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為人類立下了不朽的功勳,被稱為改變世界的機器,但汽車的發明和發展卻經歷了漫長的年代,經過了無數發明家,科學家的努力,絕非一人所為,一日之功。人類在對代步工具的探索歷程中,儘管經歷了無數的失敗,他們那種堅韌的創造精神和嚴謹的科學態度,永遠值得後人敬仰和學習。
前面我們講到早在1757年,英國的工程師詹姆斯瓦特在修理紐克門蒸汽機的時候,改良了蒸汽機,用蒸汽機驅動機械,發生了劃時代的第一次工業革命,而之後,蒸汽機也用在了汽車上,作為了汽車的發動機!
1769年,法國的軍事工程師,也是一名炮兵大尉尼古拉斯古諾奉命研製大炮的牽引車,從而發明了世界上第一臺蒸汽機汽車,這也是一臺三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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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車前面支撐著一個梨形大鍋爐,後面有兩個氣缸,鍋爐產生的蒸汽進入氣缸,推動氣缸裡面的活塞上下運動,再通過曲柄把動力傳給前輪前進,不過,它的速度非常慢,每小時不足四公裡,比馬車還慢,由於鍋爐,氣缸等的重量都加在前輪上,方向操縱非常困難,很容易翻車,在試車時,由於下坡操縱不靈,最後撞到了兵工廠的石頭牆上,這是世界上第一臺蒸汽汽車,也製造了世界上第一起機動車車禍。儘管如此,它開創了輪式車輛自備動力裝置進行驅動的新紀元,是古代交通運輸工具與近代交通運輸工具的分水嶺,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1803年,法國工程師特裡維斯科製造出了第一輛載客高壓蒸汽汽車,能夠載客八人,時速達到了13公裡每小時,從此,用蒸汽機驅動的汽車開始在實際中應用。
1805年,美國的埃文斯製造了水陸兩用蒸汽汽車,並申請了專利,該車下面有四個輪子,後面還有一個蹼輪,在陸地靠車輪行走,在水中靠蹼輪驅動,成為現代水陸兩用汽車的先驅。
1814年,英國人史蒂芬孫製造了蒸汽火車,由於蒸汽機在前進時不斷從煙囪裡冒出火來,所以人們稱之為火車,它能拖動30噸的貨物。然而任何新事物的出現都不是一帆風順的,就像其他新事物剛出生時一樣,史蒂芬孫的第一臺蒸汽機車也受到了許多困難,一些具有神學觀念和守舊思想的人表示強烈反對。他們認為火車的隆隆聲破壞了上帝給予世界的安寧,指責火車驚動了鐵路兩旁的生靈,他們還驚呼鍋爐會爆炸,車廂會顛覆,乘客會因此遇難。直到1825年,他試製成功世界上第一臺客貨運蒸汽機車,能拖動12節貨車,7節客車,載著90噸貨物和450名乘客,時速大於20公裡每小時,由此他也得到了全世界的公認。
1825年,英國公爵嘉內製造了世界上第一輛正式運營的蒸汽公共汽車,這輛公交車有18個座,時速達到了19公裡每小時,該車採用了發動機後置,後輪驅動,前軸巧妙地採用了專用轉向軸設計,使得前面兩個車輪不承擔車重,轉向可以輕鬆自如,這是世界上第一輛蒸汽公共汽車。
1833年4月,英國人漢考克製造出企業號蒸汽汽車,並成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公共汽車運輸公司,即蘇格蘭蒸汽汽車公司,進行固定線路收費的公共汽車運輸服務。該車可承載14名乘客,速度可達32公裡每小時。
1861年,由於蒸汽汽車存在的缺點和保守勢力的反對,英國政府通過一項機動車道路法案,規定蒸汽車輛的時速在鄉村不得超過16公裡每小時,在城鎮不得超過8公裡每小時,四年以後,這種時速限制就縮小到鄉村不超過6.4千米每小時,城鎮不超過3.2千米每小時,並且一輛車須有三名駕駛員,手執紅旗的車務員必須走在車前20米處警告行人注意安全,並負責限制車速,嚴禁駕駛人鳴笛放汽,以免驚嚇到馬匹,與馬車狹路相逢時要為馬車讓路,19世紀還是馬車盛行的時代,當時的蒸汽機車技術還不成熟,由於蒸汽汽車笨重,慣性大,制動困難,轉向不靈敏,汙染大,熱效率低,啟動困難,每次大約30到45分鐘,更可怕的是鍋爐爐壓過高,經常發生鍋爐爆炸事故,所以英國政府頒布了機動車道路法案,即紅旗法,這也就是英國紅旗條例的由來,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機動車法規。這一規定是為安全而設定,不過也產生了不小的消極影響,使得英國的汽車製造業大大落後於同時代的其他工業發達的國家!
這就是蒸汽機車的發明和發展史,與蒸汽機車同時代的也產生了以電力為動力的電動汽車,咱們下期就講電動汽車的發明史。
好了,今天咱們就講到這裡,明天咱們繼續講汽車的發展歷程,其中有很多有意思的小故事,喜歡的朋友多多關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