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日前批示,鑑於「澳門歷史城區」2005年7月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因此依法定出「澳門歷史城區」緩衝區特定區域,以對其進行特別保護。
澳門特區按照何厚鏵的批示劃定了緩衝區的範圍,包括「澳門歷史城區」文物保護清單內的文物建築及其保護區。考慮到澳門的實際情況,相關規劃均按照小城的地理特徵、海岸線以及街道網絡的整體分布而定。
根據「澳門歷史城區」緩衝區地點的圖標範圍,緩衝區分為兩個區域:第一緩衝區由澳門媽閣廟開始,把原來的港口與城市中心連接起來;第二緩衝區則以東望洋山為中心,東起海邊馬路,西至東望洋街,南起加思欄馬路,北至士多紐拜斯大馬路。
據了解,為保護「澳門歷史城區」格局的完整與環境風貌的和諧,今後在緩衝區內興建新建築或拆舊建築,必須符合建設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