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崑山,劉海龍持刀追砍於海明,被反殺身亡;9月1日,於海明被認定為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從故意傷害到正當防衛,於海明經歷了人生中最難忘的5個日夜。
8月27日晚21:35,於海明向往常一樣,從酒店裡打卡下班回家,上了自行車,於海明騎行了幾十秒,就到了事發地。
在於海明等紅路燈的時候,突然一輛寶馬車疾駛而來,強行併入非機動車道。
寶馬車上先後下來了一個穿白色T恤的男子和一名女子。
於海明和對方理論了幾句,或是看到寶馬車與自行車並沒有發生剮蹭,就把於海明的自行車搬到了人行道上,事態漸漸緩和了。
可就在這時,有人從駕駛室裡躥了出來,意外發生了,來者不善的正是劉海龍。
監控視頻拍攝到的畫面顯示,劉海龍對於海明多次擊打,於海明連連閃躲。
這時,劉海龍的朋友劉強強也加入了廝打。二對一,於海明見勢不妙,開始反擊。
劉海龍轉身向駕駛室跑去,拿出長刀。
劉海龍用刀連續擊打了於海明,砍到脖子的那一刀,讓於海明意識到,他被逼入生命的絕境,開始奮力抵抗。
「就這一下把我砍得人都瘋掉了,感覺就死了,跟做夢一樣。」
就在這時,劉海龍的刀突然脫手了,於海明搶先一步撿起了刀。「當時感覺人跟瘋了一樣,我說太欺負人了」。
於海明一隻手緊緊地攥住刀,跑到劉海龍的車邊,拉開車門把劉海龍的手機揣在自己兜裡。
一個多小時後,劉海龍由於傷勢過重,不治身亡。事情發生後,崑山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以故意傷害對於海明進行刑事傳喚。
8月28日,案發第二天,崑山警方調取了監控,對事發現場視頻進行逐一分析。警方從視頻中看到,「到目前為主,對方踢腿、打、踹的動作,他一直沒還手,被這人打了六七下。這一下之後,他才真正地開始還手。」
28日下午,崑山警方對於海明進行刑事拘留,關押於崑山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裡,於海明度過了一個不眠之夜。
8月29日,一位現場目擊證人,來到了青陽派出所,說出了他所看到的驚心動魄的一幕。
這一天,於海明是在提心弔膽中度過的。但此時,這起案件已經引起全國關注。
8月30日,崑山警方就掌握的證據繼續對於海明進行訊問。出現在訊問鏡頭前的於海明頭髮剃了。得知劉海龍死訊的他,這一刻真真切切地感到害怕,開始崩潰大哭。
於海明說,他從來沒想過這輩子會殺人,在他看來,殺人是要償命的。
於海明:腦子一下就蒙了,我覺得我要死掉了……
警方:你覺得他要把你砍死是吧?
於海明:是,死了,朝我後面那麼一下,腦子裡嗡了一下,感覺就死了,跟做夢似的。
案發第五天,對於海明來說是無比煎熬的一天。
下午17:00,崑山警方宣告,於海明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無罪釋放。
拿到《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後,於海明落淚了,「感謝國家,感謝人民政府,感謝人民警察,對這件事情做出了公正的裁判。」
5天,於海明從故意傷害到正當防衛,從提心弔膽到獲得正義,套用專家的話,「合法正義不能夠向不法、非正義退讓,對這樣的不法侵害要給予迎頭痛擊。」
在於海明這起典型「正當防衛」案件引發轟動後,南京一起致死案也被爭議。
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案件,家住南京某小區的陳老漢,因瑣事衝到鄰居老張家中理論,二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有群眾將他們拉開後,老張先後用刀、鐵鍬追砍陳老漢,陳老漢一把將老張推倒在地。老張在醫院治療 20 餘天后,搶救無效身亡。開庭時,陳老漢的辯護律師認為他是正當防衛。
公訴機關認為,陳老漢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人認為,就本案而言,陳老漢不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根據現有的證據,首先是陳老漢挑起事端,責任在先。
而陳老漢的辯護人認為,矛盾的起因過錯不在陳老漢,另外,陳老漢是在面臨老張手持菜刀衝出,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險時候,主動離開,可老張仍然換了鐵鍬朝他頭部砸去,陳老漢屬於本能的防衛反應,應當是符合正當防衛的要求。
據律師分析,正當防衛必須是違法行為在先。本案中,陳老漢與老張之間的互毆行為事出有因,對方並不屬於違法行為在先。
在崑山案件中,劉海龍當時與於海明發生糾紛,拔刀對著於海明的頸部、腰部、腿部等位置揮砍,是違法行為在先,出手也都是要害部位,對他的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正當防衛的構成條件,崑山砍人案於海明都具有,而陳老漢是否能構成正當防衛,還需要等待法院判決。
素材來源:觀察者網、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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