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訊,「一次性投20萬,一年後取回本金,年收益率24%……」接到這樣的電話,老程有點動心了。對方許諾給他的是——投資立體車庫建設項目。近兩年,本市的立體車庫建設態勢蓬勃,也吸引了不少社會資本入場。其中,有的公司還「另闢蹊徑」,以建設車庫為名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並許諾高額回報。這種投資靠譜嗎?記者實地調查,發現一些與公司宣傳不匹配的地方。要投資建設立體車庫,您還真得留點兒心。
今年53歲的老程,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職工,平時喜歡倒騰點理財的他,從沒有接觸過如此高額回報的投資項目。「拿我的錢去建立體車庫,一年收益率24%,這靠譜嗎?」雖然老程心裡還打著鼓,但業務員在電話裡一再推薦車位的稀缺性和高價值,老程最終有點心動,同意去參加公司的項目說明會。
說明會當天,記者跟隨老程來到了電話中所稱的這家資產管理公司,它的隔壁是業務員所稱「同為一家」的車庫建設公司。在說明會現場,有20多位大爺大媽前來聆聽,房間坐得滿滿當當,大部分人看起來比老程還要年長一些。
會上,講解員並未透露項目投資的細節,僅僅介紹了立體車庫項目的建設情況,還列舉了一些案例來說明車位投資的價值。但記者發現,講解員所舉的「高價車位」成交案例,全都來源於平面車位,並未涉及立體車位。
在隨後的一對一環節,不少人都和老程一樣留下與業務員溝通。「到底該怎麼投呢?」在老程的詢問下,業務員拿來了一份「基金投資委託管理合同」。合同寫著,該資產管理公司會把投資人的20萬投入到一款私募基金中去,該私募基金專項定投車庫建設公司的項目,資產管理公司每月固定返給投資人4000元,算下來年收益率是24%。一年後合同到期,投資人可以取回本金,也可以繼續籤新合同。此外,業務員承諾公司不會收取委託資金的資產管理費。
「為什麼收益率這麼高?」老程問了他一直想問的問題。業務員表示,公司會拿這20萬元建三個立體車位,然後用三個車位的停車費補給投資者,另外還有廣告收入。
廣告難尋 停車費也不多憑著停車費和廣告,能覆蓋這麼高的收益率嗎?記者前往說明會重點介紹的夕照寺附近某酒店車庫。在該酒店的停車場,記者確實發現了掛有車庫建設公司標誌的立體車庫。車庫總共有62個車位,停放率並不高。而除了一幅車庫建設公司自己的宣傳廣告,沒有見到其他商業廣告。記者隨後又前往多處項目所在地,確實都能看到實體車庫,但仍然沒有看到任何的商業廣告。
廣告難以保證,停車費又有多少呢?酒店方的停車管理人員表示,車位外租的月租金是500元,租用者一年一交,但租的人並不算多,只有不到20人。剩下的車位,除了少數幾個用作客人的臨停車位外,大多作為本單位員工的內部車位使用,每月只收象徵性的50元。在其他項目所在地,停車收費價格差距不大,其中小區車庫的車位租金還會更低一些。
拿停車費較高的酒店項目來算,每個車位的月租金500元,即使如業務員所稱拿三個車位的停車費作為回報,也只有1500元。更何況,無論是酒店還是小區的車庫,停車費並非全歸建設方所有,其中還要刨除土地方自留的一部分,因此三個車位所得停車費還不到1500元,與公司每月承諾返給投資人的4000元差距很大。
拿來擔保的實體車位 其實還沒建事實上,對於停車費能不能覆蓋收益,老程並沒想那麼多。他坦言,之所以會對投資項目心動,除了高收益率,還因為公司所承諾的一項實物擔保。「公司會拿一個立體車位來擔保我的20萬。」老程說道。
在與業務員一對一交流時,老程也問到了擔保問題,業務員表示,老程的這筆投資會用來建金蟬裡19、20號樓小院的立體車庫,公司擔保的也是這個建設項目中的一個車位。
「那到底車庫是建了還是沒建呢?」老程問道。
業務員表示,現在還沒建,但手續都已經辦齊全了,就差開工了。
為了確認,記者來到了金蟬裡19、20號樓小院,詢問了多名業主,但沒有一人知道小區要建立體車庫的事,物業也並未入戶或貼出通知來徵求業主意見。
記者隨後諮詢了物業經理,對方表示,物業確實與建設方籤訂了立體車庫的建設合同,而詢問業主意見一事則剛剛開始,還沒有大範圍進行。
物業並非小區的土地產權方,未經小區業主同意就籤訂這樣的車庫建設合同,本身就有違規嫌疑。此外據經理介紹,該物業與小區籤訂的服務合同只剩三四年就會到期,並不能覆蓋其與車庫建設方所籤的合同年限。
即使不談合同的有效性,物業經理表示,他更擔心的是車庫開建之後的問題。該小院要建的立體車庫緊挨小院東牆,東牆的另一側就是垡頭三區北院的兩棟居民樓。「車庫運行會有噪音問題,我們也怕那邊的居民投訴,最後車庫建不成。」
經理的擔心並非杞人憂天,據小區業主介紹,幾年之前,在小院東牆邊就曾經想建一個立體車庫,但因為隔壁院居民投訴「車庫太高,侵犯到了個人隱私」,最終也沒能建起來。
綜合各種因素,金蟬裡小院建設立體車庫的實際情況,與「手續齊全,只等開建」也有一定距離。
業內分析投資者必須明確:機械式立體車庫只是特種設備記者所看到的實體車庫,有的採用了升降橫移技術,有的採用了垂直循環技術,但本質上都屬於機械式立體車庫。在北京靜態交通業商會會長於化龍看來,機械式立體車庫中的車位相較於平面車位,有一個更為複雜的問題:產權難以界定。
「按照目前的政策,機械式立體車庫並非被認作建築,而是特種設備。立體車庫建設方擁有的只是設備的產權,設備產權與土地方的土地產權相加,才可以稱作是車位。但這個概念,對行業沒有深度了解的人是形成不了的。車庫建設方直接宣傳『擔保車位』,很容易混淆概念。通俗點說,建設方能擔保的只是設備的鐵架子,離開土地什麼都不是。」
事實上,業務員除了給老程提供合同,還另外拿了一個擔保函,擔保函的文字表述也與宣傳所稱「直接擔保車位」有區別,寫的是擔保「車位建設運營中的銷售和租賃等收入」。於化龍表示,這種說法也容易讓人誤解:「一般來說,建設方和土地方對停車收入是有分成的。這種擔保,要麼應該寫明只擔保建設方所獲的收入部分,要麼應該寫明土地方同意將他那份收入也作為擔保。」而記者在詢問後得知,金蟬裡小院物業經理並不知道車位被擔保一事。
來源:北京晚報 莫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