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示範文本5月1日施行

2021-01-12 和訊科技

  國家郵政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3月1日聯合發出通知,公布了《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示範文本,供企業籤約使用或參考,以此規範快遞企業的加盟行為。

  據了解,該合同示範文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以及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制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合同示範文本從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特許經營權的授予、特許人的義務、被特許人的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以及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等多方面,進一步規範快遞企業加盟行為,指導快遞企業提高管理效率,節約交易成本,規避經營風險,平衡加盟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促進快遞市場健康發展。

  通知要求,各地郵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充分認識推行示範文本的意義,結合本地實際,指導快遞企業做好施行工作。

  3月17日,國家郵政局召開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變更辦理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對《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的辦理內容、辦理依據、辦理機構、辦理程序、所需材料、辦理時限、注意事項以及辦理流程作出了具體規定,將於近日發布實施。

  《指南》明確,《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中企業名稱、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企業類型、股權關係、經營範圍、經營地域和分支機構等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報郵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並換領許可證。

  為貫徹落實國家郵政局2011年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管理工作,規範變更辦理流程,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組織起草了《指南》,並徵求了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國家郵政局政策法規司、中國快遞協會等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建議,在採納合理意見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完善,最終經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辦理指南

  一、辦理事項名稱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

  二、辦理事項內容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中企業名稱、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企業類型、股權關係、經營範圍、經營地域和分支機構等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報郵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並換領許可證。

  三、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三)《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四、辦理機構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五、辦理程序

  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名稱、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企業類型、股權關係、經營範圍、經營地域和分支機構變更的,應當自企業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提出辦理變更申請,經批准後,換領《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後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不變。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申請以上事項變更應當符合《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

  六、辦理所需提交材料

  (一)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籤名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附件1-1);

  2.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籤名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附件1-2);

  3.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及分支機構名錄(複印件)。

  (二)辦理以下登記事項變更的,除上述材料以外,應當提交相應的補充材料。

  1.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名稱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

  (2)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3)變更後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2.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註冊地址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變更後企業法人住所或分支機構營業場所的場地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複印件);

  (2)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3.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複印件)及履歷表;

  (2)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3)變更後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4.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註冊資本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2)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3)變更後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5.辦理設立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籤名的設立分支機構申請表(附件2-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新設分支機構經營場所場地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複印件);

  (4)新設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複印件);

  (5)新設分支機構持證快遞業務員名錄(附件2-2);

  (6)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6.辦理撤銷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籤名的撤銷分支機構申請表(附件2-3);

  (2)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籤名的做好快件善後處理工作的承諾書;

  (3)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7.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經營地域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發證機關出具的新設或撤銷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核准證明;

  (2)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8.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股權關係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公司蓋章、法定代表人籤名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股權關係變更申請表(附件3-1)(新股權結構涉及法人股東的,還應繼續提供該法人股東相應股權結構圖,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國有資本);

  (2)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以及股權轉讓協議;

  (3)變更後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9.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類型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以及有關證明(公司股權關係變更證明);

  (2)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七、辦理時限

  郵政管理部門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名稱、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變更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材料審查核實,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決定。予以核准的,換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核准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郵政管理部門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類型、股權關係、經營範圍、經營地域和分支機構變更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45日內對變更申請材料審查核實,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決定。予以核准的,換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核准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同時辦理多個事項變更的,以其中最長辦理時限為準。

  八、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可通過國家郵政局或省(區、市)郵政管理局政府網站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信息系統」網上提交變更申請,同時向郵政管理部門提交紙質材料。

  (二)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供材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相關證明材料必須具備有效性。

  (三)申請材料中的相關格式文書填寫必須清楚,不要漏項、缺項。

  (四)企業提交申請材料涉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場地使用證明(含自有房屋產權證明及租賃協議)、公司驗資報告等,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經工作人員核對後原件現場退還。提供的複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五)企業領取變更後新《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應當同時將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交回發證機關。

  九、辦理流程

  (一)申請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流程圖

(二)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審核流程圖

  附件1:

  1-1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包括變更事項、變更原因、變更決議等)

  1-2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

  附件2(涉及設立分支機構或撤銷分支機構的填寫)

  2-1設立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申請表

  2-2新設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持證快遞業務員名錄

  2-3撤銷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申請表

  附件3(涉及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股權關係變更的填寫)

  

為進一步加強行業統計工作,根據《

交通運輸部

2011年立法計劃》要求,國家郵政局起草了《郵政行業統計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意見收集截止日期為2011年5月10日。

  意見反饋渠道:

  1.電子郵箱:tongji@post.gov.cn

  2.傳真:010-88323075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郵政行業統計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6月28日,國家郵政局黨組書記、局長馬軍勝主持召開黨組會議,原則審議通過《郵政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將於近期發布。

  馬軍勝局長表示,《規劃》指導思想明確、工作思路清晰、發展目標可行、重點任務突出,是一部有基礎、有力度、有成效的科學規劃。它很好地體現了郵政體制改革的成果,體現了交通運輸和郵政業統籌發展戰略意圖,體現出世界郵政業的未來發展趨勢。它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要求,也符合郵政業的實際,是一部將對郵政業未來科學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的戰略規劃。

  《規劃》編制從2009年10月開始啟動,歷時1年零8個月。規劃編制工作組經過國內外的大量調研、前後召開30餘次會議反覆研討推進工作。針對關鍵節點問題,規劃領導小組先後四次召開會議反覆研究規劃編制工作。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廣泛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吸納了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和國土資源部等13個部委,以及有關企業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馬軍勝稱,下一步,對於行業未來科學發展進程而言,《規劃》能否有效實施至關重要。他要求,要全面總結《規劃》編制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提前統籌安排《規劃》的宣傳貫徹工作,通過多種渠道開展宣傳活動;要科學安排、重點突破、分層負責,繼續抓好《規劃》與各部委、各地區政策的有效銜接;要儘快完成各專項規劃和各地規劃的審核批覆工作,注重思路、目標和項目與《規劃》有效銜接;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積極爭取實施規劃的有效政策,爭取政策到位,項目落地,努力改善行業發展環境。

  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建洲、蘇和、王渝次,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張繩華,辦公室、政策法規司、普遍服務司、市場監管司、人事司主要負責同志以及規劃編制工作組主要成員參加了會議。

  7月5日,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主持召開國家郵政局第102次局長辦公會,審議並原則通過《快遞業務操作指導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規範》針對快遞業務全過程作業的重要環節和關鍵質量控制點,規定基本要求,旨在指導快遞企業科學組織生產管理,解決因快遞作業不規範引發的服務質量問題。

  馬軍勝強調,修訂後的《郵政法》明確要求,經營快遞業務須有完備的業務操作規範。制定《規範》是深入貫徹落實《郵政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行業運作水平,改善快遞服務品質,促進快遞市場健康發展的有效手段,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規範》對於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健全各項業務操作制度、優化內部運作流程、提升服務管理水平意義重大。《規範》不僅對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關鍵作業環節提出規範要求,也明確對快遞營業和分揀處理場所的設備設施提出基本要求。同時,對於目前社會普遍關注的收寄驗視、快件分揀、快件安全等問題,《規範》都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馬軍勝要求《規範》發布後,郵政管理部門要指導快遞企業加大投入,改善基礎設施,逐步配備滿足快遞服務「便捷化、信息化、網絡化」要求的設施設備,進一步提高業務操作水平,為快遞轉型升級做貢獻,真正保障消費者權益。

  《規範》起草工作今年3月初啟動,起草組深入京、滬、粵、陝四地,對快遞企業開展實地調研,廣泛徵求企業和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意見建議,對修訂中的重要事項局領導兩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起草組根據徵集的89條意見四易其稿。送審稿充分吸收了快遞企業的優秀經驗和《快遞服務》標準的研究成果。

  一、國家郵政局正式出臺《關於快遞企業兼併重組的指導意見》

  國家郵政局在其官網上公布了《關於快遞企業兼併重組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鼓勵快遞業行業內以及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的企業兼併重組,旨在五年內培育出一批年收入超百億的快遞企業。

  二、國家郵政局審議修訂郵政業消費者申訴處理辦法

  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6月14日主持召開國家郵政局第101次局長辦公會,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新修訂的《郵政業消費者申訴處理辦法》。

  三、國家郵政局審議通過《郵政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6月28日,國家郵政局黨組書記、局長馬軍勝主持召開黨組會議,原則審議通過《郵政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並將於近期發布。

  四、《公路安全保護條例》7月1日實施

  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公路保護進行規範的行政法規《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將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列強調,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吊銷車輛運行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道路運輸企業1年內違規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道路運輸企業停業整頓;清潔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

  五、五部門:堅決撤銷收費期滿公路收費項目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開展公路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通知強調,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擅自在公路上設卡實施檢查或收費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取締並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和行政責任。

  六、國務院出臺「國八條」促進物流業發展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011年6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大財政教育投入工作和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工作。會議指出,必須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並從稅收、用地、推進技術創新、車輛通行等八個方面給予了指示。

  七、國家郵政局發布《2010年快遞市場監管報告》

  6月底,國家郵政局公布了《2010年快遞市場監管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2010年快遞業務收入達到574.6億元,快遞業務量達到23.4億件,比2006年翻了一番,近5年增速明顯加快。從業務量來看,2010年同比增長25.9%;從業務收入來看,2010年同比增長20%,均達到或接近GDP增長速度的2倍,也是第三產業增長速度的2倍以上。業務收入佔全國GDP總值的0.14%,佔第三產業總值的0.34%。

  八、國家郵政局取締一批非法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

  按照國家郵政局統一部署,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規範市場秩序,維護用戶權益」專項執法檢查活動第二階段工作順利完成。已結束的第二階段專項執法檢查活動於2011年3月1日至4月30日展開,全國共初檢執法人員5709人次,檢查企業2485個,糾正和查處違規違法行為589次。其中,查處未經許可經營快遞業務266起,超地域經營業務27起,未持續符合許可條件73起,侵犯用戶合法權益19起。共下達整改通知380份,下達行政處罰決定78份,取締56家未經許可經營快遞業務企業。

  一、廣東加強大運會期間寄遞物品安全監管

  廣東省郵政管理局會同省公安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等相關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深圳大運會期間寄遞物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告》,並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監管,切實保障深圳第26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期間寄遞物品安全。

  二、深圳不處罰快遞電單車 將採取「授牌管理」方式

  六月,深圳「禁電」新聞鬧得沸沸揚揚,但在處罰過渡期結束後,深圳市沒有開出一張罰單。深圳市交警局稱,將為特殊行業闢出一段過渡期,等待人大正式立法後,將對送水、送報等特殊行業的電單車採取「授牌管理」。

  三、廣東規範郵政業治安案件處置工作及快遞業加盟行為

  近日,廣東省郵政管理局會同省公安廳聯合下發了《關於依法處置郵政業治安案件的意見》,對發生冒領、私自開拆、隱匿、毀棄或者非法檢查他人郵件、快件等治安案件的處置問題做了明確規定。廣東省郵政管理局出臺的《關於規範快遞業加盟行為的暫行規定》,對快遞業加盟行為的前提條件、經營管理、服務質量、鼓勵發展等方面作了具體的規定。

  四、國家郵政局審議通過《快遞企業等級評定管理辦法》

  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7月21日主持召開國家郵政局第103次局長辦公會,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快遞企業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在審議通過後,有望於八月份出臺正式文件實施。

  五、《郵政行業安全培訓讀本》出版發行

  國家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司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信息研究院組織有關專家編寫的《郵政行業安全培訓讀本》(以下簡稱《讀本》),已由新華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讀本》較全面地闡述了郵政行業安全培訓的有關知識。

  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12月8日主持召開國家郵政局第110次局長辦公會,審議並通過了《郵政行業安全防範工作規範》(下稱《規範》)。

  《規範》在行業安全管理機構、制度與人員;郵政、快遞設施設備安全防範;安全操作;突發事件處置等方面都作出了具體的規定。《規範》指出,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是郵政行業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應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堅持依法依規生產經營,積極配合郵政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馬軍勝在審議後講話指出,《規範》的制定,是落實《郵政法》的需要,也是保障行業安全監管的重要舉措,《規範》提出的相關規定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有利於指導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利於提高安全防範標準化的水平,對保障寄遞渠道的安全暢通,對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意義重大。

