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汶口遺址,大汶口文化的代表遺址和命名地。原稱堡頭遺址。內涵以北辛文化和大汶口文化為主,兼有少量龍山文化和漢代遺存。位於泰安市郊區大汶口鎮與寧陽縣堡頭村之間。地勢南高北低,東起堡頭村,西北至汶河北岸,衛家莊村南,東北角靠近大汶口鎮,西南部為大汶河淹沒。大汶河自東而西把遺址分割為兩部分,面積約82萬平米,文化堆積2~4米。
1959年5月,修築津浦鐵路複線工程時發現。同年6~8月,山東省文物管理處與濟南市博物館進行第一次發掘。揭露面積5400平方米,清理墓葬133座和1座橫式陶窯,出土遺物1000餘件。1974、1978年又進行兩次發掘,揭露面積1830平方米,清理灰坑120餘個,墓葬56座,房址14座,其中有北辛文化的房址9座,墓葬1座,出土遺物1000餘件。
泰安市曾在20世紀90年代三次召開有關大汶口文化開發的論證會,並將建設大汶口文化遺址博物館列為1993年泰安市十件大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