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8月25日,臺灣阿美族等「九大原住民族」代表1000多人,在「臺灣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聯盟」策動、總領隊劉文雄的帶領下,聚集臺北,舉行了「還我土地」遊行示威,並向臺灣當局「行政院」、「立法院」以及國民黨中央黨部遞交抗議書,提出5點要求:(1)儘快檢討調整山地保留地,將當局所據有的林班地和財產地徹底清查,以歸還原住民;(2)原屬於原住民的土地,但後來被劃為臺灣當局及省市縣政府佔用的土地、河川、新生地,應無償歸還給平地山胞,做為其保留地;(3)凡原屬山胞保留地經當局徵用做其它用途的,若不能恢復原狀時,應從當局佔有的「公地」劃出相等面積且等值的土地,歸還給原住民;(4)臺灣原住民族的土地應立即透過「立法」加以保護;(5)在臺灣當局機關裡設立部會級的專責機構,以制定並管理臺灣原住民族的事務。示威民眾要求「行政院長」俞國華出面作出答覆。但俞避而不見,致激起民眾憤慨,高呼口號,衝入「行政院」。當局慌了手腳,立即調派憲兵、警察進行阻擊,並派「秘書長」錢純出面接受抗議,進行安撫。與此同時,國民黨中央黨部也被迫接受「抗議書」,遂使「運動」平息,未出現暴力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