  馬軍勝強調,安全工作是政府的責任,更是企業的責任,要進一步強化企業在安全防範工作中的責任主體地位,突出企業按照國家的規定,切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並切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的職責。

  馬軍勝要求,《規範》發布後,要切實做好落實工作,要堅持關口前移、預防為主、全面防範的工作原則,要堅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相結合的工作方針,全面落實各個生產環節和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同時也要加強安全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會議還聽取和審議了郵政普遍服務滿意度調查和郵件時限監測情況的報告。

  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建洲、蘇和、王渝次,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解暢,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梅出席會議。

  國家郵政局辦公室、政策法規司、普遍服務司、市場監管司負責人參加會議。

  12月20日,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主持召開第111次局長辦公會,原則審議通過《快遞服務「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此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快遞服務專項規劃,是按照《郵政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國快遞發展實際而制定。它是郵政業「十二五」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成為「十二五」時期推動我國快遞服務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

  就「十二五」期間的快遞服務發展,《規劃》從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等五方面予以明確。《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要著力構建便捷高效、競爭有序、技術先進、服務優質的快遞服務體系,著力推進快遞服務轉方式、調結構、大發展、上水平,基本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對快遞服務日益增長的需求。

  馬軍勝局長指出,《規劃》編制站位高、定位準、措施實。其指導思想積極主動、工作思路清晰明確、發展目標切實可行、重點任務鮮明突出,是一部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提升服務品質為重點的快遞領域專項規劃,它對加快快遞領域現代化進程將起到引領作用。

  自《規劃》編制工作啟動以來,工作組在充分學習借鑑其它相關規劃的基礎上,經過多次調研和研討,廣泛徵求社會意見,反覆修改完善,紮實推進工作。

  國家郵政局副局長蘇和、王渝次,紀檢組組長解暢,副局長王梅出席會議,市場監管司、政策法規司、人事司、發展研究中心、新聞宣傳中心、申訴中心、職鑑中心主要負責同志以及規劃編制工作組主要成員參加了會議。

  國家郵政局

  

圖為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副主任楊小軍教授做題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的專題講座。

  國家郵政局1月11日舉行全系統電視電話會議,對「六五」普法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國家郵政局黨組書記、局長馬軍勝強調,要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嚴格行政執法,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強化行政問責,提高全行業依法治理的執行力。會議由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解暢主持,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副主任楊小軍教授應邀做了題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的專題講座。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建洲、王渝次、王梅出席會議。

  馬軍勝在講話中指出,修訂後的《郵政法》施行以來,全國各級郵政管理部門不斷加強立法工作,完善規章制度,同時堅持「有法必依」,積極依法履行職責,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意識得到提升,極大地促進了行業法治建設和科學發展。但是,全系統的法治政府建設還處於起步階段,與國務院的要求、社會的期望相比,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為此,馬軍勝要求,要以「六五」普法為契機,圍繞國務院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目標,順勢而為,著力推進,抓緊建立健全有關工作制度,積極弘揚法治文化,切實加強法治能力建設,組織和帶領全行業不斷開創科學發展的新局面。

  一是要加強學習,提高認識。馬軍勝指出,隨著法制建設的不斷深入,社會法治意識也在大幅提升,人民群眾對「依法治郵」提出了更高要求。郵政管理的各項工作,都必須嚴格遵循法律法規,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去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依法行政必須落實到每一個郵政管理人員的思想上、行動上,並且通過引導、教育和監督,不斷予以強化和保障。

  二是要嚴格行政執法。在基本扭轉了「無法可依、有法難依」的不利局面後,郵政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問題。要杜絕實體性違法。要特別重視嚴格規範行政裁量權的行使,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依法細化、量化自由裁量權;要注意按程序辦事。各級郵政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執法,不斷完善行政執法程序,細化執法流程,明確執法步驟、環節和時限,保證程序公正;要熟悉證據鏈條構建。執法隊伍要儘快學習掌握採集、固定證據的方法,熟悉證據鏈條的構建,隨著執法的深入和機構的健全,應當儘快加強學習培訓。

  三是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國家郵政局將進一步強化行政監督,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注重發揮行政複議制度的層級監督作用,通過積極受理並高效、優質處理複議案件,力爭把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在建設法治政府進程中,郵政管理部門必須增強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的意識,重視並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暢通群眾舉報投訴渠道,保障人民群眾的監督權利。

  四是強化行政問責。馬軍勝指出,依法行政是「一把手工程」。各級郵政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對依法行政工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要主動學習、積極過問。要深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健全責任追究和獎勵機制,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要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問責制度,對違法決策、行政不作為或者亂作為,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要依法嚴肅追究相關領導人員責任。

  據了解,根據中央統一要求,國家郵政局於2011年9月29日印發了《郵政行業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規劃》把領導幹部、公務員等群體列為重點普法對象,並將領導幹部作為重中之重,目的是要充分發揮郵政管理部門依法行政的先導、示範作用,綱舉目張,提高全行業依法治理水平。

  國家郵政局機關各司局全體幹部、各直屬單位處以上幹部在主會場,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全體幹部職工在各分會場參加會議。

  

2012年2月21日下午2時,國家郵政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金京華就2011年郵政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等問題,接受在線訪談,回答網民提問。  

[主持人]:金副司長,有網友說,從國家郵政局的網站上看到,郵政行業這幾年發展很快,請介紹一下2011年郵政行業發展的總體情況好嗎?

[金京華]:郵政業是國家重要的社會公用事業,也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郵政業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保障公民基本

通信

權益等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2011年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我國經濟繼續朝著宏觀調控預期方向發展。在宏觀經濟穩定發展的基礎上,我國郵政行業繼續保持了平穩較快的發展勢頭,業務總量和業務收入都保持了超過20%的較高增速,明顯高於同期GDP增速。

  全行業業務總量累計完成1607.7億元,同比增長25%,比去年同期提高3.4個百分點;全行業業務收入(不包括郵政儲蓄銀行直接營業收入)累計完成1561.5億元,同比增長22.3%,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7個百分點。

在這裡,我想從郵政的普遍服務領域和快遞服務領域分別做一個簡要的說明:

  首先,在普遍服務業務方面,普遍服務業務量累計完成269.6億件,同比上升3.8%。其中,函件業務累計完成73.8億件,同比下降0.3%;包裹業務累計完成約6880.6萬件,同比增長4.3%;訂銷報紙業務累計完成181.7億份,同比增長5.8%;訂銷雜誌業務累計完成10.8億份,同比增長2.7%;匯兌業務累計完成2.6億筆,同比下降5.6%。

在快遞業務方面,全國規模以上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累計完成36.7億件,同比增長57%;實現快遞業務收入758億元,同比增長31.9%。快遞業務收入佔全行業收入的比重達到了48.5%,比2010年提高了3.5個百分點。

從分季度來看,全年全行業業務總量和業務收入發展態勢與同期GDP走勢基本一致,呈現出比較明顯的前高后低的特徵。其中,全行業業務總量各季度同比增幅均高於前兩年的同期水平,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的同比增幅達到26.2%,為2009年一季度以來的最高值。全行業業務收入第一季度同比增幅創下2009年一季度以來的最高值,達到27.5%。第二、三季度的同比增速有所下滑,分別為20%和20.8%,第四季度回升至21.0%。

[主持人]:謝謝金副司長!行業的發展需要靠企業支撐,這次網友提問中很多人都關心郵政行業中企業的發展情況,您能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嗎?

[金京華]:郵政政企分開後這五年,確確實實是郵政行業發展史上改革力度最大、規模增長最迅速、行業活力最蓬勃的五年。2011年與2006年相比,按照可比口徑計算,郵政行業業務總量增長了2.2倍,年均增幅達到17.4%;業務收入增長了2.1倍,年均增幅達到16.3%。快遞業務量增長了3.7倍,年均增幅達到29.7%。業務收入增長了2.6倍,年均增幅達到21%。

我們說企業是行業的主體,行業快速發展的重要表現之一就是企業的迅速成長。政企分開以來,郵政企業和快遞企業的成長速度都很快。

  從郵政企業方面看,也就是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郵政企業始終把做好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尤其是在重大自然災害面前,在奧運會、世博會等國家一系列重大的活動當中,在積極服務「三農」中,在節假日和旺季的服務保障方面,郵政企業充分發揮了國有企業的骨幹帶動作用,堅決承擔社會責任,積極做好服務工作,得到了社會的肯定與好評。同時,郵政企業也在根據多元市場需要加快自身的改革和調整,成立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和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了郵政普遍服務、郵政金融、郵政速遞物流三大類業務互促共進的發展格局。幾年來,郵政企業的各項業務穩中有升,保持了穩定持續增長的態勢。中國郵政集團公司2010年整體運營規模進入世界500強。

另一方面,從快遞服務方面看,2007年國家郵政局和國家

統計局

聯合開展快遞服務統計調查時,快遞企業數量只有2400多家,而截止目前,全國郵政管理部門共核准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達到7500餘家,是2007年的3倍多。這些企業中,既包括郵政快遞、民航快遞等國有企業,也包括順豐、申通、圓通、中通、韻達等一批民營快遞企業,還包括國際知名外資快遞企業。目前,多種所有制並存,多元主體競合、多層次服務共生的快遞市場發展格局已經形成。在快遞企業數量大幅增長的同時,企業在積極加大投入,擴大網絡覆蓋範圍,企業的管理水平、服務能力也有了提高,服務質量、服務水平正在逐步改善。特別是民營快遞企業,憑藉其靈活的機制、低廉的價格、方便的服務以及眾多的從業主體,近幾年的發展非常迅速。還有的民營快遞企業,採取重組、併購等方式,吸引外部投資,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為行業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活力。同時,快遞服務的快速發展對於創造就業崗位,吸納勞動力,促進就業發揮著積極作用。

[主持人]:謝謝金副司長!許多網友都在問這樣一個問題,郵政行業業務收入和業務總量快速增長,這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金京華]:這個問題問得很好,郵政業在這幾年實現了快速的發展,我體會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國家經濟發展有力帶動。這幾年,我國經濟持續平穩較快發展,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和國際化持續推進,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的力度不斷加大。伴隨經濟規模不斷擴大和國際經濟貿易往來更加密切,信息交流、物品遞送和資金流通等活動更加頻繁,這也就從根本上決定了對郵政業服務需求的持續快速增長,從而帶動了郵政業各項業務的快速發展。

二是郵政體制改革順利實施。大家都知道,根據國務院《郵政體制改革方案》,2007年,重組國家郵政局,組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實現了政企分開,建立了企業獨立自主經營、政府依法監管的新郵政體制。2008年,國家郵政局劃歸交通運輸部管理,為郵政業依託綜合交通運輸平臺、加快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郵政改革的順利實施,消除了體制和機制上的制約,極大地釋放了產業活力,促進了郵政業又好又快發展。

三是行業發展環境明顯改善。2009年,修訂後的《郵政法》頒布實施。以《郵政法》為基礎,《郵政普遍服務監督管理辦法》、《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配套的郵政業法律法規體系初步形成,行業規劃、政策、標準等陸續出臺,這些都為郵政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環境。

四是政策支持力度持續加大。從郵政普遍服務領域看,國家實施郵政普遍服務網點改造和局所補建工程,對普遍服務、特殊服務給予補貼,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減輕郵政企業運營負擔,增強郵政服務能力。國家還出臺相關政策,支持郵政企業服務「三農」。去年發布的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將促進郵政服務發展的有關內容納入其中,上升為「十二五」時期的國家發展戰略。同時,各級地方政府也對郵政普遍服務給予了政策和資金扶持。從快遞服務領域看,國家將快遞服務納入了國家鼓勵發展的產業目錄,支持快遞發展的有關內容納入了《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各級郵政管理部門、行業協會以此為指導,積極協調中央和地方的有關部門,出臺配套政策,著力解決企業在生產運營中面臨的一系列具體問題。以上這些政策有力地推動行業發展步入了快車道。

五是企業把握機遇創業奮鬥。業內企業順應了行業改革的大勢,把握住了國內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結構調整、消費升級、內需旺盛的機遇,看遠的、想新的、做實的。業內企業紛紛加大投入、延伸網絡、改善管理,著力提升運營和服務能力。特別是快遞企業,順應生產和消費方式轉變,積極服務於電子商務、網絡購物等新型業態的發展,努力滿足個性化生產、服務和配送的需求,完善產品體系、延伸服務鏈條。

我個人認為,這些都是推動郵政業量、收增長的重要原因。當然也可能說得不夠全面,供網友參考。謝謝!

