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用戶攜程上買機票後遭詐騙12萬,公司被判賠償5萬元)
IT之家1月1日消息據《法制晚報》報導,申女士曾通過攜程手機App替同事訂機票,隨後遇到航班取消的詐騙簡訊,被騙子累計騙走12萬元。前天,朝陽法院審理後認定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攜程公司)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未盡到個人信息的保管及防止洩露義務,判決攜程公司賠償申女士經濟損失5萬元並向其賠禮道歉。
買機票後遭詐騙12萬,公司被判賠償5萬元" data-original="https://img.ithome.com/newsuploadfiles/2019/1/20190101_111746_362.jpg@wm_1,k_aW1nL3FkLnBuZw==,y_20,o_100,x_20,g_7" width="728" height="631" style="border-width: 0px; border-style: initial; vertical-align: bottom; max-width: 728px; background: url("//img.ithome.com/images/logo.svg") center center no-repeat rgb(231, 231, 231); 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
據報導,申女士於2018年8月9日凌晨替同事購買機票,當天上午10點15分收到署名「東方航空(4.750,-0.03,-0.63%)」的手機簡訊,被告知航班取消,讓聯繫客服辦理改籤或退票。之後,申女士上當,在騙子的誘導下開通支付寶親密付功能和銀行卡的網銀功能,先後被轉走12萬元。
對此,申女士將攜程和支付寶兩家公司一併訴至法院,要求兩公司連帶賠償經濟損失並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經過審理之後,朝陽法院認為攜程公司在信息安全管理的落實方面存在漏洞,未盡個人信息保管及防止洩露義務,具有過錯,應承擔侵權責任,判決攜程公司賠償申女士經濟損失5萬元並向其賠禮道歉。支付寶方面,法院認為支付寶軟體不存在漏洞,在親密付開通的過程中已經盡到了充分的告知義務。因此,法院沒有支持申女士關於支付寶的訴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