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之家(ChinaZ.com) 11月26日 消息:據海澱法院網報導,因認為某餐館未經許可擅自在其經營的餐館門頭招牌及餐具上使用「永和豆漿」,上海弘奇永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標權為由將侯馬市紫金山北街逸香緣飯店及「美團」運營商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逸香緣飯店賠償經濟損失 14 萬元及合理開支 1 萬元。
日前,海澱法院審結了此案,判決被告逸香緣飯店立即停止涉案侵害商標權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 3 萬元及合理開支 3000 元。
原告永和公司訴稱,永和公司發現逸香緣飯店未經其合法授權,擅自在其經營的「永和豆漿」餐館(以下簡稱涉案餐館)的門頭招牌及餐具上突出使用涉案商標中的「永和豆漿」這一顯著文字部分,並且在三快公司運營的網站「美團」(以下簡稱涉案網站)可以查詢到逸香緣飯店相關信息,商戶名稱為「永和豆漿」,容易使消費者混淆商品和服務來源,侵害了永和公司的商標權。
被告三快公司辯稱,涉案網站的信息由商戶自行提供;且其作為平臺,僅承擔通知刪除義務,而其在收到起訴狀前對被訴侵權行為並不知情,收到起訴狀後已立即將涉案商戶信息下線,故不同意永和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被告逸香緣飯店辯稱,逸香緣飯店使用「永和豆漿」字樣,是因為黃豆的來源是永和縣,目的是向顧客說明其豆漿是用純正的永和大豆磨製而成的;豆漿是商品通用名稱,永和是地名,永和公司無權禁止他人使用;逸香緣飯店實際開業七個月,沒有盈利還略有虧本,永和公司在侯馬市無加盟店,故亦無損失,永和公司要求的經濟賠償和合理開支沒有依據。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據此,逸香緣飯店在其門頭和餐具等處使用「永和豆漿」字樣,在餐具上使用與涉案商標近似的稻草人頭像,系在同一種服務上使用與涉案商標近似的商標,且容易導致相關公眾產生混淆。逸香緣飯店上述行為侵害了永和公司對涉案商標享有的商標專用權。永和公司據此請求逸香緣飯店停止在涉案餐館門頭招牌、餐具上停止使用「永和豆漿」字樣和「稻草人頭像」,並賠償經濟損失等法律責任,法院予以支持。
此外,關於永和公司主張的涉案網站中的侵權行為,根據三快公司的說明,該網頁僅系信息展示頁面,而無法進行實際交易,且無法確認該信息的具體上傳者;在逸香緣飯店不認可該信息系其上傳,且永和公司未提交充分證據證明該信息系逸香緣飯店上傳的情況下,對永和公司就逸香緣飯店在涉案網站中的被訴侵權行為提出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至於三快公司是否應當就此項被訴侵權行為承擔責任,鑑於永和公司僅對三快公司提出下線涉案商家的訴訟請求,而三快公司在收到本案起訴狀後已經將涉案商家下線,故法院不再對此進行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