[主持人]:金副司長,咱們再來看網友的問題。目前,老百姓用網際網路的多了,通過郵政渠道寄信的越來越少了。郵政部門提出,要實現轉型升級。請問應如何理解郵政行業的轉型升級?

[金京華]:這位網友的問題提得很有深度,同時這個問題也是我們在工作中重點考慮的問題。正如網友所說,當前,信息技術迅猛發展和網際網路迅速普及,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下,郵政在通信領域不可能再擔當主渠道的角色,電子替代確確實實從一個方面解釋了為什麼郵政業面臨著深刻的業務轉型。國家郵政局去年七月發布了《郵政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集中了全系統、全行業的智慧,科學謀劃了「十二五」時期行業改革發展的新思路、新舉措,是今後五年郵政行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在這部規劃中,明確提出:「以轉變郵政業發展方式為主線,深化郵政改革,充分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促進郵政業轉型升級。著力推進體制和機制創新,從單一的寄遞服務模式向多元化綜合服務模式轉變,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個性化生產、服務和配送需求;從傳統服務領域向與電子商務和製造業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轉變,融入社會生產與消費的產業鏈、供應鏈和服務鏈;從粗放式經營向集約式經營轉變,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規劃》提出了行業轉型升級的基本方向、關鍵環節和推進路徑。結合對規劃的學習,以及對行業發展趨勢的思考,我個人認為理解郵政業的轉型升級,還可以試著從以下線索去考慮:

  首先從轉型看:一是產業定位轉型。從單純的以實物為載體的傳統通信業,向信息交流、物品遞送、資金流通的複合型基礎性產業轉型。「國脈所系、民生所依、商貿所需」是郵政業作為基礎性產業的重要體現。二是服務領域轉型。由主要服務生活向服務生活和生產並重轉型。從更多地強調保護用戶的通信自由、維護基本通信權益,向既強調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便利民生,又強調服務生產、商貿轉型,從而滿足人民生活、經濟社會發展的多元化需求。三是發展模式轉型。由自成體系、相對獨立式的發展,向開放融合、協同聯動的發展模式轉型。行業發展要依託國家產業政策的綜合配套,要依託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資源優勢和組合效率,要在與關聯產業融合協同中謀求新的發展機遇和空間。

其次從升級的角度看:一是服務層次升級。就是整個行業的服務類型由相對集中於C2C公眾普及型服務向做優普及型服務、做大B2C電子商務配送和B2B供應鏈管理等商務型服務升級,內資企業的服務範圍也逐步由國內向國際拓展。二是網絡建設升級。企業網絡建設上,由著力布局發達地區、滿足重點地域需求,向網絡覆蓋城鄉、實現服務均衡,滿足瀰漫型服務需求的方向升級。由相對單一離散的運輸作業組織,向充分依託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統籌利用各種運輸資源,實現無縫銜接的方向升級。三是運營管理升級。企業的運營管理由經驗式組織、人工作業,向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自動化方向升級,由單純注重業務量增長向業務規模和服務提升並重的方向升級。

  以上是自己的一些思考,也不太成熟,供網友們參考。

  

[主持人]:金副司長,當前,國家郵政局提出要依託大交通平臺促進郵政業實現跨越式發展?有網友問,應採取哪些措施實現上述目標?

[金京華]:網友這個問題提得很好,這是在促進行業發展過程中要認真研究、統籌考慮、有效回答的問題。為依託交通平臺,推動產業發展,郵政業「十二五」規劃提出了兩個方面的措施:

一是推動設施配套建設。依託大交通平臺,優化資源配置,支持郵政業發展,積極推動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順暢對接。在公路、航空、鐵路客貨運樞紐的布局中,推動郵政和快遞服務網點、處理中心及作業樞紐設施建設的同步配套,促進綜合交通運輸平臺的集約利用。二是推進行業間互利合作。鼓勵郵政和快遞企業與運輸企業合作,實現資源與優勢互補。依託郵政和快遞網絡,擴大代辦代售網絡,加大代理票務力度。推行公路甩掛運輸方式,推進公路客運班線代運郵件和快件試點。研究推進在鐵路客貨運線路加載郵件和快件車廂,增開行郵專列。推動增加郵件和快件的航空運力供給。

為落實上述措施,前一階段,郵政管理部門重點做了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動規劃銜接。目前「郵政業」已作為一個獨立的專章納入了《交通運輸「十二五」發展規劃》。此外促進郵政業發展的重點內容納入了《中國民用航空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網友如果對這兩個規劃有興趣,可以參考查閱。通過規劃的制定、銜接,統籌謀劃依託交通平臺發展郵政業的方向、目標和路徑。二是推動政策協調。包括,在交通運輸部的指導下,推動將解決城市快遞車輛進城通行、停靠和裝卸作業問題納入《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及後續實施政策。以此為基礎,在行業協會、企業的配合下,已有23個省(區、市)的郵政管理部門,會同當地的有關部門,出臺了地方性政策,著力解決快遞車輛通行問題。同時,國家郵政局還會同民航局聯合出臺了《關於促進快遞與民航產業協同發展的意見》,以此為指導有10個省(區)的郵政和民航管理部門出臺了地方性的指導意見,著力破解產業協同發展中的具體問題。

今後一段時期,郵政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力度,推進相關規劃、政策的貫徹、落實。

[主持人]:謝謝金副司長!服務「三農」是郵政企業承擔的一項特殊使命,網友就郵政企業發展農村郵政物流的問題也比較多,金副司長,請您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

[金京華]:在郵政企業履行普遍服務義務的同時,國家支持郵政企業依託網絡優勢,建設「布局合理、雙向高效、種類豐富、服務便利」的農村郵政物流服務體系。為此,國家在2009年出臺了《關於推動農村郵政物流發展的意見》。以該《意見》為指導,在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下,郵政企業著力建設農村郵政物流綜合服務平臺,努力提升農村郵政物流服務的能力和水平,為服務「三農」,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目前,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在全國共建設「三農」服務網點10.9萬處,縣域配送中心277個,鄉鎮倉儲配送中心2421個。郵政「三農」服務網絡覆蓋全國31個省(區、市)的2.4萬個鄉鎮、8.6萬個行政村,吸納農村就業人口16萬餘人;2011年配送商品總量120餘萬噸、配送商品總金額120多億元。初步形成了「送工業品下鄉,引農副產品進城」的雙向流通渠道。截至去年年底,郵政物流的分銷業務已覆蓋了全國31個省(區、市)的2100多個縣和80%的郵政農村支局。同時,通過豐富產品、強化管理、加強服務支撐,有效提升了郵政服務「三農」網點的服務能力,受到地方政府和廣大農民的歡迎和好評。

在服務「三農」方面,在實踐當中,各地郵政企業在發展農村郵政物流中湧現出很多好的經驗和做法。如河南省郵政公司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積極開展萬畝示範田建設,選擇適宜當地農業生產需要的各類質優價廉的農資,直接配送到田間地頭,為農民生產生活提供了極大便利。江蘇省郵政公司積極推進「蘇郵惠民」連鎖經營體系的建設,貼近和滿足當地需求,建成了10305個「三農」服務站和便民服務店,實現政府、企業、加盟店主、消費者多方滿意共贏的良好局面。

金副司長,目前快遞業務的發展非常迅猛,有網友想了解2011年快遞業務發展的具體情況,還有網友問快遞業務的增速是不是持續走高?快遞業務的增長點主要在哪裡?

剛才我也說了,在我國宏觀經濟形勢向好發展的有利推動下,近幾年快遞業務量和業務收入持續快速增長。特別是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進步,快遞在電子商務、網絡購物等消費中的作用愈加突出,業務發展增速不斷加快,國內快遞業務,特別是異地業務成為拉動快遞業務整體高速增長的重要力量。

2011年,全國規模以上快遞服務企業快遞業務量同比增長了57.0%,比去年提高31.1個百分點;快遞業務收入同比增長31.9%,比去年同期提高11.9個百分點,均為幾年來最高增幅。與同期GDP和第三產業增速相比,增速優勢相當明顯。2011年全年,快遞日均業務量突破1000萬件,12月12日,單日快遞業務量更是突破了1800萬件,與去年相比都有了大幅提高。

快遞業務中,同城、異地業務增速呈現穩健提升態勢,而國際業務增速則呈持續走低態勢。從各類業務的增速來看,同城和異地業務增勢突出,特別是異地業務,每個季度增速節節走高,第四季度異地業務量和業務收入增速分別達到76.0%和53.5%,有力地帶動了快遞業務的增長。而國際及港澳臺業務則相反,增速逐季下降,到第四季度業務量和業務收入均呈負增長態勢。

  總體來看,經過幾年的高速發展,快遞服務已走進千家萬戶,與人民群眾和社會生活的聯繫日益密切,它的這種促進生產和服務民生的基礎性作用日益顯現。謝謝!

  

[主持人]:謝謝金副司長!有網友提問,快遞業務中同城、異地和國際及港澳臺三大板塊發展的情況怎麼樣?哪項業務佔的比重大?具體份額是多少?

[金京華]:這個問題實際上是涉及到整個快遞業務結構的問題。由於國內快遞業務需求持續旺盛,三大板塊中國內異地業務的主導優勢進一步鞏固,而國際及港澳臺業務的份額有所下降。受高增長因素拉動,國內異地快遞業務量和業務收入份額繼續提高,國內異地業務量和業務收入佔比分別為74.2%和58.8%,比2010年分別提高2.7和4.1個百分點。而國際及港澳臺快遞業務量和業務收入均有所下降。

對比2010年和2011年每個季度的業務構成,也可以明顯看出,2011年異地業務主導優勢進一步擴大,每個季度的市場份額均高於去年同一季度水平,第四季度異地業務量和業務收入份額分別達到了75.8%和61.2%,為四個季度之首。相反,國際及港澳臺業務市場份額不斷縮小,每個季度的市場份額均低於去年同一季度的水平。

[主持人]:金副司長,有網友提問,我國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郵政行業分地區的發展是什麼樣的?

[金京華]:我國各地區間郵政行業的發展水平是不平衡的,地區差異還是比較大的。2011年,東部地區延續了較為顯著的地區優勢,所佔份額進一步提高,全年東部地區業務總量和業務收入累計分別達到1111.5億元和1032.9億元,地區佔比分別為69%和66%,比去年略有提高。中部和西部地區業務總量之和為496.2億元,兩地區佔比之和為31%,比去年降低2個百分點;中部和西部地區業務收入之和為528.6億元,兩地區佔比之和為34%,比去年降低1個百分點。

從各省(區、市)的行業發展情況來看,2011年,郵政行業業務總量和業務收入排名居前的東部省份居多,其中,廣東、上海、江蘇、浙江和北京五省市在業務總量和業務收入兩項指標的排行榜上穩居前五,其餘東部各省的量收也都居前。

從各省(區、市)的行業增長情況來看,中部和西部地區在2011年呈現出較好的增長勢頭,部分省份的增幅居全國前列。在2011年行業業務總量增速最高的前10個省份中,有5個(甘肅、貴州、重慶、寧夏、四川)是西部省份,2個(安徽、湖南)是中部省份。郵政行業業務收入增速排名前10的省份中,也有一半是中西部省份(重慶、河南、四川、安徽、湖南)。

從行業整體看,東部地區的整體規模佔有優勢,比重約為全國的三分之二,地區間的差異性比快遞業務相對較小。2011年,部分中西部省份的增速較高,預計東中西部的市場格局將基本保持穩定。

[主持人]:金副司長,網友們非常關心東部地區快遞業務的發展情況,您能否給整體介紹一下我國分地區的快遞業務發展情況?

