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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為了度蜜月,成都的張小姐提前兩個月在某出行平臺的「合途旅行旗艦店」預訂了國慶節出行的八天六晚峇里島之旅,標價為2599元一人。但讓她沒想到的是,這趟旅程卻是一波三折。
下單後不久,「合途旅行旗艦店」的工作人員告訴她,預定10月2日發團的行程還沒有計劃,請其更換到10月3號出發。
但張小姐很快發現,原先訂好的行程不僅有餘位,而且價格還上漲了不少,堅持原行程出發的張小姐按照原價格付了款,並收到了消費碼。很快,旅行社工作人員向她承認,其實是「價格上錯了」,請她退款或加價改期。
9月下旬,張小姐又接到旅行社通知,因為航司取消航班,10月3日的行程不能成行了,10月2號的行程也無法提供,只能延遲或者加錢提前出行,並表示願意賠償500元。蜜月行泡湯哪兒也去不了,張小姐將旅行社和平臺方告上了法庭。
「價格錯了」
「鐵定出團」的行程頻繁改期
2018年8月1日晚上,正在籌劃蜜月旅行的張小姐在某出行平臺上的「合途旅行旗艦店」看上了一趟八天六晚的峇里島旅行。
這個商家在平臺上的認證為成都中港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港旅行社」),在旅程頁面上寫明,這是一次五星航空直飛的半自助遊,並標註有「鐵定成團」、「二次確認」字樣。張小姐在瀏覽價格時發現,除10月3日的出遊價格是2999元起/人,整個10月份的其他日期價格都是2599元起/人。
經過考慮,張小姐在當天晚上23時16分,下單預訂了2018年10月2日前往峇里島的雙人行程,她預訂的是A行程套餐,價格為2599元起/人。
下單後沒多久,張小姐收到了中港旅行社一工作人員的電話,「對方告訴我原本預訂的10月2日套餐計劃沒有出來,剛剛在提交系統,可能操作那邊把系統弄錯了,因為這個是需要二次確認的,問我可不可以調整一下時間。但(10月)2號和9月29日只有價格稍貴一點的行程,只有10月3日出行的價格和原來一樣。」張小姐表示,基於此她同意改到3號出行。
23時29分,張小姐收到了確認成功的簡訊。但幾分鐘之後,張小姐就發現,事情並非像旅行社說的那樣「沒有計劃」,在該平臺上依然有她想預訂的10月2號A套餐行程,只是價格被調高了,從2599改成了6599,且仍有餘位。
23時38分,認為自己被欺騙了的張小姐向旅行社工作人員表示,應當按照原價繼續履行10月2日行程,並於23時42分支付了該筆訂單,共花費4598元(使用優惠券600元)。1分鐘之後,她收到了平臺發送的消費碼。
8月2日凌晨0時23分,這名工作人員在微信上告訴張小姐,是因為自己的失誤將10月2日的價格上錯,而在還沒來得及修改價格時,張小姐就下單了。
「他們還是說無法繼續按原定行程出行,要求我加價或者申請退款。」張小姐沒有接受旅行社提出的解決辦法,仍然表示要按照10月2號的行程出發。
蜜月泡湯
旅行社稱願意賠500元
根據該平臺方的說明,付款完成後,會收到平臺發送的簡訊提示,將簡訊中的消費碼告知供應商即為交易成功。8月2日下午17時30分許,張小姐將收到的消費碼在線告知中港旅行社,並收到了旅行社回復「好的」。
在張小姐看來,自己預訂的就是10月2號的行程,但在2018年9月20日,旅行社工作人員通過微信告知張小姐,10月3日的航班被取消了。據其提供的一張航空改期單顯示,出具方既不是航空公司,也不是該旅行社或平臺方,而是一個名為「百釐挑一峇里島聯合中心」的機構。
張小姐疑竇叢生,「三番五次找藉口改期,我已經對他們失去了信任,覺得是在欺騙消費者。」面對旅行社再次提出延期或加價修改到9月29日的要求,她予以了拒絕。
2018年9月23日,在聯繫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後續情況時,旅行社一名趙姓工作人員向張小姐確認,確實無法提供10月2日出行的旅程,但願意支付500元費用表示歉意。
提起訴訟
旅行社表示一切由法庭判決
滿懷期待的蜜月去不成了,張小姐告訴旅行社,自己已將其告上法庭。2019年1月24日,在她聯繫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是否收到傳票時,收到了如此回復,「你應該是家庭不幸福,所以才沒事兒找事兒吧?」
2019年2月19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繫上中港旅行社的趙姓工作人員,他表示,「這個事情近期就要上法院,公司同事和她(指張小姐)的真實情況,只有最後拿證據出來,我也不好說具體的。」
至於是否是因為價格上錯了而導致該起糾紛,趙某表示並不是這樣,但具體原因「我也不知道,最後應該是在法院才清楚。」
他認為,這是一個在旅遊行業很小的糾紛,「我是覺得沒必要為這種小事情上法院,這個事是兩個人之間溝通有障礙,她要是不接受就走法律程序。」
目前,紅星新聞記者從張小姐處獲悉,因平臺方提出管轄權異議,該案尚未開庭進行審理,記者將對此事持續關注。
(原標題:《預訂的峇里島蜜月行泡湯 消費者將商家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