得到保障?如此,認為這種行為,觸犯了社會公共利益,便不難理解了。
正是基於這樣的認知前提,公共泳池給狗洗澡本質上就和遛狗不牽狗繩、遛狗不戴嘴套,沒有什麼區別,雖然狗主人和寵物狗一時暢快,卻給他人和公共社會帶來了極大的現實困擾。所以,把這類行為看成社會的不文明行為,也是正常的。而對於此事中帶狗洗浴的住戶,也只能說:你不文明又不自知的樣子真醜!
所以,面對這類行為,社會層面進行反對和批評,是有必要的,這也是倒逼不文明行為得到糾偏的一種路徑。同時,相關公共空間,還是要加強現實管理,將這些公共空間營造為文明地帶。比如,可以立下宣傳牌,設立合理懲戒舉措等。
在一個公共文明社會裡,私人可以有自己的權利,但必須恪守不侵害集體利益的底線。私權應當存在,但絕不能肆意而為。我們還要認識到,社會層面的文明,其實也適用於木桶效應。每一個社會個體的文明素養,都可以決定整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只有人人都有道德自覺,不做文明的那塊「短板」,社會才能真正走向和諧。
【來源:紅網_紅辣椒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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