[金京華]:由於快遞業務的發展與經濟發展水平高度關聯,越是經濟發達的地區,快遞服務的需求就越旺盛,競爭就越充分,服務水平也就相應較高。所以,我國快遞業務的發展呈現了一定不平衡的特徵,東部地區的優勢非常突出,快遞發展中這種區域性集中的特點還十分明顯。

東部地區由於經濟發達,快遞業務市場規模效應大、發展態勢好。從全年快遞業務發展情況來看,東部地區市場份額在80%左右小幅波動,中西部地區市場份額則基本穩定在10%。2011年,東部地區快遞業務量累計完成29.4億件,同比增長58.3%,佔到全國的79.9%,快遞業務收入累計完成614.3億元,同比增長31.9%,佔到全國的81.1%;中部地區業務量累計完成4.1億件,同比增長52.1%,佔到全國的11.2%,快遞業務收入累計完成75.3億元,同比增長32.4%,佔到全國的9.9%;西部地區快遞業務量累計完成3.3億件,同比增長52.6%,佔到全國的8.9%,快遞業務收入累計完成68.4億元,同比增長31.7%,佔到全國的9.0%。

在同城、異地、國際及港澳臺業務中,東部地區均能佔到全國份額的70%以上的水平,特別是高端國際及港澳臺業務市場份額高達90%以上,表明東部地區不僅在數量而且在質量方面都佔據著主導地位。

[[金京華]:行業統計工作是一項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基礎性工作,是國家郵政局重要的職能之一。國家郵政局「三定方案」的主要工作職責中就包括「負責郵政行業統計、經濟運行分析及信息服務」。通過調查獲取的統計信息是掌握行業發展情況、有效進行行業管理的重要前提,是研究問題、制定規劃政策、進行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也是國民經濟核算和為社會服務的重要基礎。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統計信息對於郵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金京華]:國家郵政局高度重視統計工作,政企分開後,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工作,使行業統計工作從無到有,取得了明顯成效,為促進郵政行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開展全國首次快遞服務統計調查,摸清了家底。通過2007年的這次調查,初步掌握了快遞企業的發展狀況,了解了快遞業務發展的規模及特點,填補了快遞服務在國家統計調查制度中的空白,並為加強和改善對快遞市場的宏觀調控和市場管理奠定了重要基礎。

二是制定了《郵政行業統計報表制度》,並組織實施。在快遞服務統計調查的基礎上,國家郵政局制定了《郵政行業統計報表制度》,從2008年開始實施。報表制度包括了郵政服務和快遞服務的各項統計指標。目前國家郵政局統計體系採用統一的報表制度,由納入統計範圍的郵政企業和快遞企業,使用統一的數據報送平臺,按照月度、季度、年度等不同頻次,通過網絡直接向郵政管理部門報送統計數據。幾年來,經過各級郵政管理部門、郵政企業和快遞企業的共同努力,報表制度實施情況進展順利,行業統計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三是加強統計分析和監測,發揮服務職能。在統計數據的基礎上,郵政管理部門加強了對行業經濟運行的分析和監測。定期發布行業發展情況信息,及時提供統計信息服務,使企業和社會各界能夠有效了解郵政行業的發展情況,並為相關領導和部門提供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報告,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四是開展統計檢查工作,夯實統計基礎。在努力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方面,國家郵政局也做了大量工作。2010年和2011年,組織開展了行業的統計檢查工作,通過檢查,增強了企業對統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夯實了統計基礎,提高了數據質量。同時管理部門也掌握了行業統計工作現狀,發現了統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今後,統計檢查將作為郵政管理部門的一項日常工作繼續開展下去。

五是加強法制建設,出臺《郵政行業統計管理辦法》。針對行業統計工作現狀和統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國家郵政局在2011年起草編制了《郵政行業統計管理辦法》,而後交通運輸部以2011年第8號令的形式正式頒布,從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的施行對於加強行業統計監督管理,規範行業統計工作,保障統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提升行業統計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隨著《辦法》的施行,行業統計工作必將邁上新的臺階。

郵政行業統計工作的順利開展,離不開企業的支持與配合,在此,我向支持、配合國家郵政局開展郵政行業統計調查工作的各級企業和統計人員表示衷心感謝!也向關注和支持郵政行業統計工作的有關部門、網友和社會各界表示感謝!

[主持人]:金副司長,網友們很關注一些統計中的具體問題,如對外公布的行業業務總量怎樣理解,2011年的數值比以前小了,但同比增幅依然很高,請您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好嗎?

[金京華]:網友對統計數據看得非常細緻,針對網友提出的業務總量的問題,我簡單解釋一下。業務總量的單位雖然是元,但與業務收入不同,是從業務量方面衡量行業發展的一個統計指標。計算業務總量時使用的是不變價格,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穩定。2001年-2010年使用的是2000年不變單價。2010年,國家郵政局組織制定了郵政行業各項業務的2010年不變單價,從2011年開始,業務總量的計算使用的是2010年不變單價,但在計算同比增幅時要換算成可比價格計算。所以就會看到2011年業務總量的數值比2010年小了,因為採用了不同的不變單價,而同比增幅依然保持增長的情況。

[主持人]:謝謝金副司長!網友們比較關心這樣一個問題,即將於2012年5月1日實施的《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對於減少安全事件的發生有沒有作用?標準的實施對快遞行業有什麼意義?

[金京華]:《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於2011年12月30日獲國家

質檢總局

和國家標準委批准發布,2012年5月1日正式實施。與2007年發布的《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相比,標準在層級上和內容上都有了很大提升。

首先,標準的層級更高。國家標準位於我國標準體系的最高層,《快遞服務》標準上升為國家標準,說明快遞服務對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已經被社會各界高度認可,是快遞市場發展的必然要求。國家標準在全國範圍內適用,社會各界都應該自覺地貫徹執行。因此,《快遞服務》國家標準具有權威性更高、適用範圍更廣的特點,除了郵政行業內部,與快遞服務相關的其它行業也應該自覺遵守。

其次,標準的內容更加科學、全面。比如說《快遞服務 第1部分:基本術語》從基本概念、業務種類、服務要素、服務環節、服務質量五個方面,全面系統地梳理了快遞服務所涉及的基本詞彙,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快遞服務術語概念體系,對於統一和規範行業用語,搭建信息交流平臺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再比如《快遞服務第2部分:組織要求》根據不同經營範圍,細化了不同快遞服務組織的最低從業人數要求,新增了加盟企業管理和國際業務代理相關規定,並分別從快件安全、人員安全、代收貨款安全、突發事件四個方面對快遞服務組織的安全管理提出了具體的指導性要求。

此外,還專門增加了對國際快遞服務時限的相關規定。再比如《快遞服務 第3部分:服務環節》細化了對快件驗視和封裝的相關要求,增加了分揀、封發、運輸、無著快件等處理規定,並特別針對快件是「先籤後驗」還是「先驗後籤」,明確給出了答案。此外,標準還以較大篇幅,新增了國際快遞在各服務環節的具體要求。

因此我們說《快遞服務》國家標準的發布和實施,是進一步規範快遞市場、提升快遞服務水平的客觀需要,也是推動快遞轉型升級、保障用戶合法權益的必然要求,對於促進快遞市場健康發展將起到更加重要的推動作用。

(根據國家郵政局金京華副司長在線訪談實錄整理)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頒布施行

  《福建省郵政條例》的公告

  《福建省郵政條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12年9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本條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9月28日

  

福建省郵政條例(2012年9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郵政服務

  第四章 快遞業務

  第五章 閩臺郵政合作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郵政普遍服務,加強對郵政市場的監督管理,保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維護用戶合法權益,加強閩臺郵政交流合作,促進郵政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郵政業規劃、建設、服務、管理、監督等活動的,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對郵政企業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

  郵政企業提供郵政普遍服務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實行稅收優惠。

  鼓勵和支持快遞企業發展,推進快遞服務體系建設,提高服務質量,滿足社會需求。

第四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服務。

第五條省郵政管理部門負責本省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設區的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轄區內的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郵政市場的相關監督工作。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郵政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郵政設施布局和建設納入土地利用規劃以及城鄉規劃,保障郵政業與當地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第七條建設城市新區、商業區、開發區、工礦區、城鎮社區和舊城區改造,應當根據城鄉規劃的要求,同時配套建設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郵政設施。城市建成區已有的郵政設施不能滿足郵政普遍服務要求的,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後予以擴建或者重建。

  較大的車站、機場、港口應當根據需要設置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郵政營業場所,並為郵政企業裝卸、轉運郵件或者郵政車輛出入提供必要的場所或者通道。高等院校、大型廠礦、綜合性商貿中心等單位應當為郵政企業提供辦理郵政普遍服務業務的場所。

第八條用於郵政普遍服務的郵政營業場所、郵件處理和儲運場所建設用地,應當納入市、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按照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依法劃撥,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未經批准,郵政企業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第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快遞物流園區、快件處理中心建設,將建設項目納入當地城鄉規劃,項目建設用地享受工業用地政策。

第十條因公共利益需要徵收郵政營業場所或者郵件處理場所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補償安置。對郵政營業場所或者郵件處理場所未作出妥善安排前,不得徵收。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鄉鎮郵政設施和村郵站的建設和運營給予支持。

  村郵站的場所和人員由村民委員會與郵政企業共同商定。郵政企業應當加強對村郵站的業務指導,並與村郵站籤訂郵件接收、轉投協議。

第十二條

交通運輸、工商、

稅務

等部門應當支持村郵站開展農業生產資料、日用消費品和農副產品配送服務。

第十三條城市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應當按照方便群眾的原則設置郵筒(箱)、郵政報刊亭等公用設施,由郵政企業編制設置方案經城鄉規劃等有關部門批准後統一建設、統一管理。郵筒(箱)和佔地十平方米以下的郵政報刊亭免收城市道路佔用費等相關費用。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郵筒(箱)、郵政報刊亭建設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

第十四條城鎮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小區、住宅建築工程,應當將信報箱工程納入建築工程統一規劃、設計、施工和驗收,並與建築工程同時投入使用。住宅信報箱應當按住宅套數設置,安裝在便於郵件投遞的位置,每套住宅設置一個格口。

  住宅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進行信報箱工程專項驗收。專項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施工、設計、監理以及郵政管理部門或者郵政管理部門委託的其他單位等均應當參加驗收。

第十五條信報箱歸產權人所有。

  已建成使用的居民樓未設置信報箱的,由產權人或者其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其他管理者負責按照標準設置。產權人或者管理者負責信報箱的管理、維修、更換,也可以委託郵政企業維修、更換。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對信報箱的建設和維護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

第三章 郵政服務

第十六條郵政企業提供郵政普遍服務,應當符合郵政普遍服務標準,確保服務時限和郵件安全,及時足額兌付郵政匯款。

  未經郵政管理部門批准,郵政企業不得停止辦理或者限制辦理郵政普遍服務業務。

第十七條郵政企業應當採用現代科學技術和管理手段,發揮郵政網絡、郵政設施、安全保障、信息傳遞的優勢,增強郵政普遍服務能力,滿足社會的用郵需求。

第十八條郵政企業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布其服務種類、資費標準、郵件和匯款的查詢以及損失賠償辦法,在郵筒(箱)上標明開取信件的次數和時間,並按時開取信件。

第十九條郵政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對用戶名址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並應當在寄遞服務中合理使用。

第二十條郵政企業應當建立和完善服務質量管理制度,設置監督投訴電話、信箱,公布監督方式,接受用戶對郵政企業服務質量的監督和投訴;對於用戶的舉報或者投訴,郵政企業應當在七日內,將處理結果答覆用戶。

第二十一條新建住宅小區、新設立的單位,由產權人或者管理者到所在地郵政企業辦理用戶通郵手續。

  郵政企業應當自受理用戶辦理通郵手續之日起七日內安排投遞;暫不具備通郵條件的,應當與用戶協商並籤訂協議,將郵件投遞至用戶指定的已通郵的郵件代收點或者信報箱。

  用戶變更名稱、郵件投遞地址的,應當在變更前十日書面通知郵政企業。

第二十二條地名管理部門設置地名標誌,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標明郵政編碼。郵政企業應當協助提供相應地段的郵政編碼。

第二十三條郵政企業從業人員投遞郵件時,應當統一穿著具有組織標識的服裝,並佩戴工號牌或者胸卡。

  機關、企事業單位、綜合性商貿中心、商用寫字樓和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等應當為郵政企業投遞郵件提供便利,不得阻礙郵政企業從業人員、投遞車輛進入。

