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推行「村兩委負責人一肩挑」政策的大背景下,實際上主要強調的就是由村書記兼任村委會主任。按照政策邏輯,書記是由黨員選舉產生,而村主任是由全體村民選舉產生。理論上能夠當選書記的人不一定能夠通過村民普選成為村主任,但是如果能夠通過普選當選村主任的人當選書記的機率會更大。其實無論是否一肩挑,都必須要尊重一個最最重要的基礎:尊重全體村民的意願。
那麼一肩挑政策的邏輯,必須要有哪些前提呢?
①新的村兩委負責人必須是黨員身份。
②能夠通過合法選舉程序同時擔任兩委負責人,也就是必須符合「選舉」框架。
如何順利實現一肩挑?
一、具有黨員身份的人參與村主任的競選,推薦為村書記的人選。
無論怎麼選舉,其實要想擔任村主任首先就必須得到廣大村民的票選。如果具有黨員身份的候選人通過民主選舉程序擔任村主任後,可以繼續通過民主程序由黨員選舉擔任村書記,這樣既符合政策邏輯也尊重現實。
二、推薦村書記為村主任的候選人。
如果通過黨員選舉產生的村書記,按照一肩挑的政策邏輯可以把他推薦為村主任的人選。如果能夠通過選舉擔任村主任,那麼一肩挑就成功實施,如果不能當選村主任,那麼也要尊重老百姓的選舉意願。
實際上一肩挑的政策,重點在於強化黨的領導,推行村兩委成員交叉任職,提高決策的效率。總體上的一個邏輯就是實行具有黨員身份的人參與民主選舉,進一步實現一肩挑。
如果書記不能通過選舉擔任村主任,也就是說了過了黨員的關,過不了老百姓的關怎麼辦?其實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
①能夠通過黨員選舉成為書記,但是不一定通過選舉擔任村主任的。如果實際矛盾爭議不大,就該尊重老百姓的意願,分開單設。
②如果推薦具有黨員身份參選的候選人爭議比較大,那麼就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如果矛盾爭議大,那麼最先做到的應該就是尊重老百姓的意願,自主選舉自己心目中的書記和主任人選,這個人選無論是一肩挑還是單設。
如果整村選舉爭議比較大的,一肩挑更加難以實行。這樣的情況實際中多數還是由老百姓選出村主任,由上級派駐書記加強工作指導。
「一肩挑」這個政策最明顯地解決了一個目前最為普遍的現象,就是「書記主任不和諧」的問題,互相推諉扯皮。重在提高決策效率和決策水平,權責更加清晰明確。
但是一肩挑後,權力過於集中,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也是一個大問題!
作者/來源:鄉村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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