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貫徹實施民法典全面完成司法解釋清理和首批司法解釋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長賀榮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統一規劃、分批制定、急用先行、重點推進」的原則,制定了與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新的司法解釋,於2021年1月1日與民法典同步施行。新的司法解釋主要涉及適用民法典時間效力、民法典擔保制度、物權、婚姻家庭、繼承、建築工程合同、勞動爭議等方面。同日,最高法院已發文決定廢止116件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文件。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我國將正式進入「民法典時代」。對相關司法解釋的「清舊規」、「立新規」工作,為民法典的順利施行鋪平了道路,避免了因各種司法解釋過多過亂導致在審判實踐中難以檢索、無所適從的尷尬。
法律條款往往只是概括性、原則性地規範某個領域的某項民事行為。而審判實踐中卻需要面對紛繁複雜、千奇百怪的糾紛和訴求,這就決定了審判機關必須根據審判實踐中遇見的各種問題有針對性地對法律適用問題作出精細化解釋。可以說,凡是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領域,都有相應的司法解釋、答覆等規範性文件。
在民法典施行之時,對相關司法解釋進行規模、系統的梳理、清理、修正,就顯得必要而迫切。這是確保民法典順利施行的應有之義,是提升民事案件裁判質量、促進類案同判的關鍵所在,也是作為最高審判機關的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法律適用的擔當之策。
據報導,現行的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文件共計591件,最高人民法院均進行了全面清理。與民法典規定一致的共364件未作修改、繼續適用;對標民法典,對名稱和部分條款進行修改的共111件,決定廢止的司法解釋及相關規範性文件共116件。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在民法典施行之時,對現存的司法解釋進行清理、瘦身、「修剪」、捋順,是順應時代需求,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回應人民群眾關切的務實之策。惟有如此,方能鋪平、掃清民法典施行之路,讓清晰的法律規則、統一的裁判尺度為民法典添彩增色,讓慈母般的民法典為每一個社會個體的美好生活保駕護航。
(責任編輯:王永超)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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