  郵政企業、產權人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與單位收發室、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由其代收代轉郵件。收發室、物業服務企業接收郵件時,應噹噹面核對籤收,並負責郵件的保管、轉交;對無法轉交或者誤收的郵件,及時通知郵政企業收回。

第二十四條市、縣(區)郵政企業可以憑隸屬企業法人的授權文件,向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申請辦理所屬分支機構以及服務網點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年檢,並免交登記費。

第二十五條經省郵政管理部門和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定的帶有郵政專用標誌的郵政普遍服務運郵車輛,通過公路、橋梁、隧道時,按照本省有關規定減免通行費。

  帶有郵政專用標誌的郵政普遍服務運郵車輛在執行郵件運遞任務時,確需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劃定的禁行路線或者確需在禁止停車的地點停車的,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者臨時停車。

第二十六條帶有郵政專用標誌的車輛在運遞郵件時,發生交通事故危及郵件安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處理,通知郵政企業,並協助保護郵件安全。

第二十七條郵政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二)擅自變更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業務收費標準或者增加收費項目;

第四章 快遞業務

第二十八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經營快遞業務,應當依法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快遞業務。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告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頒發、變更、年度報告、註銷等事項。

第二十九條快遞企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提高服務質量,維護用戶合法權益;

  (二)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遵守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有關規定;

  (四)加強全網統籌調度,做好業務量監測,及時向社會發布服務提示,妥善應對快遞業務高峰期,避免快件積壓,確保服務時限;

第三十條實行加盟經營的快遞企業,應當與加盟企業訂立書面加盟合同,並向郵政管理部門備案。快遞企業應當對加盟企業進行業務指導與培訓,在服務標準、服務質量、運營安全、業務流程、損失賠償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並協調處理全網用戶投訴。

第三十一條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範圍和有效期經營快遞業務,不得經營由郵政企業專營的信件寄遞業務,不得寄遞國家機關公文,不得將信件打包後作為包裹寄遞。

第三十二條快遞企業接受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委託提供快遞服務的,應當與委託方籤訂安全保障協議,並報郵政管理部門備案。

  快遞企業從事代收貨款業務,應當遵守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 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發生重大服務阻斷和安全事故時,快遞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郵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並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第三十四條提供快遞服務的專用車輛應當噴塗快遞標識。對帶有快遞專用標識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在其通行、停靠以及進社區攬收、投遞等方面提供便利。

第三十五條快遞企業停止經營快遞業務的,應當事先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在營業場所、門戶網站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告,並及時妥善處理收寄的快件。

第三十六條快遞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為快遞企業提供信息、培訓等方面的服務,引導快遞企業依法、誠信經營,促進快遞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三十七條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關於郵政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規定,適用於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

第五章 閩臺郵政合作

第三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採取有效措施,促進閩臺郵政合作與交流。

第三十九條

省郵政管理部門負責閩臺郵政合作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海關

、檢驗檢疫等有關部門應當依照各自職責依法為閩臺郵政合作提供通關便利和優質服務。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支持閩臺通郵基礎設施建設,開闢閩臺聯運郵路,開通閩臺郵政專船,擴大兩岸郵件運輸空中直航範圍,促進兩岸之間互發各類郵件和快件的中轉地和集散地建設。

第四十一條鼓勵開展以下閩臺郵政合作項目:

  (一)閩臺企業之間開辦電子商務和以金融、保險(放心保)為基礎的服務外包等新業務;

  (二)閩臺之間相互設立快遞企業或者快遞企業分支機構;

  (三)閩臺之間開展以書信、集郵、家鄉包裹、特產禮品寄遞等為主題的郵政合作交流;

  (四)閩臺之間加強郵政業務的監管協作,提高安全性和通關速度;

  (五)閩臺郵政、快遞行業協會建立定期聯絡協調機制,推動同業人員定期對話、互訪交流和業務合作;

  從事前款規定合作項目的,享受國家和本省相應的扶持政策。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二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加強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的監督檢查,依法協助財政、審計部門對郵政企業使用郵政普遍服務補貼資金實施監督,及時受理用戶的申訴、舉報,依法查處違反郵政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十三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郵政普遍服務、快遞服務質量社會監督網絡,聘請社會監督員對郵政普遍服務、快遞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第四十四條郵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可以採取下列監督檢查措施:

  (一)進入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或者涉嫌發生違反郵政法律、法規活動的其他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對郵政行業運行安全進行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

  對郵政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資料,不得拒絕、拖延、阻礙,不得轉移、隱匿、篡改、毀棄原始資料。

第四十五條郵政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並出示執法證件。對監督檢查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十六條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建立以公眾滿意度、時限準時率和用戶申訴率為核心的服務質量評價體系,定期評估測試行業服務水平,並向社會公告。

第四十七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督促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開展從業人員教育培訓,並指導職業技能鑑定機構開展快遞業務員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技能,提高行業服務水平。

第四十八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按國家規定向郵政管理部門報送有關經營情況、服務質量自查情況和統計報表,並及時報告重大通信事故和重大服務質量問題。

第四十九條郵政管理部門建立申訴、舉報制度,及時查處申訴、舉報的事項。用戶對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郵政管理部門申訴,郵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答覆申訴人。

第五十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郵政用品用具生產企業、集郵票品經營者和集中交易市場的經營、服務行為以及銷售郵票、仿印郵票和郵資圖案等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禁止行為,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郵政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郵政企業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涉及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快遞企業未籤訂安全保障協議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快遞企業未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未按國家規定報送相關情況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罰。違法行為或者違反合同約定,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五十六條

  郵政行政執法人員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本條例所稱郵政管理部門是指省、設區的市郵政管理部門。

第五十八條本條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日前,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國家郵政局7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見》(交運發〔2013〕138號)。

  《意見》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提出了切實加強和改進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在完善管理體制、編制發展規劃、配送運力投放、車輛技術管理、車輛通行管理、車輛停放管理、企業誠信考核、快遞價格監管、發展先進配送模式、推廣先進設施設備等10多個方面明確了郵政管理部門職責。

  《意見》還明確,郵政管理部門要研究制定非機動車從事快件收投業務的相關行業標準,會同城市交通運輸等部門研究出臺非機動車從事快件收投業務的相關管理辦法。要鼓勵快遞企業建設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快件配送體系,探索「倉儲一體化」等新型配送模式,提升電子商務配送水平。

  《意見》的出臺,為各級郵政管理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制定便利快遞車輛通行政策提供了依據,為有效解決快遞車輛城市通行難、停靠難等問題提供了保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商務主管部門、郵政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國辦發〔2011〕38號),切實加強和改進城市配送管理工作,促進城市配送健康有序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加強和改進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是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的客觀要求。城市配送是現代物流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多年來,在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國城市配送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從總體情況看,城市配送的管理能力和發展水平仍亟待提高,城市配送難以及配送車輛通行難、停靠難、裝卸難等問題在一些城市特別是大中型城市表現突出,嚴重影響了城市配送效率,增加了物流成本,制約了現代物流業發展。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和改進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有效解決城市配送發展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

  (二)加強和改進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城市配送關係廣大城市居民的生產生活需求,是重大的民生工程。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市人口數量不斷增長,小批量、多批次的配送需求日益旺盛。現代商業的繁榮和商業模式的變革,特別是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等新型流通業態的發展,也使得多樣化、個性化的配送需求不斷增加。城市居民對配送時效性、便捷性的期待日益提高,配送企業和商貿企業對改善城市配送環境、提升城市配送效率的訴求愈加強烈。各有關部門要主動適應城市配送發展的新形勢,切實履行職責,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三)加強和改進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是優化交通資源配置的有效舉措。城市配送是城市經濟運行的基礎保障,關係城市功能的正常發揮。隨著我國城市機動化的快速發展,城市機動車保有量急速增長,城市交通資源約束日益明顯。提高城市配送管理水平,完善配送服務體系,統籌交通資源配置,對於提高城市配送車輛利用效率、優化城市交通資源配置、促進節能減排等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各有關部門要把加強和改進城市配送管理工作作為優化城市交通資源配置的重要切入點,統籌解決城市配送發展中遇到的各類問題。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四)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依法、高效、安全、環保的原則,以滿足城市居民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目的,以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為核心,理順體制機制,落實管理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優化配送模式,全面提升城市配送的公共服務能力、市場監管能力,著力解決城市配送車輛通行難、停靠難、裝卸難等突出問題,探索構建服務規範、方便快捷、暢通高效、保障有力的城市配送體系,促進城市配送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相協調。

  (五)基本原則。

  1.多方聯動,綜合治理。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快完善城市配送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城市配送制度標準體系,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創建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新格局,推動城市配送規範、有序、高效發展。

  2.客貨並舉,均衡發展。正確處理城市配送快速發展與城市交通壓力加劇的現實矛盾,在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的同時,統籌兼顧城市配送需要,優化城市交通資源配置,實現「人便於行、貨暢其流」。

  3.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結合城市規模、類型、產業結構和發展條件,根據不同配送貨類、配送時段和配送區域的特點,科學規劃城市配送發展目標,優化城市配送模式,制定適宜的交通管控措施,確保城市配送管理符合實際、適應需求。

  4.依靠科技,創新管理。加大城市配送科技研發投入和先進技術推廣應用力度,加快城市配送專業人才和管理隊伍培養,創新城市配送管理方式方法,及時消除不適應城市配送發展的制度障礙,鼓勵多種形式的探索實踐,不斷提升城市配送科技支撐能力和創新管理能力。

  (六)總體目標。力爭用5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建立起職能明確、運轉高效、監管有力的城市配送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城市配送管理法律法規、制度標準體系,城市配送規劃引領作用得到發揮,城市配送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城市配送市場主體結構明顯優化,城市配送車型得到廣泛應用,城市配送車輛通行更加有序順暢,城市配送運營效率明顯提高,城市配送服務保障能力顯著增強。

  三、完善管理體制機制

  (七)明確工作職責。充分發揮全國現代物流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加強部門協調,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工作實際加快完善相關法規標準、制定發展政策,推進城市配送管理法制化、制度化。地方各級發展改革、交通運輸、公安、工業和信息化、城鄉建設、商務、郵政管理等部門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在城市配送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分工。

  (八)健全體制機制。健全地方人民政府領導、多部門參與的城市配送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強化地方人民政府在城市配送管理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明確牽頭管理部門或成立協調管理機構,建立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會商制度,完善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目標考核機制,科學研判城市配送發展形勢和規律特點,定期研究解決城市配送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四、發揮規劃引領作用

  (九)編制發展規劃。城市規劃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交通運輸、公安、工業和信息化、城鄉建設、商務、郵政管理等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城市配送發展規劃。規劃內容應當包括:城市配送發展目標、通道與節點布局、運力投放規模與結構、運輸組織、信息化建設、配送車輛通行管理措施以及城市配送基礎設施用地保障等。城市配送節點布局應當考慮物流園區、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分撥中心、快遞營業網點、大型商業網點的貨物接卸場地、大型貨物裝卸點和停車設施等。

  (十)強化規劃銜接。要將城市配送發展規劃有關內容及時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按照城市配送發展模式和需要,完善城市物流倉儲用地、道路交通系統規劃;做好城市配送發展規劃與城市土地、商業、交通、物流、快遞等相關規劃的銜接,保障城市配送基礎設施建設用地,滿足城市配送發展要求。

  五、提升基礎設施保障能力

  (十一)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發展改革、交通運輸、規劃建設、商務等部門要加大對城市配送通道、節點建設的支持力度,構建幹支銜接、通行順暢的城市配送通道網絡,完善配送節點的功能和布局。加大公用型城市配送節點建設扶持力度,鼓勵現有或規劃貨運樞紐站場升級轉型,服務城市配送發展。有條件的城市應當依託中心城區以外便捷的交通條件,規劃建設大型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分撥中心,鼓勵商貿流通企業和連鎖超市利用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分撥中心及運力資源,加快發展共同配送,從源頭上減少中心城區貨運車輛交通流量。

  (十二)完善配送停車和裝卸作業設施。城市商業區、居住區、生產區、高等院校和大型公共活動場地等城建項目,應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合理設置城市配送所需的停車和裝卸場地,應完善大型商場、超市等設施配送停車場地的配建標準並強化對標準實施的監督;鼓勵和引導企業將自用停車場、配送站點向社會開放。

