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右為"味好美",左為梧州某調味食品公司生產的白胡椒粉。
【編者按】 4月26日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市中院2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2012年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十大典型案例,包括日本普利司通 、美國布洛克等公司起訴的有一定影響的涉外智慧財產權案件,還有涉及「澳柯瑪」、「味好美」等民族智慧財產權的典型案件。青島海關當天也通報了2013年第一季度口岸對侵權貨物查獲的情況。從中可以看出,隨著人們維權意識逐漸增強,智慧財產權案件逐漸增多,其中以商標侵權類的佔多數,此外,網絡侵權類案件也有所增多。
半島都市報4月25日訊(記者 李保光 通訊員 時滿鑫) 因為懷疑對方侵權,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將廣西梧州某生產
調味品的企業和經銷侵權商品的青島某超市一同告上法庭。4月25日,市中院通報此案,判處梧州涉案企業賠償3萬元,並判令相關超市停止銷售侵權商品。
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味好美」)是一家專業生產調味品的中外合資公司,在一次偶然的市場調查中,發現青島某超市出售的、由梧州市某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調味品,外包裝與自己的產品非常相似。隨後,「上海味好美」將梧州某調味食品公司和青島某超市告上法庭。要求梧州某調味食品公司賠償各項經濟損失35萬元,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在《半島都市報》公開登文消除影響,超市停售相關產品。
此外 ,被告代理人認為,「上海味好美」涉嫌惡意訴訟,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並判令原告賠償因惡意訴訟造成損失5萬元。對於原告惡意訴訟給答辯人造成的經營損失和社會信譽度損失保留另行起訴索賠的權利。庭審中,其放棄要求原告賠償5萬元的請求,視情況另案起訴。
「經過20多年的苦心經營,味好美在國內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屬於知名商品。」原告代理人表示,「味好美」產品外包裝上的綠色拱橋設計圖案,經過持續廣泛的使用,已經具備了區分商品來源的功能,構成「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對此,被告梧州市某調味食品公司認為,「味好美」系列商品並非「知名商品」,其商品包裝裝潢也並非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兩商品外包裝裝潢上有明顯的差異。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味好美」系列調味品在全國同行業的市場佔有率及市場排名保持前5名,具有較高的知名度,應當認定為知名商品。梧州市某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某咖喱粉、白胡椒粉、五香粉的包裝,與「味好美」辣椒粉、咖喱粉等商品的包裝大同小異;生產的某五香燉肉料、大紅八角、香料大全的包裝、裝潢與「味好美」整粒調味品的包裝不構成近似,不會使相關公眾造成混淆或者誤認。
最終,市中院判決,被告梧州市某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停止在其某咖喱粉、白胡椒粉、五香粉產品上使用與「味好美」調味品近似的包裝,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萬元。同時,判令青島某超市停止出售侵權產品。
■相關案例2012年,市中院審理智慧財產權民事一審案件達到748件。收案總數比2011年增長了25%,結案率和調撤率分別達到100%和81.44%。
1、偷用他人專利賠60萬原告中集集團系「運輸平臺及運輸單元」發明專利的權利人,被告青島某貨櫃有限公司未經許可,製造、使用用於運輸非標準貨櫃的運輸平臺和運輸單元。市中院經審理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60萬元。二審維持原判。
2、商標差一字賠了3萬原告青島冠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翌生美」註冊商標專用權人,在膠原蛋白領域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被告青島某傳媒有限公司在淘寶網上銷售的同類產品中使用「易生美」商標。市中院經審理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雙方在二審期間達成和解。
3、盜用他人宣傳冊侵權原告桂林鴻程礦山設備製造有限責任公司印製了超大型磨粉機宣傳冊和鴻程機械宣傳冊,宣傳冊中印有多種圖片、照片及文字介紹。後發現被告青島某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在其網站、宣傳冊上使用了原告宣傳冊中的圖片、照片等作品。市中院經審理判令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萬元。
4、合作夥伴違約判賠原告澳柯瑪股份有限公司系「澳柯瑪」註冊商標專用權人,其和被告青島某整體廚房有限公司於2009年籤訂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但被告逾期變更企業名稱 、非法使用「澳柯瑪」商標、逾期支付商標使用費。市中院經審理後判決被告支付違約金25萬元。
5、「LONG LIFE」敗給「LongLife」原告海門市晨光照明電器有限公司系「LONGLIFE」字母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人。2011年7月,被告青島某電器有限公司申報出口到哥倫比亞的滷鎢燈被海關查扣,該貨物包裝上使用了「LongLife」標識。
市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產品外包裝更顯著的位置使用了「KTCGROUP」標識,「Long Life」是對其產品具有「長壽命」這一特點的描述,遂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二審維持原判。
6、盜用輪胎外觀賠4萬原告株式會社普利司通系名稱為「汽車輪胎」的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原告發現,被告青島某國際經貿有限公司生產 、銷售、許諾銷售的GST67輪胎主胎面設計與原告專利的主胎面設計實質相同,侵犯了原告的外觀設計專利權。市中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萬元。
7、商標近似企業被判賠2003年,原告曹某在國家商標局註冊了「皇家田HUANGJIATIAN」商標;同年,正大集團卜蜂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產權署商標註冊處註冊了「皇家田ROYAL GRAIN 及圖」商標,並授權被告寧波某經貿發展有限公司為中國「皇家田」泰國茉莉香米的特約經銷商。市中院經審理判令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
8、「鼻鼾貼」侵犯專利原告布洛克藥物公司是名稱為「鼻擴張器」的五項發明專利的獨佔許可使用人,原告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是涉案專利在中國的再許可使用人。原告認為,被告製造、銷售的「鼻鼾貼」醫療器械產品,侵犯了原告的專利權。市中院判令被告賠償20萬元。雙方在二審期間達成和解。
9、售假零件被判賠原告煙臺石川密封墊板有限公司是國內最大的生產密封產品的企業之一,合法擁有第727245號櫻花圖形商標,被告孫某在經營場所銷售假冒原告註冊商標的氣缸墊片。市中院經審理判決被告停止商標侵權,賠償經濟損失5000元。
文/圖 記者 李保光 本報通訊員 時滿鑫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