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民警受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
記者黃徵 通訊員張琦 熊歡 李宗傑 段晨晨 葉書廷
記者4日從市基層作風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我市通報8起「新衙門作風」和微腐敗問題典型案件,這些案件反映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工作紀律、群眾紀律等問題依然突出。對發現的「新衙門作風」和微腐敗問題,我市將堅決從嚴查處,不僅追究直接責任,而且追究領導責任和主體責任。
新洲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隊執勤中隊民警劉維忠亂作為問題
2013年10月至12月,劉維忠在擔任交巡警大隊車管中隊窗口民警工作期間,駕駛員周某辦理B2駕駛證補辦業務,電腦顯示「該駕駛員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應由B2降級為C1M」的提示,劉維忠因對電腦提示誤解為周某補辦了B2駕駛證。2013年11月13日,周某在雲南發生車禍後,劉維忠又為周某出具不實證明,致使當地交管部門依據不實證明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導致車禍受害人多次上訪,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7年3月22日,劉維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
蔡甸區消泗鄉羅漢村黨支部委員張啟紅違反規定優親厚友問題
2016年在登記羅漢村轉移安置補貼、冬春生活救助資金過程中,張啟紅違規將自己不符合救助條件的侄子進行了登記,並發放了相應款項1920元。張啟紅在履職過程中違反國家政策規定優親厚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7年3月27日,張啟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武昌區楊園街電信社區原書記、主任王衛紅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王衛紅任楊園街電信社區書記、主任期間,於2012年11月至2015年4月,違規截留社區資產租金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用公款支付吃喝費用,並將其中2萬元據為己有。2017年3月1日,王衛紅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青山區廠前街鐵鋪嶺社區居委會委員陳龍冒領政策性補貼問題
陳龍利用職務便利,在發放2016年度社區政策性補貼工作中,冒領21人的補貼資金共計4200元,損害了國家和人民利益,影響了黨的形象。2017年3月6日,陳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東西湖區徑河街海景北社區報帳員徐豔敏公款私存問題
徐豔敏在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負責海景北社區物業費、房屋、門面租金收費期間,共71次將收取的現金存入以其個人名義開辦的銀行帳戶內,累計存入金額248萬元。2017年4月6日,徐豔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洪山區青菱街紅霞集團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吳桂明拖欠購房款侵犯集體利益問題
吳桂明2006年11月購買了紅霞村還建房,後以各種理由拖欠購房款,侵犯集體利益,直至2016年11月上級部門對紅霞村還建房進行清查發現拖欠問題後,吳桂明才繳清購房款。2017年3月6日,吳桂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漢陽區人力資源局勞動監察執法大隊幹部閔行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5年7月,閔行在調查處理某房地產公司項目部涉嫌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收取房地產公司項目部工作人員張某所送禮金1000元,用於個人消費。2017年3月13日,閔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江夏區鄭店街綜合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汪再慶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7年3月15日,汪再慶為兒子舉辦婚宴,除親友外,綜合村17戶村民參加了婚宴,汪再慶違規收受村民賀喜隨禮5100元。2017年3月31日,汪再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責編:周恬、張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