  (十三)開展城市配送交通影響評價。城市規劃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公安、商務等部門,建立完善城市配送交通影響評價標準和管理辦法,明確城市配送交通影響評價的範圍、內容、方式和審批程序,將城市配送交通影響評價作為新建、改(擴)建項目規劃階段的強制要求,對城市道路、商業區、居住區和大型公共活動場地等城建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以及竣工驗收等環節全面施行城市配送交通影響評價,並適時提出整改措施和優化調整方案。

  六、強化運輸市場管理

  (十四)加強車輛技術管理。要抓緊制定適用城市配送的車輛相關要求,積極引導企業推廣使用符合標準的配送車型,推動城市配送車型向標準化、廂式化發展,加快開展城市配送車輛統一標識管理工作。郵政管理部門要研究制定非機動車從事快件收投業務的相關行業標準,城市郵政管理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等部門,研究出臺非機動車從事快件收投業務的相關管理辦法。

  (十五)嚴格經營許可管理。城市交通運輸管理、商務等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城市配送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改進城市配送經營管理方式,明確城市配送運輸經營許可準入條件以及經營行為規範和法律責任;要會同公安、郵政管理等部門,定期開展城市配送需求量調查,科學確定並向社會公示城市配送運力投放標準、規模和投放計劃,研究建立城市配送運力投放機制,探索實施城市配送服務質量招投標管理制度。

  (十六)規範貨運出租管理。城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城市貨運出租企業的監督管理,研究制定城市貨運出租汽車管理規定,規範貨運出租汽車的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禁止城市貨運計程車經營權有償使用和轉讓;要結合交通運輸部開展的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試點工作,引導企業建立城市配送貨運出租運營指揮調度系統,促進城市貨運出租規模化、集約化發展。

  (十七)健全誠信考核體系。城市交通運輸、商務、郵政管理部門要建立完善城市配送企業和快遞企業的質量信譽考核制度,科學制定評價內容、評價標準、評價方法和評價周期等,完善激勵機制和市場退出機制,引導企業加強管理、優質服務、誠信經營、保障安全。

  七、優化通行管控措施

  (十八)加強配送車輛通行管理。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城市中心區車輛流量、流向、流時、貨品貨類以及城市配送需求,合理確定城市配送車輛的通行區域和時段,根據需要為尖峰時段通行的城市配送車輛發放通行許可,並提供通行便利;充分聽取交通運輸、商務、郵政管理等部門的意見,按照通行便利、保障急需和控制總量的原則,建立完善公開、公平、公正的配送車輛通行許可發放制度。

  (十九)完善車輛停放管理措施。城市負責停車管理的部門要會同公安、規劃建設、商務、郵政管理等部門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完善城市配送車輛停靠限制措施,在部分一般車輛禁停的路段要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情況下給予城市配送車輛必要的停車便利;施劃城市配送車輛專用臨時停車位或臨時停車港灣;完善標誌標線及停車位設置,在大城市推廣配送車輛分時停車、錯時停車、分類停車,全面清理停車設施挪用、佔用現象。

  八、加大執法監督力度

  (二十)清理不合理收費。城市發展改革(價格)、交通運輸、商務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對城市配送領域包裝、搬運、裝卸、倉儲、運輸等各環節亂收費行為進行清理整頓;規範和降低農產品(000061,股吧)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攤位費等相關收費,禁止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費用,切實降低商品流通環節成本,穩定城市消費市場價格。

  (二十一)加強價格監管。城市發展改革(價格)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商務、郵政管理等部門加強對城市配送價格的動態監測,研究建立價格監測分析制度,適時公布城市配送平均運價,引導市場合理價格的形成;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城市配送企業達成壟斷協議、串通商定價格和以低運價搶奪貨源、排擠競爭對手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城市配送企業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不正當行為。

  (二十二)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城市配送車輛的交通管理,督導配送車輛按照規定的時段和路線通行,按照相關規定實施停車作業,減少對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影響。城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強城市貨物運輸市場監管,進一步規範運輸企業經營行為;會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嚴肅查處機動車非法改裝、假牌假證、無證運輸等嚴重違法行為,營造良好的車輛通行秩序和市場環境。

  (二十三)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交通運輸、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要加強物流企業監管,督促物流企業完善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駕駛人的教育、監督和管理,加強配送車輛的例檢、例保和維護,切實落實物流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

  九、加快科技推廣應用

  (二十四)鼓勵發展先進的配送組織模式。鼓勵和引導物流企業通過集中存儲、統一庫管、按需配送、計劃運輸的方式整合資源,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商務、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要支持商貿流通企業發展共同配送。鼓勵物流配送企業針對特定的商業聚集區和生活居住區制定專業的配送實施計劃,提供個性化的配送服務,提高配送效率。城市交通較為擁堵的大型城市,城市有關部門應結合實際積極推進「分時段配送」、「夜間配送」,為有需求的商貿和物流企業提供便利。鼓勵快遞企業建設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快件配送體系,探索「倉儲一體化」等新型配送模式,提升電子商務配送水平。

  (二十五)推廣應用先進的設施設備。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引導企業開發使用先進技術,大力推進標準化倉庫和專業倉庫建設,推廣標準化託盤、自動化搬運裝卸工具、無線射頻識別技術、配送路徑優化技術和配送車輛動態導航技術等在城市配送中的應用。鼓勵各地對用於城市配送且符合技術標準的新能源汽車實施車輛購置補貼等優惠扶持政策。

  (二十六)加快配送信息平臺建設。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推進物流信息資源的共享,建設完善城市配送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引導城市配送企業與生產製造企業、商貿流通企業信息資源的整合,充分發揮信息平臺在城市配送運力調整、交通引導、供給調節和市場服務等方面的作用。

  十、加快組織落實

  (二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城市配送管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管理部門、行業協會、企業等多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及時出臺加強和改進本地配送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配合、企業廣泛參與、公眾支持認同的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齊抓共管的合力。

  (二十八)開展示範工程。在全國現代物流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框架內,商務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繼續組織開展城市配送試點工作,選取典型城市開展示範工程,在體制機制、法規政策、基礎設施、通行管控、運輸組織、市場監管、信息技術、裝備設備等方面先行先試,總結成功經驗,逐步向全國推廣。

  (二十九)加快政策落實。在全國現代物流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框架內,要加大對各地區、各部門有關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督導考核。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工作實際,抓緊細化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促進城市配送發展的實施辦法,加快推進,務求實效。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指導檢查,健全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為城市配送健康有序發展創建良好的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商務部

  國家郵政局

  2013年2月6日

  一、禁寄物品是指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寄遞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各類武器、彈藥。如槍枝、子彈、炮彈、手榴彈、地雷、炸彈等。

  (二)各類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藥、火藥、鞭炮等。

  (三)各類易燃燒性物品,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氣霧劑、氣體打火機、瓦斯氣瓶、磷、硫磺、火柴等。

  (四)各類易腐蝕性物品。如火硫酸、鹽酸、硝酸、有機溶劑、農藥、雙氧水、危險化學品等。

  (五)各類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鈾、鈷、鐳、鈽等。

  (六)各類烈性毒藥。如鉈、氰化物、砒霜等。

  (七)各類麻醉藥物。如鴉片(包括罌粟殼、花、苞、葉)、嗎啡、古柯鹼、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黃素及其它製品等。

  (八)各類生化製品和傳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險性病菌、醫藥用廢棄物等。

  (九)各種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以及淫穢的出版物、宣傳品、印刷品等。

  (十)各種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如屍骨、動物器官、肢體、未經硝制的獸皮、未經藥制的獸骨等。

  (十一)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遞或進出境的物品,如國家秘密文件和資料、國家貨幣及偽造的貨幣和有價證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貴文物、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

  (十二)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汙染或者損毀其他寄遞件、設備的物品等。

  (十三)各寄達國(地區)禁止寄遞進口的物品等。

  (十四)其他禁止寄遞的物品。

  二、寄遞服務企業對禁寄物品處理辦法:

  (一)企業發現各類武器、彈藥等物品,應立即通知公安部門處理,疏散人員,維護現場。同時通報國家安全機關。

  (二)企業發現各類放射性物品、生化製品、麻醉藥物、傳染性物品和烈性毒藥,應立即通知防化及公安部門按應急預案處理。同時通報國家安全機關。

  (三)企業發現各類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收寄環節發現的,不予收寄;經轉環節發現的,應停止轉發;投遞環節發現的,不予投遞。對危險品要隔離存放。對其中易發生危害的危險品,應通知公安部門,同時通報國家安全機關,採取措施進行銷毀。需要消除汙染的,應報請衛生防疫部門處理。其他危險品,可通知寄件人限期領回。對內件中其他非危險品,應當整理重封,隨附證明發寄或通知收件人到投遞環節領取。

  (四)企業發現各種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以及淫穢的出版物、宣傳品、印刷品,應及時通知公安、國家安全和新聞出版部門處理。

  (五)企業發現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和容易腐爛的物品,應視情況通知寄件人限期領回,無法通知寄件人領回的可就地銷毀。

  (六)企業對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汙染或損毀其他寄遞物品和設備的,收寄環節發現後,應通知寄件人限期領回。經轉或投遞中發現的,應根據具體情況妥善處理。

  (七)企業發現禁止進出境的物品,應移交海關處理。

  (八)其他情形,可通知相關政府監管部門處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

  《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定》於2014年2月28日經國家郵政局2014年第4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郵政局

  2014年3月10日

  

  第一條

  為保護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維護用戶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快遞企業寄遞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的核實、保管及處理適用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

  快遞企業對無法投遞的快件,應當退回寄件人。

  快件無法投遞的情形包括:

  (一)收件人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不詳或錯誤;

  (二)收件人死亡,且無合法權利繼承人或代收人;

  (三)收件人拒收快件或者拒付應付的費用;

  (四)快件保管期屆滿收件人仍未領取;

  (五)其他原因導致快件無法投遞。

  第四條

  快遞企業對快件無法投遞,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為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處理:

  (一)寄件人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不詳或錯誤;

  (二)寄件人聲明放棄;

  (三)快件退回後寄件人拒收或者拒付應付的費用;

  (四)快件保管期屆滿寄件人仍未領取。

  第五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規定在全國範圍內的監督施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負責本規定在本行政區域的監督施行。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負責本規定在本轄區的監督施行。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以下統稱郵政管理部門)應當監督快遞企業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處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快遞企業應當建立管理制度,加強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的管理,建立有關臺帳記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的核實、保管和處理情況,並將處理情況納入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

  第七條

  快遞企業應當安排專門場地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進行保管,保管期限自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登記之日起不少於一年。

  快遞企業對不宜長期保存或發生洩漏造成汙染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應當拍照並註明快件情形,參照《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第八條

  快遞企業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的保管期限尚未屆滿,且依照快遞服務合同約定應當提供查詢服務的,用戶出具相關交寄證明進行查詢並核實的,應當予以投遞或退回,資費應當按照雙方籤訂的快遞服務合同執行。

  對於前款規定所列情形,快遞企業已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第二款進行應急處理的,應當在用戶查詢時向其提供書面說明。

  快遞服務合同約定的快件查詢期限屆滿,快遞企業不再向用戶提供查詢服務。

  第九條

  快遞企業在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的保管和處理過程中,不得違法提供用戶使用快遞服務的信息。

  第十條

  快遞企業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信件,應當填寫銷毀信件申請表,經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核准後,在郵政管理部門監督下銷毀。

  除信件以外的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保管期屆滿無人認領的,由快遞企業依據管理制度進行開拆處理,不宜保存的物品除外。

  第十一條

  快遞企業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實施開拆處理時,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並採用技術手段對開拆全過程實行監控,監控資料保存時間不少於九十日。

  實施開拆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對快件的外包裝和快件內的物品進行拍照,並對快件內的物品名稱、性質、重量、特徵等進行詳細登記。

  快遞企業能從拆出的物品中尋找到收件人或寄件人信息的,應繼續嘗試投遞或退回。

  第十二條

  快遞企業應當建立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的認領信息平臺,將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二款開拆快件所登記的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三十日。

  第十三條

  快遞企業在處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時,發現貨幣和相關物品,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人民幣現金,金銀飾品和外幣兌換的人民幣現金,國內現行有效郵票銷售所得價款,以及其他各類可變賣物品交當地相關部門收購(變賣)所得價款,扣除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的處理費用和應付快遞服務費用後,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和國庫集中收繳管理有關規定,上繳中央國庫。

