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黨員幹部受處分會影響工資待遇嗎?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麼辦
某街道的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老王因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他很關心受到處分後,個人待遇是否會受到影響。那麼,黨紀處分究竟會不會對工資待遇造成影響?如果會的話,會有哪些影響呢?
「紀律君」如是說
根據有關規定,黨紀處分、政紀處分都是影響公職人員工資待遇的重要因素。這種影響的大小也因處分輕重有所不同,歸納起來,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加以理解:
第一,黨紀處分對工資待遇影響的原則性規定。公職人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時,必須降低一級以上的職務;受留黨察看時,其職級和工資的降幅一般應大於相同職級撤職處分者;受開除黨籍處分但未給予行政開除時,其職級和工資待遇的降幅一般大於相同職級受留黨察看處分者。
第二,政紀處分對工資待遇影響的原則性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第三,降低工資待遇的不同情形及規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和撤銷職級待遇,下同)和行政降級以上(含降級)處分的人員,辦理降低職務級別、降低工資手續。對上述人員的處分決定中未明確降低職務和降低工資的,由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降低職務級別、降低級別工資和職務工資手續;對在黨的機關工作的黨員幹部和在其他機關中沒有擔任行政職務的黨務幹部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的,參照國家相關規定,辦理降低職務(含職級待遇)、同時降低級別工資和職務工資手續。
第四,各種處分對工資待遇的具體影響。受降級處分的人員,降低一級以上(含一級)級別工資,從處分的下月起按新級別發放工資;如果其級別工資在本職務已經是最低級別的,那麼可以降低一檔以上(含一檔)職務工資檔次。
受撤職處分,應同時降低級別工資和職務工資。從受處分的下月起,其職務工資按新任職務同等條件大多數人員的工資水平重新確定,新確定的職務工資額應低於原任職務工資額;級別工資應降低一級(含一級)以上,若降低級別工資後其級別工資仍高於新任職務最高級別工資的,須按新任職務最高級別工資執行。
受開除處分的人員,自處分之日起,解除其與國家行政機關的人事行政關係,從受處分的下月起停發工資。
受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工作人員,解除處分後,其正常晉升工資的考核年限,從解除處分的下年起重新計算。
由於老王受到了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此必須降低一級以上的職務,工資待遇自然會受到影響了。
相關案例
2014年7月,中央紀委網站發布消息稱,江西省委委員、常委、秘書長趙智勇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並從副省級連降七級為科員;雲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書記張田欣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並連降四級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兩人被稱為遭遇「斷崖式」降級,雖然保住了公職身份,但半生奮鬥來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一夜盡失。
延伸閱讀
上一期「紀律在身邊」,我們談了對受到黨紀處分的黨員在年度考核方面的規定。這一期,我們談一談受政紀處分對相關人員的考核影響。
根據《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政紀處分的影響期分別為: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記大過:18個月;降級、撤職:24個月。受處分期間,有關人員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
考核方面,受警告處分的國家公務員,當年不能評為優秀等次;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影響期內,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後,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公務員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後,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
記者 任 琦 通訊員 王保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