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官方也很難讓人感受到權威性,河南反腐是個攻城戰,少林寺事件或許會成為一個突破口
佛門當屬清靜地,萬不能商業化。少林寺的僧人當學星雲大師。
寺廟早非想像中的淨土,少林不可能獨善其身,即使調查說釋永信沒問題,可登封宗教局的調查有多大權威性本身就難以服人,感覺就象紅十字會,真相可能永遠難產
私生女也許真是有人杜撰的 但別的問題能否逃過去就另當別論了 估計少林寺方丈之職可能不保
公眾究竟應該相信哪一方?官方的調查真實否?從大陸各寺廟的亂象來看,我們寧肯相信舉報方!
如果真的是禪師,有何苦與人爭利,辭去一切職務枷鎖,一心參佛,豈不是更好?
從盛夏至初冬,嵩山的顏色從柳綠轉為楓紅,又從楓紅變為雪白,四個月前遭到「少林內部」和少林舊人舉報的少林寺方丈釋永信,終於等來了一部分「清者自清」的調查結論。
2015年11月28日一大早,河南日報網發表題為《釋永信被舉報違反戒律問題調查有果——調查組負責人接受本報專訪》的文章(下稱調查組專訪文章),就今年夏天針對河南嵩山少林寺方丈釋永信的網絡舉報進行了部分澄清,主要涉及四點:經查,釋永信當年「被遷單」的說法不實;所謂釋永信與釋某某的「私生女」韓某恩,系釋某某收養,此前釋某某已喪失生育能力;所謂釋永信與關某某的「私生女」劉某亞,經親子鑑定證實是釋永信四弟的女兒;最後,涉釋永信被舉報的經濟和其它問題,正在依法依規調查中。
今年7月25日,一位自稱「少林弟子釋正義」的匿名人士,在網絡上發文舉報50歲的少林寺方丈釋永信,稱釋永信早年曾被寺院遷單,亦曾違反戒律有私生女。7月28日後,釋正義又數次選擇在午夜時分向媒體記者發去爆料信,公布釋永信被開除佛籍及釋永信戶籍信息,舉報釋永信將少林寺相關公司產業股份逐步轉給情婦,併購買多輛豪車,以及某深圳女商人聲稱與釋永信有性關係的公安局筆錄等。
該事件經過網絡發酵,一直熱度不減。7月30日,一眾少林弟子發表聲明,認為釋正義實為原少林武僧總教頭釋延魯,釋延魯原本是釋永信的親信徒弟、是少林寺「四大金剛」之一,兩人後來反目,釋延魯名為曝光實為誹謗。釋延魯則一方面否認自己是釋正義,一方面則又在8月8日,與河南少林無形資產有限公司原法務總監王永華、少林武僧團原團長李國營等五名少林舊人,赴北京向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佛教協會和國家宗教局三家單位遞交材料,正式舉報釋永信敲詐財物、挪用善款、侵佔少林資產、生活腐敗等十宗罪。
調查組專訪文章顯示,根據舉報內容,河南省有關方面本著公平公正、依法依規原則迅速成立了調查組,「調查組通過調閱歷史檔案材料、到相關單位核查、約談詢問當事人、走訪相關人員等方式展開調查。同時,調查組多次赴北京、山東、安徽、商丘、登封等地調查取證,獲取了證言證詞等相關證據材料」,從而得出以上結論。
今年八、九月份,釋永信在少林寺數次接受財新記者採訪,亦對這次網絡舉報事件進行了部分回應。
釋永信出家後第三次危機
釋永信稱,他出家34年,遭遇過三次大危機。
第一次是2000年,少林寺山門外進行少林寺景區環境整治與美化。當地居民抗拆圍堵少林寺。當時登封市政府也曾被拆遷居民告上法庭。第二次是2009年的少林寺上市事件,釋永信稱,他當時是持反對態度,稱少林寺永不上市。
「第三次,就是這次事件。」釋永信稱,這次風波與前兩次不同,「是一部分社會上對他不滿的人,利用網絡平臺,將前幾年不斷出現的指控整理之後,有節奏有規律的發送」。
對於本次事件的起因,多位登封當地消息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可能與今年5月當地被叫停的天中寺項目有關。該知情者稱,當地政府一直致力於發展當地其他旅遊景點,以分流少林寺遊客,降低對少林寺的依賴。天中寺投建之後,因為修建區域不符合國家文物部門的規範而遭到叫停。知情者告訴財新記者,很多人認為天中寺是被釋永信舉報遭叫停的,所以相關利益人士一起合謀、實施報復,「想把擋了他們財路的大和尚拉下馬」。