  (二)存款單、存摺、銀行票據憑證應送交籤發該單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法人機構或外資銀行的境內主報告行處理。

  (三)戶口遷移證、護照、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書、證件應送交證件製作機構或證件籤發機構處理。

  (四)其他不能變賣的物品,以及第(二)、第(三)項中因籤發該單證或證書的機構撤銷、調整而無法送交的單證或者證書,根據具體情況依法處理。

  (五)對其中依法需要沒收或者銷毀的物品,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快遞企業對以慈善、救災等公益目的進行捐獻、捐贈形成的快件,出現本規定所列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情形時,報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協調轉交當地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

  快遞企業依照本規定處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或轉交有關部門處理時,應當做好處理、交接記錄。

  第十六條

  快遞企業處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的費用包括保管費用、銷毀費用以及變賣交易費用等。

  第十七條

  快遞企業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進境國際快件,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規定,送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八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對快遞企業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結果納入快遞市場年度監管報告。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

  《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定》於2014年2月28日經國家郵政局2014年第4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郵政局

  2014年3月10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郵政行業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管理,保護用戶合法權益,維護郵政通信與信息安全,促進郵政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規定》、《郵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營和使用寄遞服務涉及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的活動以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以下簡稱寄遞用戶信息),是指用戶在使用寄遞服務過程中的個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件號碼、電話號碼、單位名稱,以及寄遞詳情單號、時間、物品明細等內容。

  第四條

  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障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第五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的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統稱為郵政管理部門。

  第六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與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健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機制,維護寄遞用戶信息安全。

  第七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規定及本規定,防止寄遞用戶信息洩露、丟失。

  第八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確企業內部各部門、崗位的安全責任,加強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責任考核。

  第九條

  以加盟方式經營快遞業務企業應當在加盟協議中訂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條款,明確被加盟人與加盟人的安全責任。加盟人發生信息安全事故時,被加盟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安全管理責任。

  第十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與其從業人員籤訂寄遞用戶信息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和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護相關知識、技能培訓,加強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

  第十二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投訴處理機制,公布有效聯繫方式,接受並及時處理有關投訴。

  第十三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受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委託提供寄遞服務的,在與委託方籤訂協議時,應當訂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條款,明確信息使用範圍和方式、信息交換安全保護措施、信息洩露責任劃分等內容。

  第十四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委託第三方錄入寄遞用戶信息的,應當確認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並訂立信息安全保障條款,明確責任劃分。第三方發生信息安全事故導致寄遞用戶信息洩露、丟失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未經法律明確授權或者用戶書面同意,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將其掌握的寄遞用戶信息提供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調閱、檢查寄遞詳情單實物及電子信息檔案,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配合,並對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第十七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對於突發的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事故,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報告郵政管理部門,並配合郵政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工作,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

  第十八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寄遞詳情單管理,對空白寄遞詳情單發放情況進行登記,對號段進行全程跟蹤,形成跟蹤記錄。

  第十九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營業場所、處理場所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出郵件(快件)處理、存放場地,嚴禁無關人員接觸、翻閱郵件(快件),防止寄遞詳情單實物信息(以下簡稱實物信息)在處理過程中洩露。

  第二十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優化寄遞處理流程,減少接觸實物信息的處理環節和操作人員。

  第二十一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採用有效技術手段,防止實物信息在寄遞過程中洩露。

  第二十二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監控設備,安排具有專門技術和技能的人員,對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環節的實物信息處理進行安全監控。

  第二十三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管理制度,實行集中封閉管理,確定集中存放地,及時回收寄遞詳情單妥善保管。設立、變更集中存放地,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

  第二十四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對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集中存放地設專人管理,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存儲安全。

  第二十五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並嚴格執行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查詢管理制度。內部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時,應當確保檔案完整無損,並做好查閱登記,不得私自攜帶離開存放地。

  第二十六條

  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滿後,由企業進行集中銷毀,做好銷毀記錄,嚴禁丟棄或者販賣。

  第二十七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對實物信息安全保障情況進行定期自查,記錄自查情況,及時消除自查中發現的信息安全隱患。

  第二十八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加強寄遞服務用戶信息相關信息系統和網絡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信息系統的網絡架構應當符合國家信息安全管理規定,合理劃分安全區域,實現各安全區域之間有效隔離,並具有防範、監控和阻斷來自內部和外部網絡攻擊破壞的能力。

  第三十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配備必要的防病毒軟體、硬體,確保信息系統和網絡具有防範計算機病毒的能力,防止惡意代碼破壞信息系統和網絡,避免信息洩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構建信息系統和網絡,應當避免使用信息系統和網絡供應商提供的默認密碼、安全參數,並對通過開放公共網絡傳輸的寄遞用戶信息採取加密措施,嚴格審查並監控對信息系統、網絡設備的遠程訪問。

  第三十二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在採購計算機軟體、硬體產品或者技術服務時,應當與供應商籤訂保密協議,明確其安全責任,以及在發生信息安全事件時配合郵政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調查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信息系統安全內部審計制度,定期開展內部審計,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第三十四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信息系統及網絡的權限管理,基於權限最小化和權限分離原則,向從業人員分配滿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權限和可訪問的最小信息範圍。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對信息系統和資料庫的管理,使網絡管理人員僅具有進行信息系統、資料庫、網絡運行維護和優化的權限。網絡管理人員的維護操作須經安全管理員授權,並受到安全審計員的監控和審計。

  第三十五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信息系統密碼管理,使用高安全級別密碼策略,定期更換密碼,禁止將密碼透露給無關人員。

  第三十六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寄遞用戶電子信息的存儲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獨立物理區域存儲寄遞用戶信息,禁止非授權人員進出該區域;

  (二)採用加密方式存儲寄遞用戶信息;

  (三)確保安全使用、保管和處置存有寄遞用戶信息的計算機、行動裝置和移動存儲介質。明確管理數據存儲設備、介質的負責人,建立設備、介質使用和借用登記制度,限制設備輸出接口的使用。存儲設備和介質報廢的,應當及時刪除其中的寄遞用戶信息數據,並銷毀硬體。

  第三十七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寄遞用戶信息的應用安全管理,對所有批量導出、複製、銷毀用戶個人信息的操作進行審查,並採取防洩密措施,同時記錄進行操作的人員、時間、地點和事項,留作信息安全審計依據。

  第三十八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對離崗人員的信息安全審計,及時刪除或者禁用離崗人員系統帳戶。

  第三十九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制定本企業與市場相關主體的信息系統安全互聯技術規則,對存儲寄遞服務信息的信息系統實行接入審查,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第四十條

  郵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保障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監督、指導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落實信息安全責任制,督促企業加強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

  (三)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進行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

  (四)監督、指導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開展寄遞用戶信息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五)依法對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實施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檢查;

  (六)組織調查或者參與調查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處違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一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識的宣傳,強化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識,提高用戶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認識。

  第四十二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運行的監測預警,建立信息管理體系,收集、分析與信息安全有關的各類信息。

  下級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上一級郵政管理部門報告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情況,並根據需要通報工業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國家安全、商務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

  第四十三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對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建立和執行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規範從業人員信息安全保護行為,防範信息安全風險等情況進行檢查。

  第四十四條

  郵政管理部門發現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存在違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規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的,應當依法進行調查處理。違法行為涉及其他部門管理職權的,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涉案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進行調查處理。

  第四十五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遵守本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拒不配合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檢查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因洩露寄遞用戶信息對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四十八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違法提供寄遞用戶信息,尚未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郵政管理部門舉報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郵政管理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五十條

  郵政管理部門可以在行業內通報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違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規定行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的情況。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條

  郵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寄遞用戶信息應當保密,不得洩露、篡改或者損毀,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條

  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依照《郵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郵政行業安全信息報告和處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郵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應當報告和處理的安全信息,是指郵政行業突發事件信息和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日常生產經營中與安全有關的運營信息。

  郵政管理部門、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報告和處理安全信息,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郵政行業安全信息報告和處理工作應當按照「渠道暢通、反應迅速、協調聯動、科學有序」的工作要求,實現安全信息報告和處理的規範化。

  第四條

  安全信息的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和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信息的處理應當遵循快速高效、協同配合、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五條

  郵政管理部門、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完善安全信息報告和處理制度,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健全安全信息報告和處理工作體系,確保及時報告和處理有關安全信息。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確定專門機構和專門的安全信息員負責安全信息的收集、報告和處理工作。設立、變更安全信息員,應當第一時間報所在地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備案。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指定人員負責安全信息的受理和報告工作,人員或者聯繫方式變更的,應當及時通報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並報告上級郵政管理部門。

  第六條

  郵政管理部門、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安全信息報告和處理的宣傳培訓,增強有關人員的責任意識,提高安全信息報告和處理能力。

  第七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收集、統計、分析與行業安全運行有關的信息,及時向郵政企業、快遞企業發出安全預警。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日常生產經營的安全監測和信息分析,完善監測網絡,明確監測項目,建立健全安全信息資料庫,並按郵政管理部門要求報送安全信息。

  第八條

  安全信息應當以書面形式報告。以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出信息後,應當進行電話確認。

  情況緊急時,應當先用電話等方式快報,隨後補報書面材料。

  第九條

  本規定所稱郵政行業突發事件信息是指《國家郵政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郵政業應急預案)列舉的事件信息,主要包括:

  (一)因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大量郵件或者快件積壓、丟失、損毀,其他財產損失,信息系統癱瘓,企業生產經營中斷或者寄遞服務阻斷;

  (二)因各類有毒害性化學品洩漏、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等事故災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大量郵件或者快件積壓、丟失、損毀,其他財產損失,信息系統癱瘓,企業生產經營中斷或者寄遞服務阻斷;

  (三)因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職業危害和動物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大量郵件或者快件積壓、丟失、損毀,其他財產損失,信息系統癱瘓,企業生產經營中斷或者寄遞服務阻斷;

  (四)因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大量郵件或者快件積壓、丟失、損毀,其他財產損失,信息系統癱瘓,企業生產經營中斷或者寄遞服務阻斷;

  (五)因企業不正當競爭、經營權糾紛、兼併重組、破產倒閉等行業安全風險,以及火災等生產安全事故、設施和設備故障、交通運輸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大量郵件或者快件積壓,財產損失,企業生產經營中斷或者寄遞服務阻斷;

  (六)其他對寄遞渠道安全暢通構成威脅、造成影響的突發事件信息。

  第十條

  本規定所稱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日常生產經營中與安全有關的運營信息(以下簡稱日常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一)寄遞過程中發現槍枝彈藥、毒品、非法出版物等禁寄物品;

  (二)用戶使用寄遞服務的信息遭非法洩露;

  (三)郵件、快件被盜竊、非法扣留、冒領、私自開拆、隱匿、毀棄,或者運送郵件、快件的車輛被非法攔截、強登、扒乘;

  (四)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負責人或者安全管理人員變更;

  (五)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主要負責人因違法行為被有關部門立案調查;

  (六)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因違反安全監管規定或者因其他違法行為被有關部門查處;

  (七)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因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突出受到有關部門表彰;

  (八)郵政企業、快遞企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自身難以排除;

  (九)其他日常生產經營中與安全有關的重要運營信息。

  第十一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對日常安全信息進行分析、判斷,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按照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處理。

  第十二條

  國家郵政業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家郵政業應急辦公室)負責全國郵政行業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級)信息的接收、報告和處理,以及日常接警值班工作;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值班室同時承擔信息的接收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和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郵政行業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報告和處理工作。

  第十三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和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實行特殊時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接收、核實、報告、跟蹤有關突發事件信息,並按照職責權限承擔或者參與事件的處置。

  第十四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發生突發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一小時內向突發事件發生地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報告,並視情況依法向公安、國家安全、海關、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報告:

  (一)本企業人員死亡或者失蹤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二)郵件、快件一次丟失、損毀一百件以上,或者積壓一千件以上;

  (三)郵件、快件、現金、車輛、郵資憑證等財物經濟損失嚴重;

  (四)郵寄爆炸物、生物病原體、生物毒素、有毒害性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在寄遞過程中發生爆炸、洩漏;

  (五)郵件處理中心、快件分撥中心內發生重大事故,生產經營中斷;

