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當日,《貴陽都市報》的新聞標題為:「巨額票據詐騙案一審宣判主犯周洪元被判無期」,相比較開審時的報導,語氣和用詞均發生了細微的變化:開審時的報導用的是「特大票據詐騙案」,判決則用的是「巨額票據詐騙案」。熟知內情的人已經可以判斷出案件審理的結果與之前媒體的報導出入較大。之前媒體報導的用詞除了「特大」「驚天」之外,再就是「總理批示」「6.7 億元」這些撼天動地的字眼。而宣告判決後這些都不見了,只是用了「巨額」,而實際上此時的「巨額」已經從「6.7 億元」變成了 5211 萬元。
當天的媒體報導中,有一行文字讓我陷入了深思:「經查,上述 2 筆共 1.28 億元票據貼現資金被紅大公司周洪元及其妻用於收購企業和大肆揮霍外,還分別向李曉燕、陸世勤、石世芳等人行賄 318 萬元、192 萬元和 50 萬元。」
法院最後認定周洪元等人利用票據套取銀行資金共計 5211 萬餘元,造成銀行貼現款 1557 萬餘元無法追回。這個看起來在用詞上帶有一定情感色彩的判決書最後實際上還是提到了周洪元「收購企業」的描述。其實,這才是周洪元試圖利用票據貼現換取資金以完成其宏偉的百億國企收購計劃的初衷,只不過他超前的融資方式,沒有被當局接受。
被判決無期徒刑之後,我的工作變得異常艱難,我所希望的通過人大、政協、省委、省政府、農業銀行等所有的環節溝通此案的渠道都不暢通,所有的機關接待人員一聽是「周洪元」的案子都趕緊像躲瘟神一樣避開了。
其實也不難理解,省委書記親任專案組長,兩位總理批示這樣的大案在貴州的歷史上未曾發生過。畢竟一審判決的事無期徒刑,誰都不想惹上這種看起來已經「鐵板釘釘」的案子。
沒有我們所擔心的那樣太過絕望。這讓我們的二審顯得沒有那麼急迫和沉重。
不久,案件移送到了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
貴州省高院和貴州省檢察院共同擠在一棟破舊的大樓裡,兩院需要從一個大門進去,這個帶有最明顯中國印記的舊式建築是那個年代中國司法關係的真實寫照。
大樓雖然破舊,但是高高的石臺階安靜地訴說著他們的威嚴。穿過黑暗而彎曲的走廊,我來到這個案件的二審法官辦公室,接待我的是一位楊姓法官,據說是貴州師範大學體育系畢業的法官,第一次見面簡單辦完相關手續,我開始複製八十多本案卷。伴著四臺破舊的老式複印機的絲絲轟鳴,我在不停思索著下一步的行動計劃。
雖然我們不知道這個案子的二審是否會開庭,但是我一直等待著,等待的日子裡我在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所有知識。漸漸地,我的一個新的辯護思路出來了:本案要用發展的眼光來看,本案的實質並不是票據詐騙而是利用票據融資,只是在這個融資的過程中,使用了違規的手段。
如果我要以次點來進行辯護,那我必須要想明白:在中國,票據的功能究竟是什麼?我國的票據法與國外的票據法有何不同?國外有沒有類似的案例?對於一個正在大規模改革開放,建立市場經濟的國度,票據法這種西方的舶來品,在它們的老窩是怎樣發展的呢?我必須知道,也許它們的現狀就是我們的未來。正如投機倒把罪的歷史命運一樣,一些暫時還不為常人所理解的模式最會終會被社會所認知。
接下來,我一趟又一趟地跑貴州,與各方會見、溝通,隨著時間的推移,我關於此案無罪的辯護意見也在貴州司法界傳播開來。一個顯著的變化是,二審期間本案的敏感度逐步下降,人們開始敢於和我交談了,法官也終於可以認真聽取我的意見了。
不僅如此,我還為身體不適的周洪元成功地申請到轉入醫院候審的待遇。
與普通醫院沒什麼不同的貴州武警醫院,離機場不遠,每一次我去找周洪元會見也相對方便,在醫院的走廊裡我們隨意交談,沒有人監視我們的對話。那些日子,我才開始真正了解這個「驚天詐騙案」的被告人,胸中有這一腔熱血,一個宏偉的報國之夢。
他說通過在珠海的工作和經歷,他發現國企資源豐富,發展前景看好,但是又深知國企管理落後,早已不再適應改革開放的現實要求,而他就是想通過自己的能力搞好盤活一些國有企業。
多少年來,我辦理了一起又一起大案,每一起案件中我都會發現其實這些往往被媒體描述為「妖魔」的當事人,他們的內心事實上都沒有那麼惡意,甚至非常的善良。不過周洪元並不是一個「國家工作人員」,沒有資格進入國企這個領域。後來,風風火火的國企改制在全國鋪開,他認為機會來了,注重實業的他也並沒有像一些普通的投機者那樣看中的僅僅是破產國企的土地或者商標等資產。他想做的就是真正地收購盤活一些大型的有潛力的國企。只是緣於資金匱乏,他才想到了這種利用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期間的時間差換得資金,他認為這種模式其實是相當於信用貸款。
而這種運作模式在具有融資功能的一些西方國家票據體系中是一種普遍的經濟現象。但是沒想到,這種超前的運作模式已經超出了中國票據法的規範。
通過一次又一次的了解,我慢慢地發現這個「驚天詐騙案」的被告人內心深處居然還對這個世界懷有一種悲天憫人的關懷。他說自己早年在老家開診所,為的就是像古人一樣懸壺濟世,救助鄉親,他經常夜以繼日地研究治病的藥方,終究發明了幾味特效藥方,治好了眾多鄉親的疾病,說到這裡他的嘴角時常會帶有一種不易覺察的自豪。他始終不認為自己是詐騙,所以他希望我能將他「根本不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主觀心態一定要向法官陳明。
記不清是多少次會見,我感受最深的是,他每一次都很客氣,語氣和緩,面帶微笑。除了關心家人,他特別擔心的是孩子的學業。
而我們一直沒敢告訴他,他那個懂事的孩子為了拯救尚在牢獄之中的父親,二十剛出頭就已經從香港理工大學輟學了。我也曾勸他兒子不要放棄已經讀到大二的香港名校。但是他語氣輕輕態度淡定卻又堅毅地說,學習的途徑很多,在香港他放心不下爸爸。案件審理到了後期,他們家在金錢方面異常困難,我後來的住宿條件也從星級酒店轉到單位招待所,後來又從單位招待所,轉到了小幹店。再後來,他兒子甚至租了一套小小的民房在貴陽住了下來,為的就是能及時為患有疾病的父親送去藥品和第一時間知道父親的消息。
我一次又一次前往貴州高院闡述我的無罪辯護意見,每一次我都會試著找一個新的角度,說多了,我自己都確信這是一起典型的無罪案子了,甚至,我都忘記了本案還有行賄的事實。
而高院的法官們每一次也都是關注地聽我講述,並不多插言。我試圖用不同的邏輯關係和通俗的比喻來陳述我的觀點,偶爾,我也會從對方的一閃而過的眼神裡捕捉到一線微妙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