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溺亡警察被指救援不力 多地民警:遊泳無硬性要求

2020-12-12 網易河南

(原標題:17歲女生跳河身亡警察被指救援不力 多地民警:遊泳技能無硬性要求,多聯動水上救援隊)

12月4日,安徽望江縣一名17歲高中女生跳河自殺。現場視頻顯示,女生跳水後,警方在岸邊嘗試施救,但未第一時間跳下水救人。女生身亡後,有關處警警員在施救過程中是否存在失職的話題引發爭議。據九派新聞報導,當事派出所工作人員稱,在場民警「都不會水,如果會水當時就下去了」。

當晚,針對網友反映的民警、輔警在施救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望江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已成立調查組,將對該事件的處置過程進行全面調查,並對涉事民警、輔警作出停職接受調查決定,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望江縣公安局警情通報

民警是否必須具備遊泳技能?民警的日常訓練中是否包括水上救援?12月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多位基層民警、警校學員、公安局內部技能培訓幹部等多處了解到,目前我國公安民警在職業技能上,並未對必須掌握遊泳技能進行硬性要求,也並未規定入職民警必須學會水上救援技能。

【基層民警】

是否會遊泳未作硬性規定

多因各地公安局屬地環境而存在不同

河南省正陽縣某派出所民警代警官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對於一名合格警察的基本要求主要為掌握擒拿格鬥等基礎技能,擁有一定的知識文化素養和基本的政治、法律知識,在體能素質方面並未做特別的要求,遊泳也沒有作硬性要求,「所以基層民警在遊泳這個技能上只能算作個人的本領掌握。」

代警官表示,在實踐中是否需要掌握遊泳或水上救援技能,主要因各地公安局的屬地環境而存在不同。「據我了解,在南方水域較多的地區,會在警察入職後,進行一些基本的水上救援培訓。但在北方,則很少有。」

海南省公安廳港航公安局一民警也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對於新入職的警察是否具備遊泳技能,以及入職後是否需進行水上救援培訓,均未做硬性規定。

【警察招考】

對遊泳技能並未做出要求

「會遊泳和會水上救援是兩回事」

公開資料顯示,在我國,要成為有正式行政編制的警察共有3種途徑:通過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安院校的畢業生參加全國公安院校聯考(必須得是警校生)、部隊軍官轉業。

代警官表示,部隊涉及水上作戰等項目,遊泳是必備技能;公務員考試則沒有將遊泳技能作為必考科目;而公安院校方面,多位警校學生表示遊泳並非必修課。

「在警校學習時,學校並沒有開設遊泳課程,水上救援方面的知識技能也並未專門講過。」曾在2005年考入警校的趙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他還是警校生時,學校主要傳授的是一些制服、控制犯罪嫌疑人的專業技能,並未系統地教授過遊泳和水上救援技能,「會遊泳和會救援是兩個不同的事,水上救援更多還是需要專業的人來實施。」

此外,通過查詢相關網站,紅星新聞記者發現,目前各地區警察學院在招生政策方面,雖對考生的體能進行了一定的要求,但對於遊泳這一技能卻並未做出要求。例如,在浙江警察學院2019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中,要求考生在體能測試方面完成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鉛球(5公斤);女子100米跑、800米跑、推鉛球(4公斤),但並未提及遊泳方面的技能測試。

同時,在國家公務員招考中,公安類招警中的體能測試也只包括男子/女子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三個項目的考核,並未涉及遊泳測試。

【警察技能培訓幹部】

現階段的水上救援培訓較少

一般會聯動專業水上救援隊處理

「現階段來說,遊泳不是警察的必備技能,相關的水上救援培訓也很少。」一位公安局內部技能培訓幹部羅警官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作為基層地方單位的培訓學校,每年有新入職的警員後,校方都會在省公安廳的安排下,統一對其進行上崗培訓,培訓內容多為一些普遍的應急救援行動,比如應對暴徒時該如何處理、群眾需緊急醫療救援時該如何快速施救等,較少有關於水上救援的培訓。

羅警官表示,因水上救援涉及的事宜較為專業,目前一般採取的是相關部門聯動處理。「也就是說,警察在接到相關指令後,除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外,還要儘快對現場情況作出警情判斷,在自己無法完成任務時,立即向上級匯報請求支援。即遇到火情類,聯動119火警部門;遇到疾病類,聯動120醫療急救單位;遇到溺水類,則會聯動專業的水上救援隊。」

對於本次新聞事件中,處警警員的相關做法是否存在失職,羅警官表示,最終定性需根據當地警方的調查結果為準,「如果處警警員會遊泳,卻沒有及時施救,那麼他肯定是要追責的。」羅警官認為,如果在自身安全都無法確保的情況下盲目施救,最終的結果只會是無法挽回的悲劇。因此,在現階段的警員培訓中,他們要求每個警員在處理險情時,要首先評估實際環境,在積極有效的救援群眾同時確保安全。

紅星新聞記者 羅夢婕

本文來源:紅星新聞 責任編輯:宮璞_H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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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女孩跳河溺亡警察被指施救不力:河水2米深 當天氣溫3℃)
  • 安徽女生在警察面前溺亡事件,這次還真不能完全怪後者
    所以在視頻一出的第一時間裡,很多人就把這場悲劇的責任都歸結到現場警察的救援不力之上,尤其是在某付姓律師說出「出警民警需攜帶必要的救援工具,救援過程存在瑕疵,或涉嫌玩忽職守」的言論後,更是將整個輿論矛盾帶到高點,很明顯,網絡輿論已經被撕裂成了兩個陣營,而接下去我個人將通過已有視頻信息及網友們的態度,為大家簡述一下對這件事想法與態度
  • 民警不會遊泳,不貿然下水是否情有可原?
    12月4日,安徽省望江縣一名高二女生跳河溺亡,現場視頻在網絡上傳播。視頻中民警的反應引發了輿論熱潮。有人認為民警行動遲緩救援不力,也有人認為民警不會遊泳,不貿然下水也情有可原。那麼,不會遊泳的警察真的錯了嗎?實際上,不會遊泳和不進行施救(或進行錯誤施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救援失敗的一大原因不是民警沒有掌握遊泳技能,而是在出警時沒有攜帶救援物資。
  • 女生跳河身亡,民警被指救援不力,扶危救難是警察的工作職能嗎?
    警察有法定上的救助義務,但是警察也不是神,不是什麼情況下都能成功救人,千萬不能道德綁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警察不會遊泳,難道還能強迫他下水去救人嗎?答案顯而易見,我們平時也都參加過各種安全培訓和講座,也都知道如果自己不會遊泳,不要貿然前去援救,否則很可能事與願違,徒勞無功,自己要是被落水的人用力抓住,結果就是不但沒有幫到他人,還可能危及自己的安全。
  • 警方救援不力,建議組建一支鍵盤救援隊
    12月4日,安徽望江縣發生一起悲劇,一名17歲的花季少女在民警勸導時突然撲入深水區溺亡,有網友質疑警方施救不力,目前涉事警察(包括輔警)被停職。 這是個徹頭徹尾的悲劇。只要稍微有點人性的人,看了少女那縱身一躍,心都會受到重擊。眼睜睜看著一個年輕生命的逝去,簡直是一種精神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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