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7日,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案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其中增設的「強制報告制度」,在引發網友熱議的同時,也令杭州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桑濤倍感欣慰。
他清楚地知道,這項杭州市率先在全國推行、針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建立的新制度,能上升為國家立法,「外腦」力量功不可沒——與杭州市檢察院「檢校合作」的北京師範大學宋英輝教授專家團隊,不僅從理論層面對制度做出完善,在受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部門委託提供修訂意見時,還舉薦了這項創新舉措。
檢察機關與高校「牽手」,在浙江不是稀罕事。2018年8月,浙江省檢察院與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全國18所高校籤訂協議,通過搭建互聘互派、教育培訓、實踐教學、理論研究「四大平臺」,正式拉開浙江三級檢察機關創新推行「檢校合作」機制的序幕。
2019年5月,浙江省檢察院3名青年檢察官赴西南政法大學參加「檢察官進課堂」活動,為法學本科生上了一堂實務交流課。 省檢察院 供圖
兩年過去了,這種輻射全國的合作模式為檢校雙方解決了哪些實際問題?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當下,它通過了哪些考驗,做出了哪些轉變,又將煥發怎樣的生命力?近日,記者與多名檢察官、法學專家、合作院校學子等對話,從中尋找答案。
基層創新如何被「看見」?
法學專家來「推一把」
「『強制報告制度』寫入修訂案,給了我們很大信心!」桑濤坦言,對於基層辦案機關來說,從個案經驗推動國家層面制度落地,不是件容易的事。
早在2018年7月,杭州市檢察院就針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隱蔽性強、發現難、報告難等特點,與市公安局、教育局、衛計委等4家單位聯合會籤了一份《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
「文件是籤了,但畢竟是一項全新的探索,它的必要性、正當性,以及接下來怎樣具體落地,落地後如何保證產生實效,都得有更清晰的思考和規劃。」杭州市檢察院想到藉助學界力量。
2018年9月,宋英輝等全國10餘位法學專家齊聚杭州。用桑濤的話來說,「大家都是奔著解決問題來的。」
翻閱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案可以看到這樣的表述:「國家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
然而,兩年前,關於強制報告的情形、相關部門、責任人員和落實不當的處罰力度等方面的內容,都還是亟待商討的焦點。
針對種種問題,10餘位專家學者從國內外前沿學術理論提煉出制度的必要性支撐,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等現有相關法條裡尋找操作規範的法律依據,最後不約而同地提出一個想法:未成年人保護是全國人民都關注的重要命題,杭州的經驗應該進一步推廣。
「我們當然相信自己的做法好,但真要上升到如此高度,我們也沒底。」桑濤說。
「基層辦案機關有大量的鮮活案例和第一手數據,但制度和法律的革新,不僅要有案件素材作為基礎,更要有理論的背書和影響力。」省檢察院有關部門負責人認為,校方專家學者正好有這方面優勢:打破體制局限,從客觀的角度提出操作建議;通過自身影響力,讓基層的創新被看見。「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搭建平臺,讓實踐和理論相輔相成。」
事實證明,這條路子走對了。
省檢察院綜合指導處處長裘菊紅告訴記者,「強制報告制度」之外,瑞安市檢察院與華東政法大學共建浙南智慧財產權研究基地,開展案例研究,該院成功辦理了全國檢察機關保護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例等有影響力案件;在金華市檢察院和義烏市檢察院協助下,西北政法大學成立了義烏研究院,專門為義烏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治理提供全方位理論建議。
教授在區檢察院設立工作室,
成效幾何?
