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3月19日電(見習記者古其錚)「西湖珍珠」,聽起來是一個多麼美好的東西,既包含了西湖的美麗,又孕育了珍珠的聖潔。但杭州市西湖景區珍珠經營店裡的「西湖珍珠」只是一個美麗的童話,西湖水域其實不產珍珠。
外地遊客4000元購「西湖珍珠」2009年2月7日,浙江永康的應女士和爸爸媽媽在西湖租船遊玩時,船夫提議可以買點西湖特產。「這段時間買珍珠最划算。」船夫說,「今年是5年一次的西湖珍珠打撈年,機會難得,量大,而且現在去買都打5折。」熱情的船夫划船帶應女士一行人去杭州小南湖珍珠經營部。
在購買珍珠的時候,營業員介紹說這裡賣的是西湖野生珍珠,全部經過權威機構鑑定。最後,應女士花4000元購買了2條珍珠項鍊,一對耳墜,一顆珍珠掛墜。在購物後,小南湖珍珠經營部為應女士開具了發票。
回到永康,內行的朋友告訴應女士,這種珍珠根本不是什麼「西湖珍珠」,而且西湖也不產珍珠,她花了4000元購買的珍珠,也就值幾百塊錢。隨後應女士到網際網路上查詢,得到的結果和朋友告之她的一樣,西湖根本不產珍珠。
隨後,應女士投訴到杭州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後在工商部門的調解下,應女士以郵寄方式退回了所購物品。
西湖早已不允許養殖珍珠記者向西湖水域管理處了解情況,西湖水域管理處辦公室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西湖水域不允許進行珍珠養殖,但零星的野生西湖珍珠可能是有的,不排除有西湖珍珠存在的可能性。對於記者提出的目前景區內珍珠經營店銷售的珍珠來源是哪裡?該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
據記者了解,1998年至2000年左右的時間裡,西湖水域的確曾養殖過珍珠,但後來考慮到西湖屬於觀賞性湖泊,不適於大面積進行珍珠養殖,所以在2000年西湖西進整治中,水域管理部門主動放棄了「西湖珍珠」的養殖。而目前在一些景區商店出售的珍珠一般都是產自諸暨的山下湖,價格不一。
2004年5月28日頒發的《杭州西湖水域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禁止在西湖內從事經營性養殖活動。為保持西湖水體質量和生態平衡,可以適量放養對水體質量、水生植物無損害的水生動物,禁止投入餌料餵養。」這也意味著從法律方面禁止了珍珠養殖。
「導遊回扣」潛規則?既然西湖水域不產珍珠,那麼西湖船夫又是因為什麼原因將遊客步步引入珍珠經營店呢?
其實,在旅遊業內,「導遊回扣」這一潛規則已不是什麼秘密。不管旅遊者外出旅遊的動機是出於追求文化認同還是尋求文化差異,為了讓自己的異域旅遊經歷能永久保存,都會購買各種紀念品作為這種經歷的證明,因此有高漲的購物熱情。由於價格的不可比性,很少旅遊者去探尋其真實價格,也就不會去追究其中是否有回扣問題。導遊誘導遊客高價購買,進而向商家拿取回扣,便產生了「導遊回扣」。
不難看出,西湖船夫在應女士的旅遊過程當中充當了一把「野導」的角色。而這些,也只不過是旅遊業內「導遊回扣」潛規則的冰山一角。
據了解,「導遊回扣」的比例則是各地、各購物點自定,一般從5%到30%不等,有的甚者超過50%。一般首飾工藝品等回扣較高,在20%左右;而土特產由於較受遊客歡迎,回扣相對較低。
據一知情人士稱,有些購物點都是和一些導遊緊密合作的。賣旅遊紀念品也好,賣土特產也好,價格都比一般店鋪貴。導遊每帶一個旅遊團來購物,只要遊客進場,商家都會付給旅行社每個遊客幾元錢不等的「人頭費」。此外,商家還要按遊客購買商品的總價,按照一定的比例付給導遊佣金。
那麼,這些回扣又流向了何處呢?是否都流入了導遊的口袋呢?答案是否定的。知情人士吐露,這些回扣把旅遊購物店、旅遊司機、導遊人員、旅行社的經濟利益緊密聯繫在一體,形成了一條「經濟鏈」,導遊只不過是這個「經濟鏈」上不可或缺的一環而已。
記者就此聯繫到浙江省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浙江省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副秘書長葉元春告訴記者,如果應女士在購買珍珠時,銷售人員真的告之其為西湖產的珍珠,那麼,商家此舉存在欺騙行為,若珍珠是其他產地的珍珠,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若珍珠是假冒偽劣產品,消費者則可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規定,要求加倍賠償。
至於應女士提到的船夫的問題,葉元春表示,這是旅遊部門管理的範圍。
應女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她在購買「西湖珍珠」的同時還有很多遊客在選購,其中還有外國遊客。她指出,若是和她一樣的外地遊客或者外國遊客因為欺騙而購買,之後要是得知真相的話,那麼對西湖旅遊的印象肯定會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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