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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管理將改為備案制度
原標題:領隊管理將改為備案制度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思思) 近日,最新修改的《旅遊法》公布,關於領隊證「取消」的話題受到熱議。國家旅遊局表示,未來領隊管理將由資格準入制改為備案管理制度,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法制晚報》(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了解到,上世紀90年代以前,旅遊市場沒有「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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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領隊證審批制度正式取消
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修改旅遊法的決定。旅遊法全文不再出現「領隊證」三字。最新的規定是:從事領隊業務,應當取得導遊證,具有相應的學歷、語言能力和旅遊從業經歷,並與委派其從事領隊業務的取得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的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這也意味著,我國實施了近十年的領隊證審批正式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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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法實施三年來首次修改:取消領隊資格審批
首次修改旅遊法記者注意到,這是旅遊法實施3年來首次進行修改,修改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將第三十九條修改為「從事領隊業務,應當取得導遊證,具有相應的學歷、語言能力和旅遊從業經歷,並與委派其從事領隊業務的取得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的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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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證取消,領隊何去何從?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我國實施了近十年的領隊證審批正式被取消。修改後的旅遊法全文不再出現「領隊證」三字。從事領隊業務,應當取得導遊證,具有相應的學歷、語言能力和旅遊從業經歷,並與委派其從事領隊業務的取得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的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這意味著,開展領隊業務不需要持有特別許可的證件。領隊證也從此退出我國旅遊行業的歷史舞臺。 那麼,此番修訂,是否就表明從前「吃香」的領隊職業不復存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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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領隊證取消須知事項
由於沒有明確的答案,在旅遊法出臺至今這3年時間,領隊證的申領、發放,各省市地區各有各的做法:有仍堅持行管部門組織考試核發的、有改為旅行社核發向行管部門備案的、也有計劃完全由旅行社自行核發的……現在旅遊法修訂了,明確了取消「領隊證」這一說法,從此以後不再有「領隊證」這一證件。以上「眾聲喧譁」的爭論均可停止,大家的認識得到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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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領隊證」 旅遊法小修訂的大意圖
但通覽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卻發現對旅遊法的修訂,似乎僅局限於取消了「領隊證」這三個字。乍看起來,這次修訂實在是小打小鬧,都不好意思稱之為「修訂」。好不容易修改一次旅遊法,沒有對廣受業內關注的三十五條進一步解析,也沒有對「回扣佣金」等敏感問題的澄清;對目前如火如荼推進的「導遊自由執業試點改革」也沒有提及,更沒有修改導遊執業必須經過旅行社委派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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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證,將成為歷史
另外,需要取得領隊證的人員要向誰申請?是向旅行社申請,還是向行業組織或行業管理部門申請?由於沒有明確的答案,在旅遊法出臺至今這3年時間,領隊證的申領、發放,各省市地區各有各的做法:有仍堅持行管部門組織考試核發的、有改為旅行社核發向行管部門備案的、也有計劃完全由旅行社自行核發的……現在旅遊法修訂了,明確了取消「領隊證」這一說法,從此以後不再有「領隊證」這一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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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修改《旅遊法》:開展領隊業務不需領隊證
人民網北京11月8日電 (劉佳)據中國人大網消息,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其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作出了修改,後續開展領隊業務不需領隊證,將從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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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領隊證已正式被取消,目前帶團出境仍需領隊證!!!
2016年11月,根據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我國實施了近十年的領隊證審批正式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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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出境遊領隊備案管理辦法(試行)
點擊藍字,輕鬆關注 2016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對《旅遊法》部分條款進行了修訂,取消了出境遊領隊證的資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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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新旅遊法丨領隊證都被取消了!導遊自由執業還會遠嗎?
小編立即進行查看發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也位列其中並做出相應修正好奇《旅遊法》都被修改了哪裡的寶寶們那就趕緊跟著小編來劃重點吧~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修改:從事領隊業務,應當取得導遊證,具有相應的學歷、語言能力和旅遊從業經歷,並與委派其從事領隊業務的取得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的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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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證,不用去考了
,通過修改法律取消部分行政審批事項、職業資格、優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進一步依法推進簡政放權。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十二條的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作出以下修改:(一)將第三十九條修改為:「從事領隊業務,應當取得導遊證,具有相應的學歷、語言能力和旅遊從業經歷,並與委派其從事領隊業務的取得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的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二)刪去第四十一條第一款中的「領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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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領隊證取消意味著什麼,你知道嗎?
2016年旅遊法做了相關修訂,你了解導遊領隊證取消這一事宜嗎?宏小遊今天就帶你走進這翻天覆地的變化。一、通過取消「領隊證」的相關表述,統一對「領隊證」的認識。旅遊法出臺後,統一規定了「申請領隊證」必須取得導遊證的先決條件,但卻造成了更普遍的認識混亂:符合條件的導遊「申請」就可以取得領隊證,是否說明領隊證就不需要考試了?另外,需要取得領隊證的人員要向誰申請?是向旅行社申請,還是向行業組織或行業管理部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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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證審批退出歷史舞臺
但是,只要選擇團隊出國出境,就一定少不了領隊帶隊。根據資料顯示,在上世紀90年代以前,我國並沒有專職領隊。直到1996年頒布《旅行社管理條例》,在第二十五條中,「領隊」一詞首次在旅遊法規中出現。此後,《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團隊須在領隊帶領下進行旅遊。一直到2000年,國家旅遊局全面實行領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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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旅遊法規有修改 領隊證作用或大打折扣
為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國務院對取消行政審批項目、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職業資格許可事項和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前置審批改革涉及的行政法規,以及不利於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行政法規,進行了清理,對36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對3部行政法規予以廢止。 《決定》第十九條為:刪去《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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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證取消 並軌導遊證
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修改《旅遊法》的決定,《旅遊法》中將不再出現「領隊證」三個字。新的規定要求從事領隊業務需要取得導遊證,具有相應學歷、語言能力和旅遊從業經歷,並與委派其從事領隊業務的取得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的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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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證雖已取消,目前出國帶團仍需領隊證!
修改後的旅遊法全文不再出現「領隊證」三字。從事領隊業務,應當取得導遊證,具有相應的學歷、語言能力和旅遊從業經歷,並與委派其從事領隊業務的取得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的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這意味著:會有更多有能力持有導遊證的人可以從事出境帶團工作。11月初《旅遊法》重新修訂,領隊證是如何申領的呢?以後將有哪些變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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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遊領隊人員管理辦法》
業務培訓的內容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涉外紀律教育;旅遊政策法規;旅遊目的地國家的基本情況;領隊人員的義務與職責。對已經領取領隊證的人員,組團社要繼續加強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建立嚴格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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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證取消並軌導遊證 全能型導遊才吃香
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修改《旅遊法》的決定,《旅遊法》中將不再出現「領隊證」三個字。新的規定要求從事領隊業務需要取得導遊證,具有相應學歷、語言能力和旅遊從業經歷,並與委派其從事領隊業務的取得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的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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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領隊證】和【電子導遊證】你關心的事兒
領隊證領隊證真的取消了?2016年11月,根據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我國實施了近十年的領隊證審批正式被取消。 修改後的旅遊法全文不再出現「領隊證」三字。以後從事領隊業務要求《旅遊法》第三十九條調整後明確指出:「從事領隊業務,應當取得導遊證,具有相應的學歷、語言能力和旅遊從業經歷,並與委派其從事領隊業務的取得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的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