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通財經網
智通財經APP訊,莊士中國(00298)發布公告,就有關接獲由湖南漢業房地產的合營夥伴發出的民事起訴狀,公司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裁定的判決。於判決書中,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合營企業夥伴所提交文件中有部份為偽造文件,因此不接受該等文件為證據作為合營企業夥伴已遵守相關程序以提交民事起訴狀。
最高人民法院還認為,根據中國法律,合營企業夥伴在向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起訴狀前,應首先將民事起訴狀交由合營企業的董事會進行調查。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合營企業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包括合營企業夥伴及另外四名皆為公司的董事或高層管理人員。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鑑於潛在的利益衝突,合營企業董事會實際上不能處理民事起訴狀。基於此原因,最高人民法院撤銷裁定,並指令法院審理民事起訴狀。
公司認為民事起訴狀所載的指控實屬虛構及沒有依據。公司強烈譴責合營企業夥伴惡意中傷的行為。根據中國法律顧問的法律意見,合營企業夥伴的起訴及訴訟請求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足。根據中國法律顧問意見,公司及有關各方有較為充足的理據為本案訴訟進行強烈抗辯。
如公司過往年報及中期報告所載,集團已作出多方努力以恢復合營企業自2012年起到期的營業執照,但合營企業夥伴卻無理地反對。因此,集團已尋求法院批准將合營企業自願清算。合營企業的自願清盤已正式獲得法院批准。合營企業將於短期內按中國的法律程序進行自願清算。於本公告日,合營企業董事會成員為李、莊學農、郭財宏、李鵬及合營企業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