位於嵩山太室山萬歲峰下的天中寺,目前已經停工。9月份財新記者到訪時,這裡由鐵絲封鎖,裡面堆了很多木頭柱子。
2010年,登封市在申報「天地之中」歷史建築群為世界文化遺產成功後,決定再建寺廟。當時,北京盤古文化發展中心負責人張玉帶著幾尊玉佛,與當地政府達成協議,投建天中寺,項目總佔地面積46.81畝。之後,天中寺項目拿到了登封市政府批覆同意建設的文件,登封市發改委、環保局、文物局,河南省住建廳等的批覆文件也先後在2011-2013年陸續獲得。
2011年7月,登封市政府召開市長辦公會,同意北京盤古文化發展中心投資、恢復建設天中寺。天中寺外的各項基礎設施由登封市政府配套解決,包括停車場建設和水、電、通信、暖、氣的接入等。
該次登封市政府市長辦公會的《會議紀要》表示,復建天中寺,對發展登封文化旅遊事業,提升嵩山風景名勝區旅遊景點的數量與品質具有重要意義。該會議紀要顯示:天中寺建成後,本著「誰投資、誰收益」原則,由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負責門票管理工作,具體收費標準和方式,由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制定具體方案,並按程序報物價部門審批後執行。
但同年國家文物局在回復河南省文物局《關於上報登封市天中寺選址及規劃設計方案的請示》的函件中,對擬建項目選址態度十分慎重,要求不得對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築群的突出普遍價值、真實性和完整性產生負面影響,同時抓緊完成「天地之中」歷史建築群的邊界調整和保護規劃修編等工作,儘快按程序履行審批手續。對天中寺選址萬歲峰下,國家文物局在回函中也提出疑問:應加強基礎研究,為擬建項目選址提供確鑿的考古、歷史依據。
儘管在此過程中,由於相關批文不全,天中寺項目中間經過數次停工,但是登封市一直在積極推進興建天中寺,包括當地政府官員多次宣稱要加快進行「天中寺恢復」項目。
2014年初,國家文物局的一份督查通知再一次正式叫停天中寺項目,理由是,位於世界文化遺產啟母闕東側450米處,位於緩衝區內,會影響到現有文物遺產的保護。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省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批覆》,啟母闕的保護範圍包括「自保護房東壁向東300米」,建設控制地帶包括自保護區邊線向東外擴150米,兩者相加剛好為450米。
釋永信對財新記者稱,他本人是支持天中寺建設的,希望嵩山有很多著名寺院,形成佛教名山,「只是不太贊同當地政府對天中寺所報的期許,我認為天中寺並不會發展到分流少林寺遊客的地步」。
對於天中寺被叫停是釋永信告狀阻擊的說法,釋永信本人堅決否認。但少林寺方面認為,「打壓少林」的思路確實主導了當地政府的發展思路,少林寺提供的文件顯示,登封某機構在給當地政府的規劃報告中也提出,要控制少林寺發展,防止少林寺一家獨大。
登封市政府一位不願具名的官員對財新記者表示,政府並無有意打壓少林寺,但他不否認,「改革開放之後,登封市在發展旅遊經濟初期,確實倚重少林寺;但是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於全面、多樣景點的需求也要提高,不能只著眼於少林寺而忽視了大局」。
財新記者輾轉聯繫到天中寺項目投資人、北京盤古文化發展中心法人代表張玉,他稱天中寺和少林寺沒關係,他不認識也不了解少林寺的情況,他不會去攻擊少林寺。但他並未對天中寺被叫停問題進行回應。
釋永信否認曾被遷單
