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阿里巴巴在2020財年的第一天宣布:2018全年,阿里巴巴集團和螞蟻金服集團總計向國家納稅516億元,同比增長超過40%,日均納稅1.4億元,穩居中國網際網路企業納稅第一名。新聞裡還提到:阿里巴巴的納稅已經是美國網際網路巨頭亞馬遜的15倍,也遠超谷歌母公司Alphabet。
關於所謂「亞馬遜不向美國政府納稅」的說法,一直是財經輿論場的熱點話題,甚至美國川普還是發推懟亞馬遜。分析阿里、亞馬遜中美兩大電商巨頭的納稅情況,能提供一個有意思的剖面,包括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戰略以及兩國之間稅收機制差別。
所謂「亞馬遜不納稅」的問題可分成兩個部分,一部分是流轉領域的銷售稅和使用稅,一部分是企業所得稅。
首先,關於亞馬遜的銷售稅,有一個被忽略的問題,美國早期為了鼓勵網際網路發展,在1998年就制定了《網際網路免稅法》(Internet Tax Freedom Act),亞馬遜、eBay等網際網路公司巨頭正是這一法案的受惠者。該法明確規定:各州和地方政府三年內不得對網際網路接入徵稅,也不得向電子商務進行重複性或者歧視性徵稅。其實,2016年,美國新通過的法律將上述規定永久固定下來。
此外,1992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的「奎爾訴北達科塔州」明確:各州不能向在境內沒有實體存在的公司代為徵稅。這是一起傳統的郵購案,也同樣適用於跨州的電商購物。這樣一來,電商可以名正言順地拒絕為其沒有實體存在的州代收銷售稅、使用稅。
美國各州為堵上漏洞紛紛制定出臺了《亞馬遜法》。2008年紐約州就率先立法規定,即使網際網路零售企業在紐約沒有倉庫、辦公室等傳統意義上的實體存在,只要它和州內居民、代理機構籤訂協議,並且支付佣金,銷售額達到了一定金額,那麼就有義務向紐約州代收消費稅或補償性的使用稅。而亞馬遜的應對之道就是,解除和這些州代理人的合作關係。比如,2011年加利福尼亞州通過相關《亞馬遜法》之後,亞馬遜公司就宣布和州內大約1萬名代理人解除合作關係,從而避免在加州代納消費稅。
其二,是亞馬遜的所得稅問題。原則上,企業納所得稅的前提是企業實現盈利,但有盈利也未必需要納所得稅——因為還要彌補之前的虧損,這對於高科技企業、網際網路企業意義重大。
亞馬遜這種創業型公司,前面很多年是「燒錢」建基礎設施,通過補貼來養成消費習慣、培育市場,所以一般前幾年都是有很高的虧損,原則上是不用納所得稅的;之後才開始有盈利,但是先要彌補之前的虧損,這就是會計學上講的「遞延所得稅」。
對追溯之前虧損,是有年限規定的,中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德國和日本抵扣的期限通常為5年,而美國卻是15年!因為有這樣的稅法作為支撐,亞馬遜多年來一直不主動盈利,而是把賺來的錢全部用來擴張業務,在雲計算(AWS)、人工智慧、基礎設施等鋪攤子,主動做虧企業。到目前,亞馬遜帳上還有幾十個億的虧損等著「遞延所得稅」。
2018年,亞馬遜是盈利的,淨利潤高達112億美元,但是先要彌補之前的虧損,在享受美國聯邦稅收抵免(tax credit)和扣除股權補償後,公司不僅不用交聯邦所得稅,還獲得1.29億美元的聯邦退稅。
亞馬遜的上操作是「合法的」,但明顯吃相太難看:在州裡面不設實體分支機構的,就堅決不代為徵稅;如果哪個州立《亞馬遜法》徵稅,直接就撂挑子不幹;在尋找設立第二總部時,用足了自己的高科技巨無霸企業的身份,待價而沽,逼著地方政府給優惠政策,和企業所在地的社區關係搞得非常僵,終於在之前第二總部落戶紐約時,遭到了紐約人的強烈抵制。
市值8000億美元的企業,居然兩年對於聯邦「零交稅」(雖然也向州裡面交稅的),但明顯和企業的社會價值不相匹配,所以,它被美國總統川普在推特上一再點名,美國政界不分左右都以懟亞馬遜為榮。
同樣是電商巨頭,阿里的「人品」和社會責任感比亞馬遜要高出一大截。去年,在美國上市的阿里巴巴合併淨利潤是96.5億美元,繳納所得稅高達27億美元。這也說明,電商行業不是鏡花水月,不是負面意義上的「虛擬經濟」,它帶動了就業,也帶來了稅收的真金白銀,阿里巴巴已經成為浙江省內僅次於浙江菸草集團的第二大納稅戶。哪怕對比IT製造業,阿里的納稅成績也不差。2018年底京東、聯想控股、小米等登上北京民營企業百強榜單,上榜的100家民營企業百強納稅總額達655.51億元,而阿里一家就有516億元。
亞馬遜遭到美國朝野以及社區的這麼強烈的反感,不是因為電商帶來的顛覆性革命,而是貝索斯激進但「合法」的避稅政策,動輒以撤離來要挾州政府,不注意與社區居民改善關係,沒有讓居民和州政府分享到「發展紅利」。
其實,中國當下對於電商企業也有不少的誤解,最流行的說法就是「電商逃稅,搞不正當競爭,殺死實體企業」。就納稅主體說,電商交易的納稅主體是入駐商家,而不是平臺本身。最典型的就是從電商平臺上崛起的堅果品牌「三隻松鼠」,其2016年銷售額為50億元,納稅超過1.5億元。2016年全國兩會上,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特意點名表揚過「三隻松鼠」。
《電子商務法》公布之後,除了網上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等特殊情況之外,都需要進行工商登記,也都要依法納稅。而且中國不存在美國那種複雜的「聯邦—州」兩級稅制,中國的電商平臺不可能像亞馬遜那樣通過在州裡不設分支機構的方式拒絕代徵銷售稅。
此外,還要看到故事的另一方面,美國高達15年甚至更長的企業虧損回溯的機制,可以用之前的虧損抵消以後年度的應稅所得,固然損失了當下的稅源,但是有利於激勵企業做長線投資、投入大額研發經費,避免短視決策。最典型就是像亞馬遜這種「虧損20年,終於虧成市值8000億」的企業。穆迪分析的首席經濟學家Mark Zandi表示,「企業稅收抵免被視為一種鼓勵長期視角和冒險的政策,在這個基礎上,亞馬遜最終將為納稅人帶來巨大回報。」
市值只有亞馬遜的一半的阿里巴巴,納稅額卻是亞馬遜的15倍,這背後的信息量挺大,中國圍觀大洋彼岸的口水仗還得帶上自己的視角:中國稅制能更公平地分享發展成果,當然在減稅降費上還有發力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