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換人生28年案一審醫院賠76萬,生母:兒子狀況不好,因沒錢出院

2020-12-12 西部點評

12月7日,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原告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原告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兩案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依法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賠償姚策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賠償杜新枝因尋親支付的交通費用1193.5元,賠償郭希寬誤工費6400元。

此外,法院還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姚策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361312.94元。

據媒體報導,28歲的姚策在出生時被抱錯。今年2月被檢查出患有肝癌,養母打算「割肝救子」時,才發現並非親生。而姚策生母分娩時患有B肝,原本應該給孩子打的一劑免疫球蛋白,沒有注射給姚策。家人認為,姚策患肝癌與之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法院認為,由於淮河醫院診療行為不規範、管理不善導致病歷資料缺失,未按照原開封市衛生局有關規定為姚策及時接種B肝疫苗,以及「錯抱」事件的發生,應認定淮河醫院存在重大過錯。但是,肝癌的發生除了與防疫有關外,也與個體差異、生活經歷等多種因素有關。因此,酌定淮河醫院對姚策目前因患肝癌而產生的合理損失承擔60%的民事賠償責任。

原告代理律師周兆成認為,對於這個判決結果,儘管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支持金額與原告方起訴金額還是存在差距,但是整個判決書的裁判思路還是基本上支持了原告方的訴求。

關於判決金額,周兆成說,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通過審理認定了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在原告姚策患病上存在過錯,按照一定比例對姚策治療負責,在判決生效後,未來原告姚策再產生新的治療費用,依然可以繼續向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主張權利。

姚策生母杜新枝告訴記者,現在姚策身體狀況不是太好,出院一個星期了。

以下是記者與姚策生母杜新枝的對話。

記者:判決書今天下來了,你們對這個結果滿意嗎?

杜新枝:我也是剛知道,我自己都沒想好,還有很多都沒看明白,要問律師很多細節的東西,所以現在沒法回答。

從長遠來看的話,如果就像他們說的,以後看病的醫藥費能給報就好了,但我們也沒那麼多精力去搞這個事情,給孩子治病是最重要的。

記者:這個結果是什麼時候知道的?

杜新枝:我今天一直忙家裡的事,上午和我姐一起出去買菜了,沒有注意手機,後來是別人打電話說判決結果出來了,我才看見周律師給我發了消息。這兩天採訪的也多,我腦子有點糊裡糊塗的,精力也跟不上。

這兩天晚上也沒睡好覺,每天吃安眠藥也睡不好了,昨天一點多還沒睡,跟周律師他們商量,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宣判,所以說有點疲憊。

記者:你們跟開封衛健委庭外和解了,他們態度是怎麼樣的?

杜新枝:衛建委態度蠻好的,說積極調解,幫忙推動醫院工作,所以我們12月6日就提交了《撤訴申請書》。

記者:現在姚策的狀況怎麼樣?

杜新枝:他的身體狀況不是太好。之前還能有多個治療方法,現在不能換肝了,也不能做放療了,只能保守治療,所以不太樂觀。

記者:姚策還在醫院治療嗎?

杜新枝:早就出院了,出院一個星期了。沒錢看病,欠人家錢了,就出院了。我過兩天也要去九江看他。

來源 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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