今年7月28日「釋正義」提供的數份複印件材料顯示:1987年5月,釋永信的師傅、當時還健在的行正方丈在給中國佛教協會的一封信中,曾歷數釋永信的不軌之處:「偷拿法卷」「對外接受採訪時自稱方丈」「出差虛報假單據」「以二當家的身份到流通處拿東西」;1988年4月,行正已圓寂,釋永信的師叔祖、名譽方丈德禪做出釋永信遷單的決定:「為了禪祖庭的榮譽,根據行正方丈的遺囑,和現在永信的所作所為,對永信作出遷單的處理。」「釋正義」展示的該文件複印件圖片上,還蓋有「少林寺佛教管理委員會」的印章。
財新網今年8月《一路風波中的佛門晉升路》一文中提到,多位當年曾在少林寺出家的僧人稱,釋永信當時確被「遷單」,但「釋正義」披露的複印件真偽無法判定,尤其是行正方丈直斥永信之非的信系列印件,遷單原因也無法查明。受訪僧人只表示,「遷單」一事出了之後,釋永信並沒離開少林寺。
「我1981年出家,至今34年,從未離開少林寺,」釋永信就此對財新記者回應到,當年行正方丈圓寂之後,自己是順位接替當家的,成為少林寺民主管理委員會的負責人,「當年的順接次序是永信、行孝、印松、永乾、聖祥」。
「我當家以後,很多人看不慣我,永海和行孝相繼出事離開之後,我這裡也很受排擠。」釋永信說,當時由於少林寺還沒走上正軌,寺院不同意見很多,所以他在1991年退出少林寺民主管理委員會管理體系,只任少林寺民主管理委員會的顧問,把寺務交給了素喜。釋永信把1991年稱作自己的「顧問年」,當年在寺外還掛有30多個顧問名號,但仍然在寺內主抓一些工作,比如行正創建的少林武術隊「走出去」到國內外表演,以及主持少林寺殿堂的修繕復建。
而根據調查組專訪稿的確認,釋永信當年「被遷單」的說法不屬實,「是個別人的私自行為,是無效的,此後方丈資格的獲得如法合規」。調查組負責人列出了四點依據,包括所謂「被遷單」沒有按寺規經過少林寺寺管會集體研究的工作程序,釋正義所披露的中國佛教協會1988年相關《復函》只是強調處理僧人遷單問題的一般原則,並非專指對釋永信遷單問題,且釋永信「被遷單」問題已被當年工作組認定「無效」,釋永信方丈資格的獲得也得到了河南省佛教協會的批准並報中國佛教協會備案。
根據少林寺向財新記者提供的資料顯示,1996年12月,經國務院宗教局、中國佛教協會認可,河南省宗教局、鄭州市民族宗教委員會、登封市委、市政府、市統戰部、市宗教局等聯合工作組考察,和廣大僧眾推選,釋永信再次當選為少林寺事務管理委員會主任,主持少林寺全面工作,釋印松、殷軍營當選為副主任,釋永乾、釋永旭、釋德揚等僧人當選為寺管會成員。此後釋永信方丈資格的獲得,也是經過嚴格的逐級申報審核。檔案資料顯示,河南省佛教協會報請河南省宗教局同意並報中國佛教協會備案,於1999年4月15日向鄭州市佛教協會下達批覆:「同意釋永信法師擔任嵩山少林寺方丈,並選良辰吉日舉行方丈升座儀式。」上述程序,符合《全國漢傳佛教寺院管理辦法》,也符合《漢傳佛教寺院住持任職辦法》。
釋延魯不是「釋正義」集團核心
釋永信認為,這次風波被推到前臺的釋延魯,並不是「釋正義」運作團隊的核心。
「延魯為人簡單。」釋永信說,從7月25日開始的網絡指控,信息發布的時機和節奏很講究,迅速的從論壇上發舉報材料升級到直接給部分媒體記者發舉報郵件,這不是他所了解的釋延魯可以做出來的事情。
釋延魯1985到少林寺出家,一直是釋永信身邊的得力弟子,1999年釋永信升丈晉院儀式舉辦之時,釋永信背後撐傘仗護持其晉院的人,就是釋延魯。
釋永信稱,因為少林寺不是獨立法人,不具備辦校資格,所以釋延魯的武僧團基地系少林寺1997年委託釋延魯所辦,申請學校、出資徵地,都是少林寺出面,還曾為其提供合計1500多萬元的資金支持,「當時釋延魯的身份,是少林寺的工作人員,接受寺院單金」。
與釋永信所言相對應的,是「武僧團培訓基地」自創立之初,就自帶的「少林正宗功夫」標籤,當年以「少林寺武僧培訓隊」為名成立,為少林寺武僧表演輸送優秀僧才。少林寺內,以練功為主的錘譜堂內,也曾有屋子由釋延魯長期用作其武校招生辦公室。2001年,釋永信為這座武校親自命名,並長期擔任名譽校長和導師。
