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報完名,正常情況下都會認認真真地去完成考試,拿到駕照。可是也有例外,比如工作調動、戶口遷移等等,遇到類似情況該如何向駕校申請退學、退費呢?
這應該是每個地方的收費不同,規定也不同。下面是某駕校關於退費的合同條款:
1.因學車人提供的證件無效或者失效,信息不真實或者不完整,造成學車人無法學習的,一律不予退費。
2.因學車人其他原因違約申請退費的,扣除基本費用N元(包括理論培訓與教材費、建立檔案費及管理費、保險費等等)後,按下例標準退還培訓費(培訓費用=所交費用一基本費用一考試費用)。
一、未考科目一的,退回培訓費和考試費。
二、已考科目一,但未練習科目二的,扣除基本費用,退回未考科目的考試費及培訓費用的90%。
三、已練習科目二但未考試的,退回未考科目的考試費及培訓費用的30%。
四、已考科目二但未練習科目三的,退回科目三考試費及培訓費用的20%。
五、已練習科目三但未考試的,退回科目三考試費及培訓費的10%。
六、已參加所有科目考試的,不予退費。
那麼,這個基本費用到底是多少呢?那就要看各地的經濟情況了,有幾百的、也有一千多的。那究竟這個合同值不值得借鑑,有沒有法律性呢?這個我就不知道了。我個人的感覺是這樣的:
首先:作為一間駕校,它要正常的運作,離不開必要的開支。它的開支全靠學員的基本費用來維持,假如每個人報完名又退學,基本費用都退給學員,駕校如何維持?
其次:既然學員報了名,就等於和駕校籤了合同,您要退學您就違背了合同法,肯定要接受相應的處罰(即扣除違約金)。
再者:我希望駕校、教練和學員,都從良心出發,好好協商,畢竟曾經相識一場,完全沒必要鬧得不可開交。
現實中交完費沒退到錢的肯定佔多數,畢竟學員是弱勢群體,又加上只有幾千元,不好打官司,所以有些學員選擇忍了。當然也有強勢的,不過這個官司也不好打,最後可能兩敗具傷。
因此,個人建議應該要規範一下駕考退費問題,最好有一個範本,供面臨這種問題的人參考。
(圖片來源網絡,侵刪)