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們現在人的看法都覺得古人特別的迂腐,其實他和我們是一樣的聰明,與我們一樣的愛財,帝王將相是這樣,那老百姓更是這樣了,正所謂:如今我家窗前月,當年也曾照古人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今天我們所要說的故事就是一個記錄在《韓非子·說林上》當中的故事,從這個事情當中就可以充分地說明這個道理,故事是這樣的:衛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積聚。為人婦而出,常也;其成居,幸也。」其子因私積聚,其姑以為多私而出之。其子所以反者倍其所以嫁。
這個故事說的是在戰國的時候,有一個衛國的大戶人家,他要嫁女兒,在女兒上轎的時候告誡自己的女兒說:你嫁過去以後一定要自己多攢點私房錢,如果後面你們離婚了,也不要驚慌,現在做媳婦的被自己的丈夫休掉,不是一件什麼稀奇的事情,反而是兩口子恩恩愛愛的過一輩子比較少見,所以你自己不要有太大的負擔。
我們很奇怪,為什么女兒出嫁了,身為父親為什麼沒有送上滿滿的幸福,反倒是教了她一個發財的辦法:到了婆家以後拼命的攢私房錢,大概是因為婆家家財萬貫,所以才讓衛人想了這麼一個損招,女兒很聽從父親的話,於是在嫁過去以後拼命的攢私房錢,一年以後,正如父親預料的那樣果然與相公離了婚,被丈夫給休掉了。那麼,離婚以後,女兒會傷心難過嗎?
但事情卻並沒有,反倒是很開心地回了娘家,為什麼呢?原來女兒攢下來的私房錢比當時出嫁的時候帶過去的嫁妝還多出了一倍有餘,只有短短一年的時間,女兒就靠著父親教導的方法獲得了一大筆財富,這樣看來,不僅女兒很開心,父親也很高興,父女兩個打了一手好算盤。
這裡就有一個疑問了,為什么女兒攢了私房錢就一定會被自己的丈夫休掉呢?因為在《禮記·曲禮上》有這樣一個說法,就是:父母存,不有私財。
什麼意思?說的就是家中只要父母健在,那麼夫妻二人就沒有共同財產這一個說法,所有的一切都要上繳,包括嫁妝。直到宋元以後,才有法律的規定,女子嫁過來的嫁妝才是屬於自己的私人財產,所以說在當時的情況下,如果攢私房錢那麼就是一種非禮非法的行為,對於這種行為,《大戴禮記·本命》當中說:竊盜,去。是什麼意思?
女人如果私自攢私房錢的話,那麼就相當於「竊盜」,跟偷竊一樣,只要犯了這條規定,那麼丈夫就可以理直氣壯的,合情合理的將妻子休掉。
宋元以後,休妻對於女人來說是一種天大的禍事,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就算是被餓死,也不能被自己的丈夫休掉,宋元以後是這樣子,那麼宋元以前呢?
所以就如同衛人說的那樣:為人婦而出,常也;其成居,幸也,作為別人家的媳婦被休掉回娘家,是經常的事情,但是如果是終生在一起的話,反而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情。
對於當時的老百姓來說,離婚什麼的都是一件平常不過的事情,正是因為這樣,所以衛人才大膽的在女兒出嫁的時候教她發財的方法,把婚姻當作了一種發財的手段。
這是迂腐的古人嗎?恰恰相反,他們聰明的一塌糊塗,當然,這種觀點對於今天我們看來是錯誤的,婚姻是一輩子的承諾,古人之所以會提倡六禮,其實無非就是重視婚姻,重視新建家庭的態度,而正是這種態度,才值得我們後人去借鑑與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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