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行前骨折
出遊前,市民王師傅不慎崴腳骨折,他趕緊向旅遊百事通灃鎬西路營業部要求退團,可誰知旅行社非但一分錢團費不退,還要追究王師傅退團給旅行社造成的經濟損失,要求他再補交500元。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事發:出發前骨折提前6天要求退團
今年8月,王師傅在旅遊百事通灃鎬西路營業部(門店牌頭上寫著全國連鎖:NO7379),選擇了一款750元四飛六日雲南遊的旅遊團,該團定於8月30日從西安出發。「唉,我8月23日不慎崴了腳,24日去醫院診斷左腳趾骨折。」王師傅說,「眼看還有6天旅遊團就要出發,我肯定是去不了。」8月24日下午,王師傅在家人陪同下前往旅遊百事通灃鎬西路營業部,將這一情況告知工作人員,並提出退團。
旅遊百事通灃鎬西路營業部工作人員講,他們於8月24日得知王師傅骨折後趕緊給他辦理退團,但需要他出具一些相關資料。8月28日,王師傅將全部資料交至該營業部。
疑惑:團費一分不給退還讓補交500元
「誰知這兩天,旅遊百事通灃鎬西路營業部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因為我沒有讓醫生在診斷證明上寫上『不宜乘機』四個字,750元的團費他們一分錢不給退,還讓我補交500元。」王師傅說,「醫生咋可能在我診斷證明上寫不宜乘機呢,人家沒責任和義務寫,而且國家沒有法律法規說腳趾骨折不能乘坐飛機。」
昨日記者看到,旅遊百事通灃鎬西路營業部的一位負責人給王師傅家人發的簡訊。上面稱,如果不補交,還要追究王師傅退團給旅行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法律責任。
內情:旅行社工作人員稱750元買機票都不夠
昨日,在旅遊百事通灃鎬西路營業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雲南四飛六日遊,750元根本包不住成本。
記者從王師傅處了解到,行程包括首日西安直飛昆明,次日從昆明乘飛機前往芒市,第三日從芒市乘大巴前往騰衝,第五日從騰衝乘大巴返回芒市,再由芒市乘飛機抵達昆明,第六日從昆明乘飛機回到西安。整個行程乘坐四次飛機,兩次大巴,需要住5晚酒店,還包括每日用餐,和各景點門票。
「750元的團費,我們連機票都包不住,更別提其他花費。」該工作人員說,「王師傅退團,但機票已提前買了,光機票就上千元了,團隊機票,航空公司是不給退票的。我們還得自己貼錢。」
記者在各大訂票網站上看到,一個月內西安到昆明的機票最低也要330元。從昆明返回西安機票最便宜也需要350元。昆明至芒市單趟機票也在300餘元。記者粗略算了一下,光機票最少也需要1000多元,這已是三折機票了。
「你們賠錢怎麼還要弄這種低價團?」記者問。
「這是消費團啊,要進店消費的。」該工作人員答。
隨後,華商報記者撥打西安市旅遊局監督投訴電話,工作人員說:「750元雲南四飛六日遊明顯包不住成本,是低於經營成本的,是國家當前嚴厲打擊的『不合理低價團』。」
旅行社負責人:已退還遊客部分團費 門店人員態度不妥
昨日陝西旅遊百事通國際旅行社總部一負責人致電本報。「我們第一時間知曉該門店和旅客出現合同糾紛問題後,立即要求門店妥善解決。目前我們已經退還遊客部分團費,將遊客損失降到最低。」該負責人稱,「對於該門店之前對遊客咄咄逼人的態度,公司將進行嚴肅處理。」
「低價旅遊團的問題涉及了很多方面。不單單是西安旅行社一家所能左右的。」該負責人稱,「其中有旅遊地市場環境、當地地接社、出發地旅行社、從業人員職業操守以及市場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其實我們旅行社也希望這個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它關係到企業形象、旅客利益等多方面。」該負責人稱。
記者昨晚從王師傅處了解到,目前該旅行社已積極處理他退費問題,對於旅行社最後的態度,王師十分滿意。
>>規定
遊客退團團費最多扣60%
據了解,西安市所有旅行社均使用由西安市旅遊局、西安市工商局統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遊組團合同》。
按照合同約定,旅遊者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向旅遊者退還全部旅遊費用;旅遊者在行程開始前7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標準扣除必要的費用: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扣除;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40%扣除;行程開始當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60%扣除。
「但扣除的費用不應當高於總費用,其次旅行社在扣除費用時也應當出具已經產生費用的發票。」昨日記者撥打西安市旅遊局監督電話時,工作人員這樣說。
>>連結
國家旅遊局治理「不合理低價團」
據了解,從5月1日起,國家旅遊局展開治理「不合理低價」專項行動。就「不合理低價」如何界定,國家旅遊局副局長吳文學曾表示,所謂「不合理低價」,具有幾個明顯特徵:背離價值規律、低於經營成本、以不實價格招攬遊客、以不實宣傳誘導消費、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擾亂旅遊市場。 華商報記者謝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