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膠州路高樓火災事故處理決定:
批捕26人 處分28人
區長撤職 區委書記嚴重警告
副市長記大過 市長作檢查
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處理決定昨天公布。根據國務院批覆的意見,依照有關規定,對54名事故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其中26名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8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728號公寓大樓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8億元。
企業違規 政府領導不力
國務院事故調查組查明,這是一起企業違規造成的責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在膠州路728號公寓大樓節能綜合改造項目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違規在10層電梯前室北窗外進行電焊作業,電焊濺落的金屬熔融物引燃下方9層位置腳手架防護平臺上堆積的聚氨酯保溫材料碎塊、碎屑,引發火災。
事故的間接原因:建設單位、投標企業、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串通、虛假招標和轉包、違法分包;工程項目施工組織管理混亂;設計企業、監理機構工作失職;市、區兩級建設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監督管理缺失;靜安區公安消防機構對工程項目監督檢查不到位;靜安區政府對工程項目組織實施工作領導不力。
26人被批准逮捕
司法機關已採取措施的26名責任人員是:靜安區建交委主任、黨工委副書記高偉忠;靜安區建交委副主任姚亞明;靜安區建交委綜合管理科科長周建民;靜安區建交委建築建材業市場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張權;靜安區建設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放;靜安區建設總公司副總經理瞿幼棣;靜安區建設總公司副總經理、安全總監周崢;靜安區建設總公司項目經理範瑋民;靜安區建設總公司項目安全員曹磊;上海佳藝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黃佩信;上海佳藝公司副總經理馬義鎊;上海佳藝公司項目經理沈大同;上海佳藝公司項目安全員陶忱;靜安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張永新;靜安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安全監理員衛平儒;迪姆公司法定代表人勞衛星;無固定職業人員支上邦;無固定職業人員沈建豐;無固定職業人員沈建新;教師公寓節能改造項目工地電焊班組負責人馬東啟;教師公寓節能改造項目工地現場電焊工人吳國略;教師公寓節能改造項目工地現場工人王永亮;承攬鋁門窗施工業務的楊為民;承攬外牆保溫材料供應和施工的張利;上海烽權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建東;上海市金山區添益建材經營部經理馮偉。
目前,上述人員均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13個處級以上幹部受處分
28名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責任人中,包括企業人員7名,國家工作人員21名,其中省(部)級幹部1人,廳(局)級幹部6人,縣(處)級幹部6人,處以下幹部8人。
給予上海市建交委副主任、黨委委員蔣曙傑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上海市建交委主任、黨委副書記黃融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靜安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陳靜薇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靜安區委常委、副區長徐孫慶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上海市市委委員,靜安區區委副書記、區長張仁良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上海市市委委員,靜安區委書記龔德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上海市副市長沈駿行政記大過處分。同時,責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長韓正分別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目前,火災善後處置各項工作平穩有序,已依法制定了人身賠償和救助、房屋損失賠償、家庭物品財產損失賠償等方案,以及善後過渡安置房租補貼方案。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