從上海出發,駕車一個半小時來到湖州南潯——這條線路對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姚建龍來說,走得是越來越熟悉。
作為檢校合作的深度參與人,姚建龍與南潯區檢察院的合作模式,經歷過數個不同的階段。
2018年,還在上海政法學院任教、主攻研究領域之一是「青少年法學」的姚建龍,因為工作關係接觸到南潯區檢察院的「春燕工作室」。
這個以「全國模範檢察官」章春燕命名、專注於未成年人檢察的工作室,集幫教救助、犯罪預防、社會支持等於一體,給姚建龍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正當姚建龍思考如何進一步加強與檢方的合作時,浙江全省三級檢察機關推行檢校合作的新契機出現了。
不再滿足於簡單交流,這一次,姚建龍做了一件外人看來「冒險」的事:2018年10月,檢校合作以來首個以專家個人名義命名的團隊工作室——「姚建龍教授學術團隊工作室」在南潯區檢察院掛牌成立。
「和一個規模不大的基層檢察院合作,還要用自己多年積累的學術聲譽作保證,值得嗎?」這樣的聲音不絕於耳,但姚建龍內心很堅定。
「以個人名字命名確實有壓力,但這也意味著我要對合作負責任。」姚建龍以項目化管理推進年度工作目標,定期帶隊參與南潯區檢察院實務難題專題研討,同時以輪訓模式,每月選派一兩名碩博生常駐南潯開展實踐研究。2019年11月,姚建龍任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依然沒有放下與南潯區檢察院的合作。
截至目前,雙方共同完成的研究課題中,1項獲最高檢檢察應用理論經費資助課題,1篇論文獲國家級理論徵文優秀獎。依託工作室的支持,南潯區檢察院還出臺了《罪錯未成年人分級處遇區域治理實施辦法》,科學釐定四項分級標準,創新推行分級處遇專業化措施,實踐案例獲評2020年度全省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精品案例。
今年9月18日,姚建龍又多了一個身份——浙江省檢察院聘請22名法學專家為首屆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姚建龍是其中之一。
姚建龍經歷的「變」,恰好反映了浙江檢校合作兩年來的「不變」——不拘泥於形式,讓專業人才柔性流動,使合作更加可持續。
目前,省檢察院已邀請法學專家在全省多地檢察機關設立了17個專家工作室。他們將繼續充分發揮「智庫」優勢,針對智慧財產權、生態環境、民事行政檢察、公益訴訟等重點領域的難點問題,深化理論實務研究。
從「實習」到「實踐」
一字之差帶來大變化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趙吟,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在浙江省檢察院先後掛職民事行政檢察處副處長、第八檢察部副主任,這個土生土長的杭州人,以前常路過省檢察院,卻不曾想過自己有一天也會穿上檢察官的服裝。掛職期間,她曾帶隊到寧波、舟山等地開展公益訴訟工作調研。「公益訴訟是檢察機關的新業務,之前就聽說這塊工作不容易,真到了基層,才知道還存在鑑定難、鑑定貴等難題。」作為「準浙檢人」,趙吟開始從檢察機關的角度去思考解決實際問題的方式。
浙江推行檢校合作的兩年時間裡,成果越來越豐富。然而對於希望探索出高素質法治人才培養新路徑的新時代檢察機關和法學院校而言,有幾個問題,同樣值得思考。
很多檢察人員是法學科班出身,其中更不乏國內外頂尖法學院校的高材生,他們能與「學院派」碰撞出什麼火花?向檢察機關提供理論支持或直接被派往檢察機關掛職的法學專家們,不少都在各自領域頗有建樹,他們為什麼要去接受新挑戰?還有那些因為檢校合作而在相應檢察院交流實踐的法學學子,他們的收穫,與普通實習又有何不同?
「檢校合作並非只能解決檢察官對法學先進理念和前沿知識掌握不全面的問題。」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認為,檢察官辦案經驗的輸出也很重要。「尤其是在經濟發達的地區,我們一線辦案的檢察官最先接觸新穎複雜的法律問題,其辦案經驗就是珍貴的知識寶庫。」
姚建龍也很認可「雙向互動」的積極作用。「學術研究不能脫離司法實踐。」姚建龍拿「臨床醫學」作比喻:「檢察機關就像是醫院,碰到疑難雜症,就啟動專家會診,彼此相長。」
上海政法學院刑法學研三學生陸越因檢校合作平臺,今年7月至9月在南潯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實踐。「相比以往的實習,這次,我有了更多參與辦案的機會。」陸越說,雖然刑事案件辦理周期相對較長,但在這兩個月的時間裡,不同案件在檢察環節的各個流程,從文書製作再到提審,對自己都是開放的。
不僅感受到了平等和信任,陸越還在這個過程中看到了浙江檢察人員的不少閃光點。「他們不只滿足於辦好一個案件,而是希望從案件中總結規律,推廣因地制宜的社會治理方式。」有一回,一起十幾個青少年參與鬥毆的案子移送到檢察院,面對不同年齡段的眾多涉案人員,正當陸越還在思考應該如何合理處置時,同部門的檢察官已利用周末時間,搜集相關論證資料,試圖從「分級幹預」的角度,按罪錯行為的不同危害程度對涉案人員分別量刑。
「後來我才知道,南潯外來人口多,人員複雜,如果按以往『一刀切』的方式處理,很難起到長遠的治理作用。」陸越說,這些辦案經驗的積累和檢校合作中專家提供的理論支持,一同促成了今年8月南潯區檢察院《罪錯未成年人分級處遇區域治理實施辦法》的出臺。
「深化檢校合作,既是為檢察工作高水平發展提供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的重要途徑,也是為法學教育和研究者提高專業水平提供的最佳平臺。」省檢察院主要負責人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