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布預付卡管理辦法 不記名卡限額1000元

2020-12-20 搜狐網

  本報訊(記者熊焱)央行昨天發布《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辦法規定購買和為預付卡充值均要實名制;禁止使用信用卡購買預付卡和為預付卡充值。單張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超過1000元。記名預付卡可以掛失、贖回,不設置有效期。不記名預付卡不掛失,可設置有效期,有效期不低於3年。《辦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解讀1

  記名卡不超過5000元

  《辦法》規定,單張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超過1000元。記名預付卡可以掛失、贖回,不設置有效期。不記名預付卡不掛失,可設置有效期,有效期不低於3年。

  個人或單位購買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購買不記名預付卡1萬元以上的,要求購卡人使用實名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發卡機構應當識別購卡人身份,核對有效身份證件,登記身份基本信息,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或影印件。發卡機構辦理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金額1萬元以上不記名預付卡充值業務的,應當參照購卡實名規定,落實實名制要求。

  單位一次性購買預付卡5000元以上,個人一次性購買預付卡5萬元以上,或辦理一次性5000元以上預付卡充值業務的,應當通過銀行轉帳等非現金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以增加購卡和充值透明度。

  解讀2

  過期預付卡可換卡

  央行有關負責人解釋說,為防範匿名預付卡被用於洗錢、套現風險,《辦法》規定不記名預付卡不得贖回。單次購買不記名預付卡金額在1萬元以下時,由於未達到實名制度要求,因此,發卡機構在發行、銷售環節無法記載任何關於購卡人、持卡人的信息。若允許持卡人贖回不記名預付卡,發卡機構在持卡人辦理贖回時無任何信息可供核對,也無法記錄贖回人的任何個人信息,這或將導致不記名預付卡淪為洗錢、套現的工具;同時,部分發卡機構若通過發行、贖回本機構發行的不記名預付卡,可能使部分發卡機構以此為盈利模式而盲目擴張業務規模,這都與人民銀行將預付卡納入支付體系監管的目標相悖。因此,《辦法》明確規定不記名預付卡不得贖回。

  《辦法》規定,對於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餘額的不記名預付卡,發卡機構應當提供延期、激活、換卡等服務,保障持卡人繼續用卡的權益。考慮到在公共運輸領域使用的不記名預付卡主要用於小額便民支付的實際情況,《辦法》規定不記名公共運輸領域的預付卡單張卡片餘額在100元以下的,可以按約定贖回。

  同時,《辦法》明確要求支付機構應按規定提供餘額查詢、掛失和贖回等基本服務,對於單張預付卡同日累計現金充值在200元以下的,可以通過自助充值終端、銷售合作機構辦理,確保持卡人享有安全便利的服務。

  解讀3

  網絡支付卡僅限三種情況

  《辦法》規定預付卡不得用於網絡支付渠道,但三種情形例外,一是繳納公共事業費;二是在發卡機構拓展的實體特約商戶的網絡商店中使用;三是同時獲準辦理「網際網路支付」業務的發卡機構,其發行的預付卡可向持卡人在本機構開立的實名的網絡支付帳戶充值,但同一客戶的所有網絡支付帳戶的年累計充值金額合計不超過5000元。

  央行相關人士昨天稱,不允許預付卡廣泛用於網絡支付渠道,主要是考慮現有網絡商戶的風險管理法規制度和監管體制尚未健全;網絡支付帳戶與銀行帳戶綁定,二者可以進行資金轉移,在這種情況下,預付卡在網絡商戶使用將由於其匿名性而滋生套現、洗錢等問題。

  專家說法

  應給發卡機構設門檻

  去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等7部委聯合制定的《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中明確給出了治理購物卡問題的具體措施。但目前購物卡仍然問題重重。有學者認為商業預付卡中存在金融監控盲區,容易成為購卡方的逃稅工具,更是腐敗的重要手段之一。

  對此,人民大學經濟法學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朱大旗指出,《意見》中明確規定了一些例如「1000元以上」等購物卡份額起點,而這些規定為許多人規避購物卡治理提供了可能性。比如規定一次性購買1萬元以上不記名購物卡需要登記,人們完全可以通過多次購買小額購物卡的手段規避登記;再比如規定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以上不得使用現金,一些發卡機構有可能和許多單位勾結起來開多張發票,每張發票的金額都不足5000元。

  朱大旗認為,購物卡問題之所以一直很難被真正治理,執行力度不夠、執法不嚴、監督管理不到位是重要原因。

  「要治理好購物卡問題,必須從金融制度本身進行研究、設計。」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郭田勇教授認為,應該給購物卡發卡機構設立門檻,國家發放相應的牌照,保證發卡機構的資質符合一定條件;同時應該將購物卡支付納入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管理,從而將發卡機構手中巨額的資金監管好。

  連結

  兩類預付卡

  目前市場流通的預付卡有兩種:一類是由第三方機構與眾多商家籤訂協議發行的跨行業消費預付卡,可在眾多聯盟商戶刷卡消費,主要包括資和信商通卡、福卡等;另一類則是由企業通過購買、委託等方式獲得制卡技術並發售儲值卡,但卡只能在本企業內消費使用,大部分由商場、餐飲企業、美容美髮企業等發行的消費儲值卡都屬於這一類。業內人士表示,央行辦法主要針對的是通用預付卡。D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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