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記者 郭劍烽 通訊員 施健)「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出行原則,不過,在如今醉駕已經入刑的背景下,還是有人依然知法犯法,一次次在違法犯罪邊緣試探,最終將面臨法律嚴懲。近日,寶山公安分局羅店派出所民警抓獲一名為逃避酒駕檢查強行衝卡的男子。
圖說:為逃避酒駕檢查男子強行衝卡 寶山公安分局供圖(下同)
近日,羅店派出所民警在塘西街祁北路設卡檢查時,發現一輛轎車行駛到距檢查卡點30米處,停了一下,又突然加速行駛、強行衝卡,消失在茫茫夜色中。見此情況,民警立即展開調查,通過公共視頻和車輛信息查到了王某的住處,並上門將其抓獲。經檢測,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74mg/ml,達到醉駕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
圖說:民警將王某抓獲
原來,當天晚上,王某與三位朋友在一酒店就餐,席間飲酒,酒後駕車送朋友回家時遇民警設卡檢查,衝動駕車衝卡。
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寶山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強行衝卡逃避警方檢查的行為也將受到法律制裁。
警方提醒:
酒駕危險,代價也大。衝卡逃逸,面臨更加嚴重處罰。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拒絕酒駕,從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