目前,武僧團培訓基地擁有學員一萬多人,在武學氛圍濃厚武校林立的登封, 「武僧團基地」的規模,僅次於塔溝武校。多數起步於上世紀80年代初的當地武校,也難有與「武僧團基地」匹敵的實力。據其官網介紹,現 「少林寺武僧團培訓基地教育集團」下轄登封市嵩山少林寺武僧團培訓基地、登封少林弘武中等專業學校、少林國際足球學校、少林禪拳文化表演團、《禪宗少林音樂大典》演員培訓基地、霍利菲爾德拳王培訓中心等八個單位。基地佔地面積1000餘畝,已經形成從幼兒、小學、初中、高中到大專的完整教育教學體系,集團對於學員的課程設置,分為長期班和短期班兩大類,長期班學期為一年,每生每年學費分7等,最低的「普託班」為8900元,最高的「少林寺」班是56800元。此外,在長期班學習中如果經考核合格之後,進入高級班以及表演隊者,免學費。短期班學費分7級,最底的「普託班」每生每月1500,最高級的「少林寺」班每生每月8000元。外籍短期學員另有繳費標準。針對上述釋永信以及少林寺其他人士所稱的出資建校一事,釋延魯的代理人、外甥蔡亮亮稱,這些資金是借款,並向財新記者提供了連本帶息還清借款的單據。蔡亮亮表示,借錢時,學校已有3000多人了。
蔡亮亮還提供了一份蓋有少林寺印章的證明:「武僧團基地系釋延魯、鄭洪啟個人投資創辦的民辦學校,與少林寺不存在隸屬關係,也無任何經濟關係」,落款時間是2008年3月29日。
鄭州市民辦教育信息網顯示,武僧團基地的舉辦者、法定代表人、校長均為釋延魯,近三年的年審皆為合格。
對於師徒二人為何最後鬧到如此地步,釋永信只說「之後延魯不受約束了」,少林寺的其他內部人士則告訴財新記者,是因為釋延魯娶妻生子,釋永信認為這影響少林寺聲譽。將釋延魯遷單之後,釋延魯多次回去少林寺希望見一下釋永信。該人士稱,「遷單」一事,除了對釋延魯造成感情傷害之外,也會對釋延魯武校的利潤造成影響。
蔡亮亮則稱,之前釋延魯與釋永信的關係一直比較和睦,「但是了解一個人需要時間,很多問題都是逐漸暴露的」。他轉述釋延魯的話稱,每年過年,在釋延魯給過師父釋永信錢之後,釋永信還向釋延魯不斷索要,「這是貪得無厭的表現,實名舉報只是希望還少林寺一方淨土」。
「我沒問人要過一分錢。」對此說法,釋永信語速非常快地說出這句話。對於釋延魯所稱釋永信不斷要他支付錢這一說法,少林寺內部人士稱,在佛家,徒弟給師父供養是傳統,並沒有嚴格的利益規則。他認為,當年投資武僧團培訓基地時,確實未明確少林寺與釋延魯的收益分配,也為之後的糾紛埋下了隱患。
上述少林寺內部人士透露,少林寺在辦下院、海外文化中心時,都是給負責項目的僧人一筆錢,發展順利之後,錢還給少林寺。少林時周邊其他武校也有類似模式。據《南方都市報》報導,少林寺附近王指溝一家武校校長稱,當年辦校時因需要使用「少林寺」字樣,他找到釋永信寫了一份授權書,拿著這份授權書才能到行政部門辦理辦學許可。釋永信並未找該校校長要過學校的冠名費,但每到寺裡舉行活動,或者要花錢了,該校校長就會主動捐些錢,數目不定。
代持的股權
在7月29日「釋正義」向媒體記者發去的舉報信中,著重展示了少林歡喜地(登封)有限公司(下稱少林歡喜地)工商註冊截屏,並表示,「2013年的少林歡喜地有限公司公開年度報告顯示,據可靠部門查詢,當年公司虧損總額高達459.43萬元」,指稱釋永信洗錢,將少林資產轉至情婦、少林下院當家法師釋延潔。
少林歡喜地成立於2007年12月,註冊資本50萬元,在少林寺內向遊客提供餐飲服務。工商資料顯示,少林歡喜地的法人代表為錢大梁,釋延潔以俗家名字韓明君持股35%,錢大梁持股10%,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少林無形資產公司)持股55%。
而少林無形資產公司的註冊資本為100萬元,2008年12月成立,其股權結構中,中國嵩山少林寺和釋永乾分別持股10%,釋永信持股80%,釋永福為法人代表,錢大梁為總經理。針對少林無形資產公司的由來,釋永信是否佔股太大,是否存在侵佔少林資產,以及為何少林無形資產公司作為少林歡喜地控股股東卻比後者成立時間更晚等問題,釋永信和錢大梁回答了財新記者的提問,他們指出,由於法律相關規定的變化,少林寺沒有法人地位,不能註冊設立公司,只能由他們以個人身份代持。
