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購完機票被假信息騙12萬 起訴攜程、支付寶索賠)
新京報快訊 買完機票幾小時後便收到「航班取消」的信息稱要退機票款,申女士先後在對方指導下被扣款近12萬元,才發現被騙。她認為這次被騙與攜程洩漏了購票人信息和支付寶一項免密支付功能有直接關係,因此將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攜程、支付寶)告上法院索賠。今日(7月3日)上午,該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兩被告則認為被騙是申女士自身原因。
買完機票 信息全被騙子知道
申女士在北京某體育發展有限公司擔任行政工作,幫同事買票也是工作範圍。事發機票就是她通過自己的攜程帳號,於2017年8月9日凌晨為同事孫女士買的,次日一早,航班起飛前她收到了一條簡訊稱,其中一張轉機機票的航班取消,要給她退款。此時孫女士由於乘坐第一趟航班已經無法取得聯繫,她擔心耽誤孫女士轉機隨即給簡訊提供的客服打了電話。
電話中對方詳細的說出了所有購票信息,並說要支付寶的「親密付」功能給她退機票款,她並沒有想到這有可能涉及詐騙,於是按照對方的指示操作,沒想到被划走了近2萬元。這時對方承認後臺操作失誤划走了她的錢,稱要通過網銀給她退錢。「被扣款、退機票,我焦頭爛額,這時候就被她洗腦了。」申女士說,她到銀行開通網銀,按對方指示填了驗證碼,沒想到再次被劃款近10萬元。這才發現被騙報警,目前該案仍無結果。
申女士認為,攜程作為機票代理公司,未盡到合理範圍內的個人信息保密義務,導致其身份信息及訂票信息遭洩露,使得詐騙分子有機可乘,攜程在安全措施上存在重大疏漏,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而支付寶作為第三方支付公司,未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實施註冊實名制,亦未在親密支付等功能中盡到風險提示義務,導致詐騙分子能夠獲取原告信任並進行詐騙。起訴要求兩公司連帶承擔其經濟損失11.89萬元,並賠償精神損害1萬元並公開賠禮道歉。
攜程稱信息可能在其他環節洩露
庭上,被告攜程認為原告沒有證據證明個人信息是攜程洩露。其代理人答辯稱,由於出票需要,攜程會把信息轉給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中間還會經手航空公司、中國聯通等環節,用戶在各個環節都有可能丟失信息。其次攜程已經對用戶信息做了加密保護管理和技術,也做了欺詐提示。
支付寶答辯表示不同意原告訴訟請求。支付寶介紹親密付相當於附屬卡,如老人、小孩在支付過程中會有需要代付的情況,為解決這部分用戶實際需要,支付寶於2014年9月推出了這個功能,用戶開通後相當於允許親友在一定額度範圍內用自己的支付寶付款,免密碼。支付寶認為這個是支付的優化功能,已向用戶充分進行風險警示。比如申女士開通親密付時有產品介紹頁面,提示對方務必確認開通親密付的對方身份是「親友」,避免詐騙,扣款簡訊中也進行了風險提示。二被告認為申女士被騙自身有很大責任,輕易相信騙子不合理的轉帳要求。
雙方圍繞涉案個人信息是不是攜程洩露,以及支付寶親密付是否安全等爭議進行展開。
該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