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副主任兼任村治安中心戶長,其職責本該是收集村裡違法犯罪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但這名村幹部卻偽造村委會公章,倒賣村裡的「祖遺戶」名額,從中牟利。
舉報者:
村幹部至少倒賣「祖遺戶」10餘人
35歲的李女士是韓城人,後來嫁到河南,現居住在西安市。4月21日,李女士告訴記者,2013年六七月份,她在參加一次聚會時,認識了長安區興隆街道辦的李某。對方說長安區興隆街道辦安豐村在拆遷,他可以幫助大家弄到在拆遷中獲得賠償的房屋。
李女士說,後在李某介紹下,他們認識了安豐村村委會副主任劉某。「他說可以給大家辦理祖遺戶,意思就是可以給大家辦理假的祖上在安豐村居住的證明,然後在拆遷中就可以分到房產」。
李女士說,她先後給劉某交了10萬元,劉某在村裡蓋起了簡易房屋,將來在拆遷中,這些房子可以得到1:2的賠償,但是劉某稱每個人只能拿到一套單元房,剩下的單元房他自己來處理。「據我所知,起碼有10餘人都給劉某交了房款。」李女士說。
但該村遲遲沒拆遷,李女士多次給劉某打電話,開始劉某還接電話,慢慢地就不接她電話了。
村幹部:
章子是我刻的,房子也是我蓋的
4月21日上午,在安豐村,華商報記者看到一處統一修建的房屋,前面是平房,後面是院落。李女士說,這些是他們掏10萬元買來的,準備等著拆遷時給予賠償。
在劉某家門口,記者看到他家大門緊鎖。窗子外有一張公示牌,顯示劉某是該村治安中心戶長,公示牌下方介紹了中心戶長的職責任務,除了「治安隱患排查……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外,還應該「收集村裡違法犯罪的線索,及時報送政法公安機關」。
按照公示牌上面的電話,記者聯繫到劉某,不久他回到家。得知記者來意後,他顯得非常激動,「錢就是我收的,房子也是我蓋的,收據上面加蓋村委會的公章也是我刻的假公章,你能把我咋?」劉某還說,自己在村裡就是蓋了很多房子向外賣。
隨後,李女士來到公安長安分局興隆派出所報案,一位領導接待李女士後,又臨時和其他民警開會研究此事。「我們還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他說。
派出所叫來村委會主任。經過辨識,初步懷疑收據上加蓋的公章是假公章。村委會主任說,他們從來沒對外賣過房子,也沒賣過什麼「祖遺戶」。
劉某向警方承認,確實是自己找人刻的假公章。警方決定儘快對公章進行鑑定。一位民警說,至於倒賣「祖遺戶」的問題,當地政府應該介入調查。
令人想不到的是,在派出所門口,劉某帶的兩個人直接威脅李女士說「小心滅了你」。最後,警方將他們驅散。 華商記者 崔永利
編輯:雷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