少林寺的第一家公司名為河南少林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少林實業),成立於1998年7月,其最初承擔的使命是保護少林商標品牌權。
自1982年《少林寺》公映,少林聲名日重,很多商家希望借用「少林」或「少林寺」為產品商標品牌來聚攏人氣,少林防盜門、少林球鞋等等什麼都有。
當地一位政府官員稱,起初少林寺的態度是默認的,政府也曾有領導提過,千年古寺的名稱,已經公共化了。直到1993年,漯河一家食品廠做了少林火腿腸的電視廣告。釋永信認為,僧持戒律是不許吃肉的,藉此做廣告侵犯了宗教感情。隨即打起了少林寺保護商標名譽權的第一仗。之後官司勝訴,成為中國宗教名譽權訴訟第一案。
事實上,少林寺為維權發過很多聲明,也打過多次官司。1990年代起,假冒「少林武僧」到境外商業演出活動不斷。在雪梨奧運會期間,即出現了四個少林寺方丈和兩個少林寺武僧團,這場鬧劇被當時輿論稱為「真假美猴王」。據當時媒體報導,對方也是河南省有關政府部門組織出去的,也在澳大利亞中文報紙上發廣告,稱自己的武僧團出國演出是經過授權的。逼得少林寺在雪梨發聲明,說「那些自稱少林功夫、少林和尚的表演團體與少林寺毫無關係」。
錢大梁稱,出現一次糾紛,打一次官司,耗費精力物力財力,少林寺不得不想其他辦法。在1998年-2002年連續四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作為全國人大代表的釋永信都提交了有關保護寺院名稱的建議案。
在1998年提交的《關於維護寺院合法權益禁止亂用寺院名稱的建議》中,首次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釋永信指出,宗教活動場所在受到名稱盜用的危害時,沒任何法律保護,他認為要加快宗教立法,但是由於立法需要過程,所以在完成宗教立法之前,請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如國務院宗教事務管理局、國家工商管理局)儘快制定關於禁止亂用寺院名稱的政府規章。國家工商總局在回覆中說,寺院名稱的使用要分情況而定,少林寺、白雲觀、雍和宮,屬於寺院名稱,未經許可不得使用;但少林、白雲、雍和,不等同於寺院名稱,「比如白雲機場並不損害白雲觀利益」。
少林寺隨即多次組織有關專家論證,認為自公元495年跋陀立寺起,少林便是少林寺的專用簡稱,意為少林禪寺,自古未有歧義。無論從歷史還是現實角度出發,少林始終專指少林寺,與白雲之於白雲觀不等同。1999年,釋永信在全國「兩會」上提交建議,比上一年的議案更進一步提出,應對寺廟名稱進行分類保護。
事實上,在堅持提交建議案的同時,釋永信已經逐漸意識到,在現行中國法規之下,「少林」二字的保護談何容易。1998年,少林寺開始在國內外對少林和少林寺的相關商標進行系統保護註冊。依據《商標法》和《公司法》,釋永信決定成立公司保護商標。
釋永信介紹,在1994年,國家出臺了144號和145號文件,規定宗教活動場所可以作為法人行使社會活動。少林實業註冊時,登封宗教局發放的《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當時尚未正位少林寺方丈的釋永信即成為少林寺宗教活動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按當時要求,公司要有三名股東持股,少林寺推舉首座和尚釋印松和四大班首之一的釋永乾參與代持,註冊資金300萬元中,釋印松、釋永乾和少林寺分別佔25%,25%,50%的股份。