  (六)郵政企業、快遞企業生產經營場所遭到圍堵,導致生產經營中斷或者寄遞服務阻斷;

  (七)其他可能嚴重影響寄遞渠道暢通的情形。

  第十五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發生突發事件,屬於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情形之外的,應當在二小時內向突發事件發生地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報告,並視情況依法向公安、國家安全、海關、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依照郵政業應急預案,對可能構成重大突發事件(級)的,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報告,對可能構成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級)的,可以直接向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報告單位的名稱、地址及聯繫人、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

  (二)信息來源以及事件發生時間、地點、起因、性質和基本過程;

  (三)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失蹤、涉險的人數)、郵件或者快件的損失情況、生產經營中斷或者寄遞服務阻斷情況以及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已經採取的措施和可能發展的趨勢;

  (五)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使用電話等方式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報告單位的名稱、地址及聯繫人、聯繫方式;

  (二)信息來源以及事件發生時間、地點;

  (三)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損失情況。

  第十八條

  突發事件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負責報告的單位可以先報概況,隨後補報全面情況。

  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後出現新情況的,負責報告的單位應當及時續報。

  第十九條

  突發事件發生地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後,應當儘快開展研判。依照郵政業應急預案,對可能構成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級)、重大突發事件(級)的,應當在一小時內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對可能構成較大突發事件(級)的,應當在二小時內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

  第二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後,應當儘快組織研判,依照郵政業應急預案,對可能構成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級)、重大突發事件(級)的,應當在一小時內報告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

  第二十一條

  國家郵政業應急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後,應當立即組織研判,依照郵政業應急預案,對可能構成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級)、重大突發事件(級)的,應當迅速按照規定程序報分管局領導。分管局領導認為構成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級)的,應當在一小時內報國家郵政業應急領導小組。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值班室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後,應當第一時間轉交國家郵政業應急辦公室。

  第二十二條

  國家郵政業應急領導小組經研判確定構成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級)的,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和交通運輸部,並通報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務院報告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級)的時間,自突發事件發生最遲不得超過四小時。

  報國務院的「值班信息」通過國務院政府信息網報送;報交通運輸部及通報相關部門的「值班信息」應當採取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

  第二十三條

  郵政管理部門、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在報告和處理突發事件的同時,應當依照應急預案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第二十四條

  國家郵政業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級)的應急處置工作;每日至少向國家郵政業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一次處置工作情況。重要信息及時續報國務院和交通運輸部。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負責重大突發事件(級)的應急處置工作,每日至少向國家郵政業應急辦公室報告一次處置工作情況。

  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負責較大突發事件(級)和一般突發事件(級)的應急處置工作,應當及時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報告處置工作情況。

  第二十五條

  國家郵政業應急領導小組對郵政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指示或者批示的,國家郵政業應急辦公室應當及時向有關單位傳達。

  第二十六條

  負責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在突發事件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將有關工作總結報告上一級郵政管理部門。

  國家郵政業應急辦公室將工作總結報告國家郵政業應急領導小組,並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報交通運輸部。

  第二十七條

  郵政行業預警啟動和應急響應信息的報告和處理依照郵政業應急預案執行。

  第二十八條

  對下列安全信息,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在第一時間報告所在地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並視情況依法報告當地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

  (一)寄遞過程中發現槍枝彈藥、毒品、非法出版物等禁寄物品;

  (二)用戶使用寄遞服務的信息遭非法洩露;

  (三)郵件、快件被盜竊、非法扣留、冒領、私自開拆、隱匿、毀棄,情況嚴重;

  (四)運送郵件、快件的車輛被非法攔截、強登、扒乘,情況嚴重;

  (五)發現重大安全隱患。

  第二十九條

  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接到本規定第二十八條所列信息報告後,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並與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共同做好處置工作。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收到信息報告後二小時內報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

  (一)寄遞過程中發現槍枝彈藥、易燃易爆品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禁寄物品;

  (二)用戶使用寄遞服務的信息遭非法洩露五百條以上;

  (三)郵件、快件被盜竊、非法扣留一百件以上,或者郵件、快件被冒領、私自開拆、隱匿、毀棄五十件以上;

  (四)運送郵件、快件的車輛被非法攔截、強登、扒乘二輛以上;

  (五)重大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排除。

  第三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接到本規定第二十九條所列信息報告後,應當指導安全信息涉及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做好處置工作,並於處置工作結束後將有關情況報告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

  對於事關重大並且確實超出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處理能力的,應當及時報告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

  第三十一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接到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信息報告後,應當協調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妥善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在情形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所在地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報告:

  (一)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負責人或者安全管理人員變更;

  (二)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主要負責人被有關部門立案調查;

  (三)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因違反安全監管規定或者因其他違法行為被有關部門查處。

  第三十三條

  郵政管理部門接到本規定第三十二條所列信息報告後,應當對有關情況進行核查;事關重大,可能影響行業穩定的,應當及時上報。

  第三十四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分類匯總本單位安全信息,報告所在地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於每年7月10日前報送半年匯總表,於每年1月10日前報送上一年的年度匯總表。

  第三十五條

  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應當分類匯總本轄區安全信息,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於每年7月15日前報送半年匯總表,於每年1月15日前報送上一年的年度匯總表。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應當分類匯總本轄區安全信息,報告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於每年7月25日前報送半年匯總表,於每年1月25日前報送上一年的年度匯總表。

  必要時,上級郵政管理部門可以要求下級郵政管理部門隨時報告安全信息。

  第三十六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利用消費者申訴熱線、媒體報導、市場檢查、企業報告等多種手段和渠道,獲取行業安全信息並及時處理。

  第三十七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建立健全安全信息報告和處理制度、安全預警監測、應急救援、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等相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對安全信息報告和處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十九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向全行業通報監督檢查情況;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約談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令其整改,監督其落實。

  對涉及公共安全和廣大用戶合法權益的安全信息,應當依照有關規定適時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未按本規定報告和處理安全信息的,郵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郵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一條

  郵政管理部門未按規定及時報告處理行業安全信息的,上級郵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改正,可以給予通報,並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二條

  有關單位和人員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依照下列情形認定:

  (一)報告安全信息、事件或者事故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屬於遲報;

  (二)因過失對應當上報的安全信息、事件或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內容遺漏未報的,屬於漏報;

  (三)故意不如實報告事件或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有關內容的,屬於謊報;

  (四)故意隱瞞已經發生的事件或者事故,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的,屬於瞞報。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有關數量的規定中,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關於日期的規定均為自然日。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企業安全信息半年(年度)匯總表

  附件二:郵政管理部門安全信息半年(年度)匯總表

  

安全信息員

電話

轄區企業數量

從業人員數量

信息類別

基本情況

簡要說明

人員死亡

()人

人員受傷

()人

郵件快件丟失

()件

郵件快件損毀

()件

郵件快件積壓

()件

發現禁寄品

()件

信息洩漏

()條

財產損失

()元

培訓情況

()人次

獲獎情況

()次

主要負責人變更情況

安全管理人員變更情況

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情況

轄區企業違法違規情況

轄區重大安全事件

其他安全信息

附件一:

(××企業)安全信息半年(年度)匯總表

  (20××年××月××日-20××年××月××日)

企業名稱

註冊地址

安全信息員

電話

法人代表

電話

信息類別

基本情況

簡要說明

人員死亡

()人

人員受傷

()人

郵件快件丟失

()件

郵件快件損毀

()件

郵件快件積壓

()件

發現禁寄品

()件

信息洩漏

()條

財產損失

()元

培訓情況

()人次

獲獎情況

()次

主要負責人變更情況

安全管理人員變更情況

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情況

企業或人員違法違規情況

重大安全事件

其他安全信息

附件二:

(××郵政管理局)轄區安全信息半年(年度)匯總表

  (20××年××月××日-20××年××月××日)

安全信息員

電話

轄區企業數量

從業人員數量

信息類別

基本情況

簡要說明

人員死亡

()人

人員受傷

()人

郵件快件丟失

()件

郵件快件損毀

()件

郵件快件積壓

()件

發現禁寄品

()件

信息洩漏

()條

財產損失

()元

培訓情況

()人次

獲獎情況

()次

主要負責人變更情況

安全管理人員變更情況

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情況

轄區企業違法違規情況

轄區重大安全事件

其他安全信息

  邢小江指出,2013年2月,交通運輸部等七部委聯合發文,就加強和改進城市配送管理工作做出部署。為貫徹落實文件精神,國家郵政局組織開展《快遞服務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行業標準的制定工作,既是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的現實需要,又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的具體體現。

  目前,由於具備環保、節能、停靠方便、裝載容量較大等優點,電動三輪車已成為快件「最後一公裡」投遞服務的重要運輸工具。然而,隨著各大城市交通整頓行動的深入開展,快遞電動三輪車的上路行駛受到嚴重製約。在此背景下,國家郵政局主動出臺快遞服務用電動三輪車技術標準,從規範行業自身做起,加強安全引導,統籌車輛通行,為取得有關部門的支持、爭取相關通行政策提供有力支撐。

  邢小江在講話中希望各位委員和專家在審查標準時要嚴格把關,要重點關注安全至上、形象相對統一、以人為本等原則,堅持按照「安全可靠、美觀實用、容易識別」的原則,把好技術審查關,保證標準的制定出臺能夠滿足行業發展的需要,經得起實踐的考驗。

  會議聽取了標準起草組關於標準編制情況的說明,並就快遞服務用電動三輪車規

  5月20日,《快遞服務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行業標準審查會在北京召開,來自全國郵政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11名委員和部分專家參加了會議。國家郵政局副局長邢小江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

  格尺寸、安全、性能和標識統一等內容進行了認真細緻的審議。最終,各位委員和專家一致同意該標準通過審查,並建議按所提出意見修改後儘快形成報批稿,上報國家郵政局審批發布。

  會議由全國郵政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天津市郵政管理局局長靳兵主持。

(責任編輯: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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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浦東法院民三庭審結了原告呂某某與被告水舞沐蘭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舞公司)以及被告反訴原告特許經營合同糾紛一案,認定經營者構成違約,需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原告訴稱,2013年7月15日,呂某某與水舞公司籤訂《加盟合同》,約定水舞公司授予呂某某「水舞饌」餐飲服務加盟經營權,經營過程中,水舞公司提供的食材物料成本一直高於合同約定的價格,加上水舞公司在呂某某開業後未能提供完善、合理的加盟經營服務,導致壹豐廣場加盟店自開業以來一直處於虧損狀態,呂某某因此無法實現合同目的。
  • 長三角區域首次制定發布電商平臺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中新網合肥12月17日電 (記者 吳蘭)記者17日從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近日聯合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制定發布了《長三角區域電商平臺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據悉,這是長三角區域首次聯合制定發布合同示範文本。
  • 中國國際酒店投資加盟與特許經營展覽會落幕 探討行業新趨勢
    9月28-30日,第九屆中國國際酒店投資加盟與特許經營展(HFE)在上海舉行。本屆展覽會秉承推廣優質的酒店、度假村、客棧民宿、公寓、精品酒店品牌,並為其邀約實力加盟商、投資商與業主方進行專業對接,打造旅遊住宿業專屬的投資與加盟線下平臺。
  • 程達與宣城康輝旅行社有限公司特許經營合同糾紛一案
    原告程達訴被告宣城康輝旅行社有限公司特許經營合同糾紛一案,本院於2013年2月26日立案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3年4月1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程達的委託代理人沈新星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宣城康輝旅行社有限公司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 專家解讀首個全國校外培訓合同示範文本
    為規範校外培訓機構服務行為,推動化解校外培訓收退費糾紛,近日,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以下簡稱《示範文本》)。南都記者了解到,這是該行業首個全國性示範文本,其中對培訓收退費及違約責任也作出詳細規定。
  • 明年1月1日起,這份文本將為杭州健身房、消費者提供「雙保險」
    明年1月1日起 這些健身「雷區」將被逐一掃清。 近日,杭州市體育局通過內部討論、市場調研走訪、社會徵求意見、召開座談會等形式,認真聽取了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市體育休閒行業協會等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先行推出《杭州市健身服務市場合同(示範文本)》(以下簡稱示範文本)。這也意味著健身消費者常年遇到的「錢難退」、「理難講」的困境即將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