2006年《商標法》修訂,放寬了對商標所有人的限制,規定社會團體也能成為商標的所有人,少林實業公司的商標註冊工作也已經完成,於是將註冊的商標轉讓給少林寺,同時註銷少林實業,開始申請註冊少林無形資產公司。
然而在這期間,《宗教事務條例》於2004年頒布,國家對於宗教活動場所的身份權限認定做出了改變,宗教活動場所不再具有法人資格,少林寺已不可以作為社團法人持股設立公司。
錢大梁告訴財新記者,少林寺打算百分百持股少林無形資產公司的申請被鄭州市工商局駁回,之後少林寺持股80%的要求也被駁回,少林無形資產公司改由方丈釋永信持股80%,釋印松持股10%,釋永乾持股10%。錢大梁向財新記者出具的代持證明如下:「中國嵩山少林寺是少林、少林寺無形資產的所有權人,現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委託釋永信、釋印松、釋永乾三位自然人為股東,組成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並依法對少林、少林寺無形資產進行管理和保護」,落款是「中國嵩山少林寺,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幾年後,釋印松被查出身患癌症,為避免去世後產生股權糾紛,釋印松於2012年7月立下遺囑並做了遺囑公證。錢大梁提供的遺囑上稱,釋印松希望去世之後,將他在少林無形資產公司的10%股權變更為中國嵩山少林寺持股。少林寺多次與工商部門交涉,最後仿照少林實業之例,最終形成釋永信持股80%、釋永乾持股10%、少林寺持股10%的現有格局。
根據《宗教事務條例》的規定,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可以依法興辦社會公益事業,所獲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應當納入財務、會計管理,用於與該宗教團體或者宗教活動場所宗旨相符的活動以及社會公益事業;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境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用於與該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旨相符的活動;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應當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稅收管理制度,應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報告財務收支情況和接受、使用捐贈情況,並以適當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
釋永信稱,少林寺財務上的審計監督,2010年之前是政府派來的財務人員;2010年之後,是根據國家要求請的會計公司和審計公司分別記帳審計。除少林名下收入外,居士供養歸僧人自主使用,香火功德箱的香火錢歸少林寺常住院共有,釋永信表示,這是一直以來的規定。
「我的紅包,都是這頭來那頭去,很多紅包都沒打開,小徒弟要上學、僧人遊方過來,都隨手給出去了,這是佛教的老傳統。」釋永信說逢年過節確實能收很多供養,但自己並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少錢。
錢大梁稱,目前寺院的帳目都被調查組拿走,無法讓記者查閱。接近調查組的人士稱,關於寺院的經濟問題依舊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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